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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方式之变: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组建专家团队问诊把脉

作者:马维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5-16 09:34:55

摘要:关于为什么要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万军解释说,环境治理的要求是“互动”,需要不同环境责任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取得共识、协同行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环境治理方式之变: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组建专家团队问诊把脉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欢迎报名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日’活动。”4月1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一则通知,为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进”,河南省环境厅将启动“企业服务日”活动。

活动面向全省各类企业征集生态环保方面的问题线索,并将邀请企业代表与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以期达到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目的。对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将安排专人持续跟踪服务,结合实际情况限定时间予以解决。

河南省环境厅之所以要开展这一活动,与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有关。1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发布联手出台了《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要求,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定期开展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关于如何支持地方和企业,我们也正在研究,准备采取一些新的举措,把过去的一些老措施继续坚持好、实施好,同时再采取一些新的改进措施、强化措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如是说。

“把主动服务企业作为重点工作”

关于为什么要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万军解释说,环境治理的要求是“互动”,需要不同环境责任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取得共识、协同行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政府主要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监督执法;企业则承担着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需要合法合规经营;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更多地参与环境治理,搭建政府与企业桥梁,提供环境决策支持。”万军说。

他表示,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通过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更精准地解读环境政策,更好地倾听企业环境治理诉求和突出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好困难,不能当场解决的深入研究分析,给企业提供专业性指导,有助于更好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除了设立“企业环境问题接待日”,《意见》还要求,要组建生态环境专家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制定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环境治理是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设备、不同工艺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法不一,一些企业面对环境治理要求缺乏深入了解,需要专家技术团队予以帮扶。”万军表示。

他表示,在这方面,环境部将及时更新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目录,筛选和发布一批优秀示范工程,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应用示范。同时加大科技攻关,推进“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一企一策”等差异化解决方案,为民营企业达标治理提供有效支撑。

在地方,河南省也开展了“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由省环境厅等8部门组织专家团队与市、县建立服务关系,与企业结成帮服对子,当好“环保医生”,驻点指导,把脉问诊,指导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下一步,环境部还将进一步研究提出“强化环境监管,主动服务企业治理”的意见,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把主动服务企业环境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综合技术方案研究,组织技术专家、行业协会、技术平台等建立企业环境治理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制定具体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

类似这样的帮扶措施,《意见》中还有很多。例如,《意见》要求,在制定出台涉及企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关切和诉求;在标准实施中,为企业预留足够时间;各级工商联和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民营企业交流座谈,及时听取民营企业诉求。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环境部联合全国工商联赴广东、江苏2省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共邀请了3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会。去年12月,又在北京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19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会。”万军表示,“可以说,听取民营企业诉求,改进和完善生态环境工作,我们一直在推进。”

“不会放松对企业的要求”

2月19日,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签署了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联合调研等作为重要内容,并建立定期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商推进实施。

“一是定期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诉求;二是在制定涉及企业的环境标准政策时,通过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专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建议;三是加强与工商联合作,请工商联及其商会将掌握的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和相关情况及时与我部沟通交流。”万军表示。

万军解释说,之所以要出台《意见》,签署合作协议,主要是为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环保方面也要积极做好服务,分类施策。

“其实之前大家也都是这么做的,现在则进一步了统一了思想。我们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违法问题肯定要严格监管,但对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则要积极做好服务,给出一定的弹性空间来,让企业进行调整。”万军说。

万军表示,目前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觉得环保工作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使得企业负担加大;二是认为环保标准和要求不断地提高,让他们有点无所适从。

针对这两个问题,万军表示,第一个问题是企业必须要适应的,环保本来就是应该支出的成本,只不过之前一直存在历史欠账,现在只是回归正常了;针对第二个问题,环境部在出台政策的时候则都给出明确的期限,比如,到2020年做到什么情况,给企业以明确的预期。

“此外,也有很多企业给出了正向的反馈。比如钢铁、水泥等行业,他们觉得现在环保监管严格了挺好,以前散乱污企业、地条钢等严重扰乱市场,正规企业在竞争中比较吃亏。现在监管严格了,这些企业生存不下去了,合法企业的利润空间就出来了。”万军说。

万军表示,生态环境部作为综合环境监管部门,一方面会认真听取企业的呼声,对待社情民意;另一方面也要严格把握尺度,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环境,而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

“环境部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肯定是综合考虑了全行业的工艺水平、原材料成本、管理水平等,让中等水平的企业能够正常生存下来,所以要求并不高。”万军说,“当然,这个标准也不能让最差的企业都能生存下来,那样也是不合适的。”

他表示,虽然要重视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但环保工作的原则和方向肯定不会反复,环境部门也会坚守底线。如果一家企业一直在污染环境,通过各种帮扶手段也无法实现达标排放,那这样的企业迟早也是生存不下去的,环境部不会放松对企业的要求。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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