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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份地方债额度告急 年内还会增发吗?

作者:张智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8-02 15:28:51

摘要:截至7月28日,江苏、广东、上海等14个地区已将全年新增一般债额度使用完毕;贵州、广西、广东、北京、上海、大连、西藏7个地区已将全年新增专项债额度使用完毕。

21省份地方债额度告急 年内还会增发吗?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为了稳基建而提前下发的地方债,在7月开始捉襟见肘。

截至7月28日,江苏、广东、上海等14个地区已将全年新增一般债额度使用完毕;贵州、广西、广东、北京、上海、大连、西藏7个地区已将全年新增专项债额度使用完毕。

而进入7月以后,地方债发行明显减速。Wind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5559亿元,较6月份8996亿元的月发行量环比减少38%。综合财政部数据来看,今年新增地方债发行量已达到23855亿元,占全年整体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77.45%。

“今年来,专项债发行进度明显加快,上半年发行地方新增专项债券1.39万亿元,占2019年新增专项债限额2.15万亿的六成;6月10日,中办、国办已发文允许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重大项目资本金,基建补短板力度在三季度有望提升。”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发债额度捉襟见肘,但下半年仍需稳基建,在此前提下,地方债增发成为选项之一。

在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看来,目前我国政府债务总量不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还有一定的增发债券空间。不过,天风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目前经济增长仍在政策底线之上,大幅度财政政策刺激的必要性并不大。

冲高回落

按照年初的财政预算,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00亿元,专项债务21500亿元。

不过,在稳基建的背景下,今年地方债发行节奏相较往年明显加快。

数据显示,2019年1-7月,各省份新增一般债共发行8,668.77亿元,新增专项债共发行16,863.03亿元,从各省份的发行进度来看,河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苏省、河南省剩余发债空间排名前五,多个省份全年新增发债额度已使用完毕。

据了解,早在2018年11月,财政部就提前下达了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计13900亿元。相应地,2019年一季度地方债发行“大爆发”,发行规模为14066.52亿元,同比大幅上涨540.72%。

6月,地方债发行又迎来一波高峰,当月发行量为8996亿元,较5月份3043亿元的发行量大幅增长。其中,6月10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和“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并要求“力争当年9月底前发行完毕,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据财政部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372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1764亿元,占全年债务限额的71%。

到了7月,新增地方政府债的发行量已达到23855亿元,占全年整体债务限额3.08万亿元的77.45%。

国金证券的研报显示,今年7月,地方政府债发行合计5,559.3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768.0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759.44亿元,置换一般债92.3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824.25亿元,新增专项债2,997.15亿元,置换专项债118.18亿元。7月城投债发行金额小幅回升,净融资额继连续两月为负后首次转正,期间共发行221期城投债,发行金额为1,920.7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一般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占比较高。

“今年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发行进度比往年加快。”沈建光说。这与往年地方债“上半年无债可发,发债集中下半年”的情况截然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财政部要求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全年新增债券发行,因此,8月和9月仍会保持发债速度,不过,地方债需要新增发行的规模会明显比上半年小。预计未来两个月还会有相当规模的再融资债券,用以置换到期债券。

下半年会增发吗?

从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内容来看,下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基调没有改变。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逆周期调节需要积极财政政策发力,预计财政支出下半年仍会增加。业内专家认为,下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余额所剩不多,为了弥补收支缺口,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发行量成为大概率事情。

“从目前我国政府债务余额和债券发行规模看,政府债务总量不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还有一定的增发债券空间,预计增发会控制在万亿规模左右。”张依群表示。

在他看来,如果增发,一方面会综合考虑财政赤字率、已发债规模、投资消费预期、发行渠道方式等因素,既要形成政府投资对经济的托底支撑作用,还要控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现两者之间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会考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时间、财务成本、还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债券年限,部分专项债券年限可以延长到20年或30年甚至更长。

据了解,2013年,中央政府全面梳理整顿地方债务,审计报告显示当时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为17.9万亿元。为了解决地方收支缺口,维持地方基建需求,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提出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有一定收益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并自2017年开始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截至目前,其约14万亿元,2013年之前的政府债务在2014年-2018年被陆续置换为地方政府债。

川财证券研报显示,今年地方财政前倾明显,使得地方债净融资额在3月左右达到一个小峰值,拖累了二季度的地方债务净融资。据测算,今年5-9月,有1.6万亿元的地方一般债和7000亿元专项债需要偿还。其中,一般债偿债规模与去年全年大致相当。受此影响,四季度地方债务净融资水平将低于往年同期水平。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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