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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金融APP的监管问题 当局或已在讨论

作者:朱丹丹 单美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19 22:08:48

摘要:自金融科技诞生以来,其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变量就是监管。

谢平:金融APP的监管问题 当局或已在讨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单美琪 北京报道

自金融科技诞生以来,值得肯定的是,其在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变量就是监管。

“因为吸取了P2P监管的教训,央行最近出台了金融科技规划,银保监会最近出台了助贷监管的办法,证监会也准备设立科技局,央行还出台金融信息保护的征求意见。”11月18日,在2019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上,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谢平提到。

“从年报可以看出,这次强调的就是金融科技、市场发展和监管。”谢平表示,因为中国是金融科技发展比较快的国家,金融科技有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类型的金融风险,所以说最近比较强调监管。

如何认定?谁来监管?

“金融科技机构由谁来认定?又由谁来监管?”11月18日,以“推进金融安全科技新发展”为主题的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在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正式拉开帷幕。论坛上,北京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谢平抛出了上述疑问。

金融科技的真实性问题怎么认定?“现在有好多企业,甚至于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说自己是金融科技公司,”谢平说,“因为中国的科技公司是很好认定的,工信部也好、中科院也好,国家有标准。”

就目前来讲,金融科技没有办法认定真实性,也不知道由谁来认定,因为客户是无法辨别的,所以将来是人民银行科技司管,还是一行两会各自有认定的办法,这是监管的第一个问题。

谈及金融应用风险原则,谢平强调,“金融监管科技,管的不是科技本身的风险,而是科技应用于金融业务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说,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是在金融科技监管的角度,不鼓励技术优势和垄断产生的超额利润。

科技大公司办金融业务,它有可能利用自己的科技优势垄断某一项金融业务,而产生超额利润,这个事情也是最近几年在美国、中国出现的,所以技术是中性的,不应该利用技术产生垄断。

“另外,还要明确监管主体是谁。”他表示,现在中国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目前来讲监管金融科技的主体在中国目前就是机构监管的逻辑,证券公司应用金融科技证监会管,银行保险公司应用金融科技银保监会管。所以,中国目前对金融监管的逻辑跟机构监管的逻辑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使用者要面对金融产品,金融监管当局要对使用者,金融消费者负责,所以它的内在逻辑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所以我们国家目前是金融监管科技的目标和金融机构监管的目标是一致的。

其次是遵循金融科技监管的总原则,但最重要的原则还是金融消费者保护。另外,金融科技监管关注的是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而不是技术属性。在分析金融科技的时候,针对金融科技,主要是分析它的金融属性而不是关注它的技术属性。因为技术属性、中科院、工信部、科技部他们有界定、有标准。

此外,还有竞争中性原则。“和刚才技术中性是一样的,也就是反垄断,包括技术垄断和数据垄断,这两个问题目前在金融科技当中已经体现出来了,现在有关当局已经在这方面开始研究。”谢平说道。

金融监管的成败和探索

另一方面,针对大科技公司要有金融牌照问题,大科技公司有技术优势、有几亿的流量客户,巨量的客户和技术优势能不能应用于它金融牌照的金融服务当中?对此,谢平指出,各国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我国是部分允许。

众所周知,金融科技监管方面最成功的案例是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首先,第三方支付监管在中国目前来讲是比较成功的,网联最后出现保证金全额上缴,数据备份,现在微信上的所有数据都有,央行认为该监管案例通过十多年不断的博弈、改进、技术进步,最后监管是成功的。

从近期比较敏感的个人信息问题,谢平认为,金融科技监管个人金融数据保护原则,央行已经出了征求办法了,将来每个机构都得注意,因为这个在助贷当中特别强调这个问题。

谈及助贷,谢平说,最近银保监会推出了助贷的监管办法,助贷这个东西产生五年多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弄,最近终于出现了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对很多公司影响非常大,现在比较民主的助贷办法大家看到隐含着对金融科技监管的原则。

“比方说主营业务不能外包、科技公司不能碰资金、客户数据的产权是银行的不是科技公司的、比方说收费的规则、市场准入的规则等等。中国银保监会逐渐逐渐的摸索出对金融科技公司跟银行合作搞类似助贷这样的业务,这个监管在世界上是先例。”他举例说。

另外,关于金融APP监管,谢平认为,现在金融机构APP是不监管的,随便挂在安卓或者苹果商店都可以下载,他说,“但是我最近注意到,教育的、医疗的APP有人监管了,教育APP教育部要管了,有些内容不能放进去,金融APP的监管问题听说监管当局也已经在讨论了。”

“咱们国家监管不成功的案例是P2P,”谢平坦言,“这个东西刚开始没有发现它的外部性和地方性批准全国外部性,没有发现现有科技是跟不上它的监管的,没发现这么多人是赖账而且没法催账的,这个问题是金融科技监管的一个案例,现在大家注意到好几个省已经宣布所有的P2P都撤销了。”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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