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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数字经济的未来,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均面临挑战

作者:傅蔚冈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6-18 15:48:20

摘要:数字技术的国际合作和治理机制没有跟上步伐,人们需要迅速提高合作和治理机制的灵活性、反应能力和范围。

迎接数字经济的未来,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均面临挑战

傅蔚冈

在全球化遭遇严峻挫折的现在,数字经济该如何突围?

联合国报告:数字技术国际合作和治理机制没跟上步伐

北京时间6月10日晚,联合国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发布了全球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纲领性报告——《相互依存的数字时代》(下称《报告》)。《报告》由三个部分构成:首先是描述了数字技术如何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如何确保更具普惠性的数字经济的前景;其次是审查了与数字领域的人权、人的能动性和安全有关的问题;再次是呼吁数字合作模式。

发布这个报告的组织大有来头。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由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去年7月设立,旨在推动各国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国际组织、技术和学术界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在数字空间的合作。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和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共同主席梅琳达·盖茨和担任联合主席,其他的18名成员来自不同学科和领域、代表着不同地理区域和年龄段,是迄今为止最为多样化的一个秘书长高级别小组。他们当中还包括图灵奖得主文顿·瑟夫、易贝(eBay)数据科学总监基拉·拉金斯基和瑞士联邦环境、交通、能源和电信部长多丽丝·洛伊特哈德,以及诺贝尓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等。

联合国使用“数字合作”一词是为了在合作框架内对数字问题进行讨论,通过鼓励跨领域思考和行动破除孤岛意识,并在各利益攸关方之间建立信任。《报告》认为,数字技术使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相互依赖,它们的影响独特地跨越了国际和部门界限,没有任何政府、公司、国际或民间社会组织能够单独管理它们。同时,数字技术带来的变化的规模、传播和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公司、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都在努力把握数字技术的政治、社会、文化和经济影响并加以管理。报告表示,数字技术的国际合作和治理机制没有跟上步伐,人们需要迅速提高合作和治理机制的灵活性、反应能力和范围。

数字经济的兴起正在推动“零工经济”的发展

众所周知,分工和合作是市场的基本逻辑。尽管市场里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但是任何一项产品或者服务的完成,都是需要各个独立主体之间的合作才能完成。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纳德·里德在《我,铅笔》中所说的那样:一支简单的铅笔,需要成千上万人的通力合作才能制造出来。而这些共同合作生产这只铅笔的人,可以互不相识,彼此憎恨,甚至相互仇视,但并不妨碍他们合作生产一支铅笔。既然分工和合作是市场的本质,那么为什么《报告》特别强调“数字合作”,以至于需要发表“数字相互依存宣言”?

这是由数字经济的特点所决定。迄今为止的技术革命,每次技术变革都会通过改变生产过程、挑战企业的传统界限并让整个社会受益。第一次工业革命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制造业的自动化并扩大了出口,从而促使劳动力大规模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人到公司中就业。甚至在很多时候,正规化就是经济发展的同义词:非正规就业指标是区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准,越是发达国家则非正规就业比例越低,反之则越高。国际劳工组织最近的研究表明,在东亚和东南亚迅速增长的经济体中,非正规经济出现逐渐减少的迹象,这些地区制造业的崛起正在推动发展。在其他增长缓慢的国家,尤其是非洲和拉美,就业增长主要在服务业,尤其是非正规的小商品贸易。贫困趋势也反映了这一格局。非正规性退缩的国家,贫困工人的人数也在下降。非正规性上升的国家,贫困工人的人数则要么上升,要么维持不变。换句话说,非正规就业的下降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但是数字经济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个趋势。随着数字技术的引进,很多地区的非正规就业并未大规模下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非正规就业的上升,学界将这种现象称之为“零工经济”。更为重要的是,零工经济的从业者,他们的收入并不比正规经济的从业者低,甚至更高,而这个零工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被正规化了。此前世界银行2019年年度发展报告以《工作性质的变革》为题描述了这个变化:

