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有40% 北京公布17项任务推进无障碍建设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27 21:02:46

摘要: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无障碍”已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筑、信息发展到无形的制度设计、行为习惯、社会心理、公共意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着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共享生活。

各行业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有40% 北京公布17项任务推进无障碍建设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温度。

11月底,《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17项任务覆盖城市道路无障碍、公共交通无障碍、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等残疾人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按照要求,本市将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确保盲道帮“盲”,逐步增加无障碍公交车,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内外无障碍标识系统,此外,商超、医院、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将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无障碍”已从残疾人专用品发展到通用融合设计,由单纯的物质环境建设过渡到全方位的社会环境建设。

就此,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无障碍”已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筑、信息发展到无形的制度设计、行为习惯、社会心理、公共意识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着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共享生活。

各行业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有40%

在中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公共空间中无障碍设施的不完善让残疾人最普通的出行面临着各种危机。

自1991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把“无障碍环境”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该法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顺利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但不容忽视的是,不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占用设施、损毁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依然存在。根据中消协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目前各行业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有40%。

而就是这仅有的40%无障碍设施,之间的互联互通是目前最大的问题堵点。比如两座一路之隔的写字楼,各自内部都设有无障碍通道,但他们之间的这条路,并没有修建无障碍通道,加上周边施工影响了交通,这两座拥有无障碍设施的写字楼也就成为了孤岛。

吕世明表示,目前无障碍设施缺失、设计不完善、建设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就此,方案划定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领域: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周边、四环路以内地区、城市副中心为重点区域,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等为重点领域。

而就在此前的9月25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正式投入运营,在大兴机场航站楼众多的“亮点”当中,完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引人关注。为给残疾人等社会全体成员出行创造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条件,大兴国际机场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真正实现了“全程无障碍”。

此外,方案要求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差。有台阶的人行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残疾人出行真正无障碍,北京市将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研究盲道设置规范,该修复的修复、该建设的建设,确保盲道帮“盲”。同时,加大盲道日常监管力度,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侵占、损毁盲道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虽然现在的无障碍工作是很多部门在做,但缺乏相应的配合和管理,结果就很容易导致“木桶效应”。

逐步完善无障碍环境法律保障

推动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无障碍环境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日益提高。

“当前,依法依规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没有达到基本要求,存在设施的无障碍基本改造与有效管理尚有缺失,新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标准不尽落实,施工质量与监管验收没有达标等诸多问题。”吕世明表示,全面建设无障碍环境需要进一步将相关规定和标准统筹落实、强制执行、细化到位,同时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效能意识和自觉自愿意识。

早在1982年,我国便将“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写入宪法。1990年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2000年)》,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纳入基本建设审批内容,自此无障碍设施建设有了程序强制性。

2008年,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增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并且首次提出“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2012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了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政府责任和社会义务。

同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等内容。2018年,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共出台了47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

不过,我国目前的法规中仍然以鼓励性、倡议性的条款居多,还需要增加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信用体系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维护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比如,应进一步促进残联等组织在更多层面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如参与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使用评价等。

今年6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无障碍建设通过了无障碍专家委员会组织的验收,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吕世明表示,希望能够以此次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无障碍环境验收为契机,充分发挥无障碍成果转化的放大辐射效应,推动建立一整套完整的行业无障碍的专用设计、专业评审、专门认证、专程监督、专项验收机制,助力我国无障碍设施标准领跑国际水平。

无障碍通道是对所有人的无障碍,不仅仅是对残疾人而言。无障碍既是物质的又是观念的,只有无障碍通道畅通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才会一路畅通,这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良法。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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