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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 造假事件连锁反应加剧 瑞华自我辩护引发多方回击

作者:杨柳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8-02 18:52:04

摘要: 独立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站在理性的角度思考,上市公司存在“大存大贷”或虚增营收及利润的情况,对专业能力较强的投资者而言,尚且可以鉴别出来。然而,作为经过专业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反而未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甚至在接连几年的时间内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这显然不足以让人信服。

特别报道 | 造假事件连锁反应加剧 瑞华自我辩护引发多方回击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柳 陈锋 上海报道

自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目前连锁反应越发加剧。

然而,对于证监会公布的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调查结果,瑞华仍为自己辩护,7月28日,瑞华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00字长文,称自己在康得新无法兑付到期债券后,主动协助江苏监管局开展调查工作,对康得新审计项目全面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义务。

瑞华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结论,及时向社会公众报告。目前正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也在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在调查结论出来前,不便发表评论。

对于康得新如此恶劣的行为,作为审计机构的瑞华难道就毫无察觉吗?

独立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站在理性的角度思考,上市公司存在“大存大贷”或虚增营收及利润的情况,对专业能力较强的投资者而言,尚且可以鉴别出来。然而,作为经过专业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反而未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甚至在接连几年的时间内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这显然不足以让人信服。

殃及IPO项目

7月25日,瑞华负责的29个IPO项目被叫停。在证监会公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瑞华所涉及的主板排队的10个项目、中小板排队的7个项目以及创业板排队的12个项目,均处于“中止审查”状态。

同时,瑞华负责的科创板项目也受到牵连。数据显示,科创板中有7家公司的审计机构为瑞华,其中海天瑞声在7月26日晚间宣布终止,而龙软科技、环宇科技、建龙微纳和杰普特光电等4家企业也于7月28日晚间宣布中止。

除IPO项目受瑞华影响被中止外,25家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项目也先后受其影响被中止。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影响,上海一家负责IPO业务的券商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目前已有33家IPO项目被中止审查,而且还有再融资、可转债等业务也受到影响,这应该是瑞华近几年来积累的业务都被中止了。”

据悉,2012年至今,康得新的年报均由瑞华审计,年报设计费用由最初两年的190万/年,上升到210万/年。在康得新出现财务造假的4年里,瑞华一共领取了840万审计报酬。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施亮认为,在2015年至2018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作为中介机构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仅有2018年年报作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结论,而在2015年至2017年中,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结论,从一定程度上为市场带来了误导性的参考。

经济学家宋清辉向记者表示,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事件对市场会产生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会计所作为重要的中介机构,应该扮演好市场把关者的角色,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否则最终的结果就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处罚缠身

作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在A股的业务承揽量非常可观,据记者了解,现有A股近4000家公司中,有316家公司的审计机构是瑞华。25家科创板公司中,也有澜起科技和天准科技聘请了瑞华。

公开资料显示,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9000多名、注册会计师2600名、合伙人320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3名。2018年经瑞华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年报达317份,审计的货币资金合计超过6100亿元,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有300家。

不过,庞大规模客户下,瑞华处罚“缠身”。近年来,瑞华受到多次监管处罚。

今年1月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瑞华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行为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瑞华在对华泽钴镍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依法对其没收业务收入130万元,并处以390万元的罚款。

2016年12月6日及2017年1月6日,瑞华在提供键桥通讯2012年年报审计服务及亚太实业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整改及处罚。因被证监会两次处罚,2017年2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通知称,瑞华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责令该所自收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此外,瑞华还曾遭银行间市场公开谴责,并接到过股转公司的警示。

郭施亮认为,对于这种情况的接连出现,可解释的原因可能属于这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属于注册会计师未能够做好勤勉尽责的工作,但接连发生财务审计问题的现象,只能够说明相关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较弱,工作并不认真负责;第二种情况,则是上市公司财报的隐蔽性、迷惑性较强,足以误导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但是,作为注册会计师,本身经过专业的培训,尚且可以识别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即使迷惑性多强、争议性多高,也应该瞒不过注册会计师的双眼;第三种情况,则是相关人士极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放风者”,间接存在利益输送问题。退一步思考,假如相关注册会计师存在参与其中,分享利益蛋糕的情况,那么性质就显得比较严重了。

然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国家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上的力度不够,以及集体诉讼制度并未有效开展,因为刑法不可能普遍运用到所有的这些上市公司当中去,所以一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

郭施亮也认为,对于国内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还是比较轻微,即使虚增利润金额庞大,但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尚且不足以起到实质性震慑影响。

“近日,证监会正在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的标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60万的顶格处罚,确实过于轻微了。即使顶格处罚后,仍存在立体追责的处理,但对市场而言,违法违规成本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国内资本市场的法律震慑力仍需增强。由此可见,严刑峻法下才能够有效降低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乱象,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标准,在现阶段内显得迫在眉睫。”郭施亮表示。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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