由于近期的技术发展正在导致正式工作与非正式工作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中工作的性质出现了某种趋同。发达经济体中的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增加,与此同时,不正规性在新兴经济体中积重难返。在发达经济体中,短期工人或者临时工面临的大多数挑战与非正规部门中工人面临的挑战如出一辙……

这样的趋同并不是 21 世纪的世界所期望的趋同。从传统的意义上而言,经济发展一直是正规化的同义词。

数字化在线平台正在消除与特定工作相关的地理障碍

是什么因素导致了“零工经济”现象?原因就是在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组织形态发生了微妙变化。尽管企业规模有其边界,但是从经验来看,先前历次技术革命下无一例外都诞生了巨型公司,而且规模越来越大。从实证看,大型企业对经济增长具有有利影响。它们将资源从自给农业中解放出来,从而加速发展中经济体的增长,它们就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实现了规模经济,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了产品价格。

大型企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并不是新生的观点,但数字平台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象的演进方式。用《工作性质的变革》一文中的说法就是:“数字平台正在取代实体购物中心,平台将购物者与不同的品牌商店联系起来,为品牌创造效率,并为平台所有者创造收入。通过平台收集的数据同样被用于提高企业的效率,有时候其他非平台收集的数据也被用于提高企业效率。”

对中国人来说,在线零售最为熟知的代表是阿里巴巴。在世行的报告中也关注到了淘宝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包括“淘宝村”现象:“2009 年仅有3个这样的淘宝村,到 2017 年,已经发展为分布在全国28个省区的 2118个淘宝村。2017年,在线商铺达到49万家。虽然服装、家具、鞋袜、行李箱、皮革产品或者汽车配件等传统商品的销售最为火热,但卖家正在努力实现自己所售产品的多样化,将无人驾驶飞机等高科技产品纳入销售的范畴。”在没有数字经济之前,那些淘宝村中的村民要参与统一大市场必须从乡村出来进城务工,但是数字技术改变了这一切,他们可以足不出户就参与全国市场、甚至是全球市场,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其实并非只是零售业在使用数字平台,数字平台几乎是往衣食住行各个行业渗透。《工作性质的变革》一书中还提到了印度的Indiez,这是创建于2016 年的基于人力外包服务的公司,它采用基于团队的方法来运作自由职业者的在线工作。它为来自印度、东南亚和东欧地区的人才提供了一个远程分布的人才社区,从而使他们通力协作,为世界各地客户的技术项目提供服务,它的客户包括印度达美乐披萨连锁店以及印度跨国大企业埃迪亚贝拉集团。在这里,数字化在线工作平台正在消除许多从前与特定工作任务相关的地理障碍。

有资料统计,孟加拉国拥有 650,000 名自由职业者,在全球在线劳动力资源池中的比例为 15%。毫不奇怪,这些自由职业者都不是平台的员工,它们只是平台的供应商。它们通过平台它们接触到了以前不可能接触到的客户。平台之所以能够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原因是平台给用户和经营者创造了价值,就像杰奥夫雷.G·帕克、马歇尔.W·范·埃尔斯泰恩和桑基特·保罗·邱达利三位在《平台革命:改变世界的商业模式》一书中总结的:平台通过减少阻碍供应商和消费者进行交互的障碍与壁垒来创造价值,为消费者和供应商服务;同时消费者还能够获取提高交互质量的内容管理机制。好的服务获得了更多的用户,而更多的用户反过来又丰富了平台的神态吸引了更多的用户。

由于有了平台这一数字基础设施提供的各项服务,很多人不再像以往一样成为某个公司的员工,而是直接成为平台的供应商来提供服务,而且依赖于这种方式建构的服务扩张速度远超过前数字时代。最为典型的当属Uber,它的旗下没有一辆出租车,却在在10年的时间里构建起了一个全球性网络,在全世界近800个城市为数以亿计的用户提供服务。而在此之前的约车服务,往往是地方性的,遑论全球网络了。

