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听跟 | 部分地区暂未落实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 邰丽华建议加强督导确保入学零拒绝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3-07 16:05:15

摘要: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年来,邰丽华持续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我国8500余万残疾人“代言”,就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出行等各项权益鼓与呼。

学听跟 | 部分地区暂未落实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  邰丽华建议加强督导确保入学零拒绝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两会报道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与特殊儿童教育相关的条例和政策,如2017年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来推动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针对相应的政策,各地政府也在积极的跟进和推出了相应的地方政策,有些地区还积极尝试了颇为有效的融合教育实践,但是,因为缺少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机制,残疾儿童被拒绝入学以及入学后退学情况仍在各地存在。”就此,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建议,以教育部牵头,加强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依法落实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确保专家委员会的组成来源不同部门专业,包括特殊教育、卫生康复、残联、社工以及包括残疾人代表或残疾人家属代表。

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年来,邰丽华持续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我国8500余万残疾人“代言”,就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出行等各项权益鼓与呼。

部分地区未落实专家委员机制

保障残障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权利,是全社会的责任。

早在201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希望通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同时,借此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实施三年后,我国特殊教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呈现了崭新的面貌。截止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2080所,比2013年增加了147所,增长7.6%;在校生有49.2万人,比2013年增加了14.2万人,增长了33.7%。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已经提高到6000元以上,这是很大幅度的提升。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也已颁布实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在此基础之上,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很显然,我国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也得到了全面提高。

不过,根据民间社会组织调研发现,一些特殊需要孩子在没有经过专业客观评估的情况下,直接被学校拒绝,成为入学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社会组织网络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2017年线上调研的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失败的1149个案例中,16%因普通学校直接判断孩子的障碍程度不能上学而被拒绝,20%因未通过普通学校的择优筛选而未能录取,5%则在特殊学校的择优筛选中未被录取。

以上择优筛选过程包括:参加普通孩子或者特殊孩子的入学测试评估以择优录取、要求试读一段时间、要求提供孩子的智力或能力证明达到一定水平等等。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手段和仲裁措施,申请失败之后一些家长可能放弃继续争取入学机会,孩子最终失学在家。

建议实施“一年一评估”机制

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这样的规定,切合实际,考虑周全。但是,在具体实施上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2017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均明确提出要建立跨部门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但是,很多地区没有落实专家委员机制,导致残疾儿童入学争议缺少申诉机制,入学缺乏支持保障。”邰丽华表示,为了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和温暖送到每个残障孩子的心坎上,让残疾儿童能够回归到主流社会,也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精神,就此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以教育部牵头,加强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依法落实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确保专家委员会的组成来源不同部门专业,包括特殊教育、卫生康复、残联、社工以及包括残疾人代表或残疾人家属代表。

第二,系统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机制,且建立专家委员会评估程序、原则标准。

第三,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强制建设保障残障儿童申请入学便利程序即就近申请入学。明确建立入学被拒或存在争议进行申诉的受理程序(受理申请渠道、申请材料要求、受理流程、时间和反馈渠道等)及工作机制,确保适时、及时解决被拒绝或存在争议的残障儿童入学申请。

第四,专家委员会明确专家委员评估应该尊重儿童的个体发展差异和残疾人家庭意愿,基于评估结果为残疾儿童提供入学支持计划做参考,评估应该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第五,专家委员会作为残疾人儿童入学指导委员会,发挥更多专业职能,指导地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专业建设。

除此之外,针对残疾儿童入学的问题,还有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对于残疾孩子的认识,以及对其教育目标的确定,不是入学时那一次检测就能一劳永逸的。具体操作环节的动态评估、退出与变更机制都非常必要,这直接关系到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比如,也有代表委员建议对残疾儿童进行“一年一评估”,适合的留在普通学校,不适合的送到特教学校去,让残疾儿童真正接受到真正适合自己的教育。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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