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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投资加码支持普惠养老项目 每年补贴试点城市上亿“大红包”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9-11 10:32:13

摘要: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91号文以后,最重要的支持养老市场化的政策。

中央投资加码支持普惠养老项目 每年补贴试点城市上亿“大红包”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普惠养老城企联动试行半年,再迎政策利好。

9月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民政部、卫健委共同修订形成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版)》(下称《实施方案》)并对外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按约定承担公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城市政府通过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试行方案刚刚运行半年,修订版的《实施方案》便对外发布,政策的完善速度正在加快。与2月20日发布的试行方案相比,此次发布文件的内容更加完善,其中,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普惠养老的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大。”9月9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建联盟(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洪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之前只是一个试行方案,这次去掉了4年的有效期限制,直接将其定位为一项发展养老市场化的长期政策。

据记者了解,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91号文以后,最重要的支持养老市场化的政策。

细化价格形成机制

在今年年初,发改委印发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试行版,并在北京举行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启动专题会议。同时,南昌、郑州、武汉、成都、秦皇岛、许昌、宜兴7个城市成为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

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64个城市加入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与试行版相比,修订版的《实施方案》不再强调城市养老院的建设,而是将普惠养老归到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专项下。强调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同时,明确了普惠养老的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和财税补贴以及老年人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在确保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基本养老床位普惠价格的基准水平,同时要求企业测算提出基本养老床位的普惠价格及具体明细,通过市场机制自主形成普惠养老分级服务价格,提供差异化服务,这一点非常重要。”蒋洪卫表示,此前未充分考虑全国地域性差异和城市差异,此次细化了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普惠养老的落地和发挥作用。

提高普惠养老服务的质量,那么,钱从哪里来?

记者从修订版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其将补助方式由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当补助改为了中央差别化补助,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的标准支持学习型和旅居型机构建设。

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0000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

同时,参与的企业不分国企、民企,营利性企业、非营利型企业,内资和外资企业。如此算来,针对试点城市,每年国家的补贴上限将达1-2亿元。

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真金白银”支持的同时,此次发布的文件还针对养老机构出台了一系列丰富的财税优惠政策。

与试行版相比,《实施方案》增加了政府责任清单中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此外,《实施方案》免征了契税、房产税、不动产登记费等多项税费,降低了养老服务机构的成本投入。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明确,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还要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此外,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的工作目标,要求城市政府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政府出台包括土地、税收等一揽子支持政策,企业提出建设运行方案并落实投资。

同时,还鼓励企业建立城市康养产业发展基金或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建设养老设施、购置设备和收购改造社会闲置资源等。鼓励发起设立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的养老投资基金,吸引合作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从而形成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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