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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 A股拍卖市场大事件:竞拍门槛降到1万,瀚叶股份第一个吃螃蟹

作者:麻晓超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29 20:32:55

摘要: 瀚叶股份(600226.SH)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9年12月12日,上海金融法院将在上交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对这家浙江上市公司实控人持有的9384万股进行拍卖。

特别报道 | A股拍卖市场大事件:竞拍门槛降到1万,瀚叶股份第一个吃螃蟹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麻晓超 陈锋 北京报道

瀚叶股份(600226.SH)将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9年12月12日,上海金融法院将在上交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对这家浙江上市公司实控人持有的9384万股进行拍卖。

“上海金融法院的这个规定,影响远不是地方性的,影响的绝不只是上海本地上市公司,而是全国性的,将影响全国的上市公司。”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11月28日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陈波律师的这番感慨,发自上交所与上海金融法院的一项创新合作之后。2019年11月26日下午,“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在上交所正式启用,开创了证券交易所协助下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的新机制。

这项新机制的出现,理论上,有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A股股权司法拍卖市场“有价无市”的现状。

当前的A股股权司法拍卖市场,由于处置规范不统一、证券资产的变价规则不契合、证券监管要求不一致等原因,大宗股票的处置普遍存在成交率不高、处置价格偏低、二级市场股价大幅波动等问题。

年内283份公告

《华夏时报》记者从瀚叶股份证券部得到确认,被司法拍卖的9384万股,涉及到上市公司实控人沈培今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资管”)股权质押业务的纠纷。

瀚叶股份曾在公告中披露,沈培今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840000股于2019年1月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被中泰资管起诉,法院裁定将沈培今质押的上述公司93840000股冻结,4月27日, 中泰资管与沈培今代理律师达成调解协议,但沈培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11月26日,沈培今再与中泰资管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双方就本次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达成和解,沈培今承诺于12月25日前向中泰资管偿还债务本金2.6亿元及债务利息等费用。

A股2018年曾深陷股权质押危机,出现几乎“无股不押”、大量股票高比例质押的局面。而随着大盘在当年下半年不断触底,大量股票触及平仓线,按照质押合同,券商等质权人原本可以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但出于监管指导、担心二级市场波动等原因,并未抛售。

进入2019年,A股股权质押危机得到缓解,但仍有部分券商等质权人无法从融资方处获得还款,只能转以司法渠道解决纠纷。

2019年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在一份公告中称,近年来,随着证券类资产融资业务的快速增长,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大幅增加,由此引发金融执行案件中涉及上市公司股票处置的情况较为常见。

“今年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91件,其中涉及大宗股票处置的案件达40余件,涉及处置股票的总市值超过80亿元,相当比例的执行案件中待处置上市股票超过了总流通股的5%以上,部分案件待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经超过30%。”上海金融法院称。

除了股权质押回购纠纷,上市公司还频现其他类型的债务纠纷引发股东持股被司法拍卖的案例。《华夏时报》记者根据Choice数据统计发现,截至11月28日,A股两市年内共发布了283份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以及进展公告。

流拍频现背后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340万股中超控股(002471.SZ)股票的申请执行方,正在等待着第二次司法拍卖的结果。

该笔拍卖的时间,目前已定于2019年12月7日至12月8日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而早前的一个月,2019年11月4日,中超控股曾披露,11月初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时,发生了流拍。

中超控股发生的流拍并非罕见。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至少有*ST刚泰、科融环境、*ST中捷、*ST美丽、*ST斯太、*ST龙力、龙星化工、*ST康得、邦讯技术、长白山、誉衡药业、华信退、聚力文化、*ST中绒、金龙机电、天夏智慧、西部资源、晨鑫科技、大连电瓷、*ST步森、吉林森工、东方金钰等20多家上市公司发生过股权司法拍卖流拍的情况。

其中,甚至还发生过同一笔拍卖多次流拍,比如科融环境。而在流拍的个案中,“万人围观”、无人喊价的情况时有发生。

陈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其实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由于流动性高,变现相对容易,上市公司股票一直是优质资产包,不论是流通股,还是限售股。

处置困难的背后,在上海金融法院看来,有着这样的原因:“在当前的上市公司股票处置模式中,无论是当事人协商自行出售和当事人协商以股抵债,还是法院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或网络司法拍卖,由于处置规范不统一、证券资产的变价规则不契合、证券监管要求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大宗股票的处置普遍存在成交率不高、处置价格偏低、股价大幅波动等问题,影响了金融执行案件的效果。”

此外,在陈波看来,还存在着竞拍门槛的限制因素。“由于单次司法拍卖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通常较多,对意向买家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大大限制了参与人数,将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排除在外了。”陈波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而上交所与上海金融法院近日的一系列行动,在理论上有望解决竞拍门槛高的问题。

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下称《上海金融法院股票处置规定》),并在公告中称,这是上海金融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切实解决执行难”重大部署,深入推进金融审判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全力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11月26日,“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在上交所正式启用。《上海金融法院股票处置规定》明确了上海金融法院执行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原则、方式和流程,开创了在证券交易所协助下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的新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人民法院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一条全新路径。

在上交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启用之前,我国A股股权的拍卖,一般借助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及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和京东司法拍卖平台。

竞拍门槛降到1万

本报记者注意到,《上海金融法院股票处置规定》对于拟处置的上市公司股票,划定了30万股、200万元两个衡量标准。

第十七条规定,拟处置数量大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大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在二级市场强制卖出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优先选择适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即通过前述上交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第二十条规定,以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处置上市公司股票前,应根据拟处置股票的数量、性质、市场价格、持股比例等相关因素确定是否分拆处置及分拆后的最小竞买申报数量,分拆单元数量不得超过200份。

陈波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大宗执行制度的最大创新,就是可将大宗股票“分拆处置”,即将一笔大宗股票分拆成多个小资产包进行拍卖,最多可拆分成200个包,而对照前述200万元市值的大宗执行标准,上海金融法院可以把达到门槛的大宗股票,平均地分拆成200个市值各1万元的小包,意向投资者可以只申购1个包,所需资金量仅为1万元。

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竞买?第二十三条规定,交易所会员、自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通过配置账户直接登录,或通过报盘通道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配置账户登录;其他市场参与人想参与竞买,需委托交易所会员代为申报。

竞拍获得的股票是否需要遵守A股相关减持规则?《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上交所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操作规范”显示,竞买人应符合当次处置股票对应的合格投资者条件,且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限售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让股票为限售股的,应当在剩余期限内继续遵守限售规定。

陈波认为,上海金融法院的这个规定,将影响全国的上市公司。

“因为股票质押的目的绝大多数是融资,上海是金融中心,资金聚集。在融资交易中,资金方通常是强势一方,在融资合同里,一般会约定争议由资金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管辖。而上海的金融案件,目前已经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这也是上海金融法院如此上心跟上交所搞大宗执行机制的原因所在。”陈波向《华夏时报》记者解释道。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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