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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险前三季度业绩“回暖” 正积极探索健康险业务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13 19:45:37

摘要:在经历了去年超2亿元的巨亏之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今年的经营业绩呈现出“回暖”的迹象。

华安财险前三季度业绩“回暖” 正积极探索健康险业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在经历了去年超2亿元的巨亏之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安财险”)今年的经营业绩呈现出“回暖”的迹象。

该公司最新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三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0.4亿,实现净利润2767.76万元,若结合今年前两个季度的数据来看,该公司今年合计盈利9706.34万元。

华安财险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健康险业务,目前已经推出多款相关产品。

前三季度盈利9706.3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安财险成立于1996年10月,是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成立的首批商业性、股份制保险企业之一,总部设于深圳,注册资本21亿元。2002年,李光荣首吃螃蟹,通过特华控股入主华安财险,后者因此成为中国首家由民营资本控股的保险公司,李光荣也因此成为华安财险董事长。去年4月李光荣因涉嫌行贿罪被批捕。不过,今年8月5日,精达股份公告称,长沙望城区检察院已决定不起诉李光荣,并解除了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

巧合的是,在李光荣被批捕消失的2018年,华安财险也遭遇了“至暗时刻”,全年亏损达到2.32亿元。而在此之前的7年里,该公司一直是盈利的状态。2010年至2016年间,华安保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8亿元、2.69亿元、1.52亿元、2.07亿元、3.3亿元、7.59亿元、2.9亿元,表现十分不俗。虽然2017年净利润出现了大幅下滑,但总体获得了3815.59万元的盈利。但在没有李光荣执掌的2018年,华安财险顿时“乱了阵脚”,全年亏损过两亿。

当然,对于该公司2018年净利亏损的原因,华安财险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业务的盈利能力在持续下降,受商车费改逐步深化,净费系数持续下降因素影响,保险业务盈利空间受到进一步压缩,综合赔付率持续攀升;与此同时,在投资业务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影响,公司投资收益率有所降低。”

华安财险还向本报记者坦言,2019年对我司而言挑战巨大,我司将围绕“价值导向,责任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的指导原则来开展各项经营工作。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强化提升总部效能、加强成本与费用管控、严考核强激励、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坚持创新引领,鼓励价值创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水平、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改善。”

事实上,今年1月,李光荣就已经回归,当时其以特华投资控股股东身份出席了华安保险的临时股东大会。

重新迎回李光荣的华安财险,业绩随即出现了反转。一季度即实现543.64万元的盈利,二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至6394.94万元,三季度环比虽然下降了56.7%至2767.76万元。但总体盈利9706.34万元。由此可见,李光荣之于华安财险的重要性。

华安财险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银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鼓励险企发展健康险,公司也在积极探索这方面的业务,目前已经推出多款产品,包括抗癌特药医疗保险、百万医疗险等。

据记者了解,该公司推出的“用药保”抗癌特药医疗保险,提供54种抗癌特药免费用药,覆盖常见高发恶性肿瘤。支持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人群,续保最高至100周岁。最低仅需36元,每月仅需3元。

77%股权遭质押冻结

值得一提的是,本报记者注意到,华安财险目前有11家股东,期末持股总数为21亿股。除了第二大股东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14.77%)持股状态正常之外,其余10家股东均涉及全部或部分股权质押。

其中,华安财险的第一大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经将其所持有的42000万股股份全部质押。另外,该公司第四大股东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其所持25500万股股份全部进行了质押。并列第五大股东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也全部质押了股权,所持股份均为18000万股。

同时,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也都将其所持华安财险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进行了质押,质押股份分别为21867万股、10120万股、7500万股、2250万股。

由此可见,华安财险77%的股权都处于被质押或冻结的状态。

对于华安财险股权质押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违规关联持股或者变相转移股权等风险状况以及如何化解股权质押过大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问题,华安财险曾向本报记者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享受质押其所持有股份的权利,股东可根据自身的融资安排依法办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华安财险一直以来均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内部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和披露义务。股东股权质押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稳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讲师王鹏鹏亦告诉本报记者:“保险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大面积出质,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实质的影响。至于股东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现的股权代持、违规关联持股或者变相转移股权等问题,并不是由公司股权质押造成的,而是涉及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产生的。”

著名经济学家、九江学院国际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孙飞则向本报记者说道:“股权质押短期虽然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但长期来看,它犹如达摩克里斯之剑始终悬在头顶,若后期质押的股权无法赎回,公司的控制权将落到其他机构手中,进而导致保险公司易主,新的控股方会重新派出高管进入董事会,如此一来,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将产生重大影响。”

对49款产品进行了清理整改

除此之外,今年7月,银保监会还细数了华安财险的“17宗罪”,对其下发了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来看,华安财险部分产品存在备案产品含涉车责任,违反关于备案产品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引用已废止标准;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违反射幸合同原则;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未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未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等不同情况;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情形下违规退还保费;条款要素不完备、不合理;部分免责内容未作出明显提示;费率表要素不完备;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备案材料不完整、不一致;产品属性分类不当;备案表填写不规范或与系统不一致;保险条款存在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表述;条款出现文字或格式错误。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华安财险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

同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华安财险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银保监会还指出,华安财险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银保监会报送自查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针对监管的要求,华安财险在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也给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其表示,已修订并重新注册了29款产品,注销了20款产品,在监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对监管提出的49款产品的清理整改工作。同时还对问题清单以外的其他产品进行全面整理自查,尤其重点排查涉及个人业务的财产险和人身险产品。目前已经注销45款“僵尸”产品,修订16款本次监管发现的问题产品以外的其他存在问题的产品。此外,华安财险还对精算产品部产品管理室负责人进行免职,对合规部、精算产品部、各产品部门(除车险部)做出半年度组织绩效考核合规项扣分的处理,该扣分将直接影响部门人员绩效奖金发放。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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