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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多边体制的国际行动者正在行动

作者:庞中英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8-12 15:17:08

摘要:在贸易保护主义蔓延的今天,也有一些国家在积极地为多边主义的生存努力,如:加拿大与欧盟建立《临时机制》以及多国在新加坡签订的《新加坡公约》,多边体制的国际行动者正在行动。

需要多边体制的国际行动者正在行动

庞中英

本人有意建立一个可以叫做《多边主义演变之观察》的非正式期刊,以“大事记”方式记录那些可能被忽略的多边主义大事,并提供一些个人对多边主义的最新演化的评论。在过去的一个月,世界上有一些重大的多边主义举措(事件),在我国却报道或者评论不够(其他国家的媒体却是重点报道)。这两件大事是:

第一,7月25日,欧盟和加拿大共同宣布,他们建立一项临时协定或者临时机制(Interim appeal arbitration pursuant to Article 25 of the DSU),作为濒临崩溃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法院的临时替代机构。这是为了应付世界多边贸易体制(WTO)的危机的一项重大举措。研究者和实务者可以到欧盟和加拿大政府的官网查看这项《临时机制》的全文。WTO上诉机构(The Appellate Body)对贸易争端国家向WTO提起的诉讼拥有最终裁决权。冷战结束后出现的全球治理(事实上的“没有统治的治理”)的雄心和实践之一就体现在WTO上诉机构这里。

这项《临时协定》是开放的,是欧盟和加拿大带头而已。加拿大和欧盟呼吁其他WTO成员加入。根据长期研究WTO的在日内瓦的卢先堃教授,“如果有关键多数的成员加入,这会是(目前WTO上诉机构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卢先堃教授就美国有关WTO发展中国家地位备忘录采访实录》,微信公号“卢先堃”,2019年8月3日)。

第二,与上述《临时协定》这样的努力十分类似,2019年8月7日,有46个国家(以及24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和相关会议),包括中美两个最大经济体,以及除日本外的亚洲主要经济体,即印度和韩国,在新加坡签署了《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旨在促成国际商业和解协议的执行,从而促进国际商业发展和跨境贸易,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UN 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总理等新加坡政要参加了《新加坡公约》的签署活动。由此不仅可见这项《公约》受到新加坡的何等重视。该《公约》让在国际商业纠纷中达到调解协议的各方,在公约签署国的法庭执行协议条约:“这有助于推进国际贸易、商务和投资。冗长的商业纠纷可严重干扰一般的商业运作,它们损毁声誉、令股价受挫也导致企业更难筹集资本,同时影响雇员、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心和士气。”李显龙说,“具活力的冲突处理框架可防止相关纠纷升级或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见新加坡《联合早报》,2019年8月8日)。

新加坡《联合早报》就此发表了社论《新加坡公约彰显多边主义重要性》(2019年8月9日):“尽管多边主义在实践过程中并不完美,例如有时一些国家为了个别利益而罔顾国际义务,但多边主义到目前为止是实现人类共同利益的最有效途径”;“在多边主义苟延残喘之际,新加坡公约的签署无疑别具意义”; “这也是对多边主义、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治理的肯定”。

中国是上述《新加坡公约》的缔约国。这将有助于中国在与其他国家之间商业纠纷,尤其是在“一带一路”方面的商业纠纷提供了一种国际法解决方案。实际上,中国不仅积极参加诸如《新加坡公约》,而且已经开始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下称《意见》)。2018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

该《意见》说:“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使‘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凸显国际化特征、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精神”,“研究借鉴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有益做法,设立符合‘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国情特点并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机制和机构”。

这一《意见》指出,成立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建立由精通国际法及其本国法的专家组成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就在本人准备《多边主义演变之观察》之时,传来一条消息:美国总统提名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克拉夫特(Kelly Knight Craft)接替2018年10月辞职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黑利(Nimrata Nikki Haley),在7月31日获得美国参议院的批准走马上任。这位美国外交官此前任美国驻加拿大大使。但联合国内外的不少评论者认为克拉夫特不大可能在联合国推动急需的多边谈判,她也不清楚一系列国际社会迫切要通过安理会讨论的急迫议题。8月7日,长期研究联合国的英国学者葛文(Richard Gowan)在纽约出版的《世界政治评论》 ( World Politics Review)上发文《克拉夫特在联合国要做的工作清单》(Kelly Knight Craft’s Long To-Do List at the United Nations),认为克拉夫特在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的位上,应该做的事情很多,但是能做的却有限。她的家人是赞助共和党的煤老板,是反对气候变化治理的;她也不是特朗普内阁的成员(以往有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是内阁成员);她并不熟悉一系列的全球问题及其多边解决方案。从新任驻联合国大使就可以看出,特朗普政府在余下的一年多时间,当然不可能实质性地改进世界的多边主义局势,更不可能在急迫的全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重大作用。

结论:

我想说三点:第一,面对多边主义和多边体制的问题和危机,国际体系中一些国家行动者(如欧盟、加拿大)不是等待和观望,不是任多边体制的危机恶化,而是行动起来寻求替代方案,助推或者探索新的世界秩序。本文提到的加拿大和欧盟《临时机制》,这如同欧盟在特朗普政府退出伊核协定后寻求替代方案一样,如同欧盟在美国金融霸权之外寻求SWIFT之外的国际支付系统一样。看来,需要多边体制的国际行动者正在行动。这是值得我们充分注意的。

第二,美国参加了《新加坡调解公约》。特朗普政府其实一直并不是任性“退群”,而是仍然有选择地参加一些重要的多边体制。不过,特朗普政府对全球治理、国际法和世界秩序的态度依然故我,其不可能在联合国等多边场合积极为解决问题而发挥关键作用。

第三,现有国际制度,包括WTO在内的贸易、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等,似乎无法解决中国史无前例的国际贸易和国际发展行动计划即“一带一路”中产生的纠纷。未雨绸缪,另起炉灶,“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建立,是中国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方面的重大探索。这样的探索,也许将于上述欧盟加拿大《临时机制》一样,不仅是对旧的世界秩序的某种替代,而且是走向新的世界秩序的投石。(作者为著名国际政治学者、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

见习编辑:李茜楠 主编:商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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