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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份监管函发出! 容百科技被认定信披不真实 律师称目前投资者难以索赔

作者:贾谨嫣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21 17:01:24

摘要:容百科技(688005.SH)2亿元应收账款风波持续13天后,监管函靴子落地。11月19日,容百科技接受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科创板首份监管函发出! 容百科技被认定信披不真实 律师称目前投资者难以索赔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容百科技(688005.SH)2亿元应收账款风波持续13天后,监管函靴子落地。11月19日,容百科技接受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回顾上市后的容百科技股价,7月22日,容百科技开盘42.58元/股;8月6日,容百科技股价达到69.46元/股,随后,股价一路下跌,11月7日,应收账款风波开始发酵,容百科技股价跌破26.62元/股的发行价,盘中最低25.6元/股,截至11月21日收盘,容百科技收于22.58元/股。

此前,《华夏时报》曾发文质疑容百科技信息披露涉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情况属实,投资者可依法进行索赔。但因证监局对容百科技开出监管函而非行政处罚,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坦言称,投资者目前无法索赔,即便起诉也会被法院驳回。

信披违规

11月19日晚间,容百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9日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4份决定书,宣布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陈兆华,公司财务负责人赵岑,以及公司董事长白厚善三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宁波证监局指出,容百科技的应收账款计提不充分。截至2019年6月末、9月末,容百科技对比克动力(包括郑州比克和深圳比克)应收账款中分别有84.19%、96.05%处于逾期状态,且在7月1日至10月29日三季报披露前,比克动力还款额均仅占6月末、9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0.90%,公司对其授信额度自7月1日起下调为0。

宁波证监局认为,以上情况说明,容百科技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相关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但容百科技在2019年半年报中仍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除此之外,宁波证监局在对容百科技的现场检查中还发现了新的问题。证监局指出,在容百科技2019年半年报中,存在将其他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容百科技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导致半年报中研发费用多计187.3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容百科技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其研发费用为7841.83万元,同比增长43.4%,其增长原因为持续增加研发投入。

此外,证监局同时指出容百科技三会运作不规范。其公司存在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未记录董事、监事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的情况。另外,容百科技还存在个别董事仅在表决票上签字而未勾选表决意向,但表决结果统计显示全部董事同意通过议案的情况。

对于这三项问题,宁波证监局认为董事长白厚善均负有责任,财务负责人赵岑对坏账计提不充分和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负有责任,时任董秘陈兆华对坏账计提不充分和三会运作不规范负有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宁波证监局展开现场检查前,陈兆华已辞职。今年9月30日,容百科技发布关于董事兼董秘辞职的公告称,陈兆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董秘一职由董事长暂代。

11月21日下午3时,《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容百科技董秘办,工作人员称董秘及证券事务代表一行均外出学习,目前无法进行回复。

投资者索赔难

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是注册制的核心内容,作为收到科创板首份监管函的容百科技,其信息披露被监管层认定不真实、不准确后,投资者是否可以进行索赔呢?

资深投行人士、放牛塘联合创始人周兴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函不属于行政处罚,以此索赔难度比较大,但监管函查实的信息,反应出了容百科技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欺诈嫌疑,投资者要想索赔,如果监管能对此进行定性,若定性为欺诈上市的话,则可以进行索赔。

厉健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或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但若证监部门只是认定信息披露违规,作出监管措施或警示函或处分决定等,但没有作出行政处罚,投资者是难以索赔的,即便起诉,也会被法院驳回起诉。一般来说,证监部门没有作出行政处罚,意味着违规情节比较轻微。

值得关注的是,各地证监部门的执法标准不统一,可能存在某项违规行为在A地会被处罚,而在B地只是被监管措施的情况。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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