“零工经济”的盛行更加凸显了“合作”的意义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数字经济下“零工经济”的兴起持欢迎态度。比如世行报告中就对此发表隐忧,“在发展中世界的大部分地区中,自就业、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获得社会保障的非正式领薪就业以及低生产率工作是常态。 这些工人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工作,大多数劳动法关于雇主与雇员角色与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这部分工人往往缺乏获得福利的途径。他们没有退休金、 没有健康或者失业保险福利或者正式工人可以获得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个担忧可能是多虑了。之所以会有更多的人选择零工,尤其是那些从传统职场转战零工的从业者,一定是因为它具有传统职场无法竞争的优势:收入或者是更为灵活的工作时间。至于“雇主与雇员角色与责任”的规定,事实上也可以从收入这个角度考虑,从业者会作出自己的考虑,你是愿意选择一个更高收入的零工角色,还是选择收入稍低但有雇主庇佑的雇员?事实上,绝大多数用户都会对此作出自己的判断。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那些对零工经济的歧视,实际上反映的是对前数字经济时代工作方式的迷信。事实上,早在50多年前,科斯就在其《企业性质》一文中指出,是从市场上采购服务,还是作为公司内部员工,其决定性因素是成本。既然有这么多公司和个人都愿意采用零工经济,那么自然有其逻辑。

不过从另一个层面看,也正是因为零工经济的盛行,也就更加凸显了“合作”的意义。第一,监管机构和平台合作,创新监管方式。传统的监管模式是当监管机构直接面对市场主体,当货物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服务时,监管机构直接处罚市场主体。但是在平台经济下,效率最高的监管模式可能是和平台合作,而不是绕过平台和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因为所有的服务都在平台上留痕,那么借助平台的技术就更能跟踪和发现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去年《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允许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为其住所,就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监管方式。2018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文件中提到要“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结合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对于困扰很多中小商家无法在线下登记注册的问题,《意见》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换句话说,如果商家只是在网上经营,那么就不需要租一个实体门店,只需要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登记。而网络经营场所就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网址。

第二,用户/服务者和平台的合作,创造更好的服务环境。在平台模式下,平台并不直接为用户提供产品或者服务,而是通过提供数字基础设施,为用户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包括但并不限于制定规则、用户反馈、交易执行和纠纷解决等。所有的这些服务都需要用户和用户、用户和平台、经营者和平台的合作的。也正是如此,现在各大平台都有平台治理部门,用来协调用户、经营者和平台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已经超越了传统用户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个社区,一个依托于数字技术的自治社区。

数字经济的发展令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合作面临挑战

数字技术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了。

今年4月份,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增长20.9%,占GDP比重为34.8%。同时数字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显著提升,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同比增长11.5%,显著高于同期全国总就业规模增速。

必须指出的一个事实是,绝大多数的数字经济都是依赖于平台而产生。当联合国的《报告》提出“要挖掘数字技术的社会和经济潜能,确保所有人都能受益于一个安全、普惠的数字化未来”时,实际上就是要呼吁要建立一套与平台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机制,从而让数字经济的未来更有普惠性。而平台经济的发展势必会产生一些与原先迥异的业态,也势必会对传统的监管机制产生冲突,比如此前各方就网约车、共享单车和外卖业务等的态度就是例子,这时候更加凸显了“合作”的重要性。马云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一个成年人不能穿孩童时期的鞋子,它们会限制你的成长和潜力,政策和法规也是如此,因此“我们制定的政策必须是智慧时代的智慧政策”;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应了这种理念:“今天我看到了更多的开放性,今天我们需要数字合作,今天我们需要一定的治理措施——有限的、智慧的监管。”

设想一下,如果当初对网络约车这种业态就按照出租车模式进行管理,那么就不可能有今天便利的网约车服务。所有的这一切,除了企业的努力外,更是源于监管部门根据网约车的模式更新了监管方式,尽管这种方式在很多人看来还有很多瑕疵。当然,不只是网约车,其他更多行业在数字技术下也遇到了不同的约束条件,需要重新审视原先的监管框架,并对其升级或者卸载。

如何拥抱并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从传统自上而下的管制到现今市场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可能是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必须要认真应对的挑战。(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执行院长)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商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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