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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财险三季度盈利1905万 总经理空缺已两年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1-06 14:52:32

摘要:近日,中煤财险披露了2019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三季度,该公司扭亏为盈,实现1905.17万元净利润,保险业务收入3.9亿元。

中煤财险三季度盈利1905万 总经理空缺已两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近日,中煤财险披露了2019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三季度,该公司扭亏为盈,实现1905.17万元净利润,保险业务收入3.9亿元,综合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44.87%,结束了连续七个季度下滑的态势。但该公司空缺已有两年的总经理一职,仍旧没有进展。

十年亏损5.73亿

公开资料显示,中煤财险成立于2008年10月,由山西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煤炭社保中心”)等15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中煤财险,注册资本5亿元。2016年3月,原保监会批复煤炭社保中心将持有的1亿股中煤财险股份全数无偿转让给山西省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占比16.67%。

2017年1月,原保监会批复同意山西金控对中煤财险增资3亿元,将其注册资本提高到9亿元,对应持股比例上升为44.44%,成为中煤财险第一大股东。

目前,中煤财险共有15家股东,持股5%以上的有五家,分别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4.4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1.11%)、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1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6%)、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56%)。

作为山西地方性险企,中煤财险成立至今虽然已逾十年,但其经营状况却并不理想,该公司该公司历年年报数据显示,除了2014年略微盈利347.74万元外,其余年份均亏损。2009年亏损0.14亿元,2010年亏损0.16亿元,2011年亏损0.47亿元,2012年亏损0.32亿元,2013年亏损0.74亿元,2015年亏损0.54亿元,2016年亏损1.38亿元,2017年亏损1.4亿元,2018年亏损0.58亿元。十年累计亏损达5.73亿元。

“这几年经营当中也碰到很多困难,所以到现在没有盈利。我们有扭亏计划,山西金控对我们利润指标有要求。”此前,中煤财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公司高层刚变化,战略可能还要重新梳理核定。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立足煤炭等高危行业的地域性专业保险公司,2015年以来,山西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一些煤企陆续停产,保险需求大幅下滑”,此外,涉煤保险与煤矿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加之行业竞争激烈,其余险企也涉足煤炭安全责险等领域,给中煤财险带来一定的市场挤出效应。近年来,中煤财险的业务方向也发生了变化,责任险占比不断缩减的同时,车险业务规模在不断扩大。

2018年年报数据显示,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4.49亿元,居于前五位的保险产品分别是机动车辆险、农险、意外伤害险、责任保险与企业财产保险。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占据整体保费收入逾七成,但承保亏损1.2亿元。

由于车险市场竞争激烈,寡头效应明显,中小险企车险业务多呈亏损,中煤财险也坦言,“车险综合成本率超预期”,同时表示,将加强车险承保管控、费用管控,加强预算跟踪管理,对商车险费改进行及时跟进。

一位财险公司高管告诉本报记者:“商车费改之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了。相对大的公司实力更强,费用方面投入更大。而中小型企业,目前品牌较小、市场认可度较低,所以需要投入的如宣传、市场扩展等费用就更多了,所以盈利非常困难。”

增资迫在眉睫

除了盈利状况,中煤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同样不乐观。

2017年1季度,中煤财险在提高注册资本金的背景下,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由上季度的151.67%提升至257.2%,此后便开始持续下滑。

今年2季度末,该公司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降至120.31%。根据原保监会出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好在今年今年三季度其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44.87%,较二季度的有所上升,偿付能力暂时回到“安全地带”。

但不论如何,对于中煤财险来说,增资已经迫在眉睫。

今年7月23日,在银保监会向中煤财险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该公司部分产品存在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退保规定不明确;费率调整条件不清晰、不明确;精算报告包含要素不完备、不合理等四大问题。

为加强保险产品监管,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要求中煤财险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同时,中煤财险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发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一家珠三角地区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一般老产品要升级,就需要改变部分保险责任条款和费率,然后需要重新报备给监管,如果被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就会导致产品无法升级,同时也无法申报新产品。

上述财险公司高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会比较大,如果产品下架,也就说明这个产品不能卖了,同时又没有新的产品可以替代,或者说你现在正在计划出一些新的产品,也谈好了要在哪些渠道上线,甚至谈好了合作,结果因为你不能申报,所以也就没有可上线的产品,那那原本合作的渠道可能就要拱手让给竞争对手,因为你没有产品。另外,如果产品下架了,那么老客户不能续保,新客户又没有新产品可以对接,就会丢失很多的客户以及潜在客户,严重影响到销售业绩。”

另一位保险公司内部人士亦告诉本报记者,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6个月也会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下滑。

据中煤财险官网信息显示,今年7月17日,中煤财险曾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但目前增资扩股方案仍未披露。

总经理空缺两年

除此之外,本报记者在翻看中煤财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时发现,并未有总经理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说,该公司总经理一职已经空缺两年。

今年5月,中煤财险通过官网对外发布市场化公开选聘公告,选聘的是当时已空缺逾一年半时间的总经理之位。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职位仍没有合适人选。

事实上,在中煤财险迎来山西金控这个“金主”之后,该公司就进行了一轮高管“洗牌”。2017年末,中煤财险原董事长潘跃飞和时任总裁蒲海成双双辞职,中煤财险随即宣布拟定董事宋立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此前曾在地方保监局任职的王建宏则出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权,两人履职期限至新任任职资格获保监会核准正式履职时止。

2018年2月,郭建民获监管核准其中煤财险董事长任职资格。但总经理人选却迟迟未完成补缺,此前被明确为公司临时负责人的王建宏虽已出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且曾有媒体报道总经理任职资格当时已报保监会审批,但至今未有下文。

本报记者曾拨打中煤财险官方电话,欲了解该公司上述种种问题进展,不过对方留下记者电话后一直未回复。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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