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聚深圳群策群力 热议“改革开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

作者:肖君秀 邸凌月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2-25 18:15:01

摘要:12月22日,“第十二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在深圳举行,中国残联副主席、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凯、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林洁、深圳大学副校长李永华等出席论坛并致词。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肖君秀 邸凌月 深圳报道

12月22日,“第十二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在深圳举行,中国残联副主席、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凯、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林洁、深圳大学副校长李永华等出席论坛并致词。

此次会议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5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题进行主旨发言和热烈讨论,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代表近300人共同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探讨中国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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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叶静漪:

以法治精神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权利保障

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残疾人事业做更多事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残疾人民生和权益保障持续改善,社会参与能力不断增强,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法规为支撑,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同时与国际残疾人立法紧密结合,以国际法为参照,通过转化的方式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国际条约和惯例的理念及内容融入我国法律。

我国残疾人保障制度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进。一是立法先行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目前整体上仍存在立法数量较少、位阶较低、强制力较弱、体系不完善等不足。为了从根本上推动残疾人权利保障制度建设,要加快完善残疾人立法,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残疾人权利保障政策和体系给予支撑;二是特惠保障与普惠保障相协调,目前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惠型权利保障体系尚待健全和充实,保障内容和范围都极其有限;三是需求导向与分类施保相匹配,现阶段分类施保的存在分类粗疏、标准不一、人群界定混乱等问题;同时需要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积弊固疾。四是消极保障与积极保障统一,现行残疾人权利保障主要局限于保基本、兜底线的残疾人保障,是一种被动性的保障。要逐渐强化发展残疾人的医疗康复保障、生活保障、就业保障、教育保障和高品质的精神文化保障、政治参与保障等,开发残疾人的自身潜能,强化增能服务。五是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融合,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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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

设立重度残疾人的社会津贴制度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0年出台《建立老年人长期照顾政策的国际共识》,其中提到长期照护,即由非正式照护提供者和专业人员开展的活动系统,以确保缺乏自理能力的人能根据个人的优先选择保持最高可能的生活质量,并享有最大可能的独立、自主、参与、个人充实和尊严。

日本为此建立了“介护”保险,欧盟也建立了照护相关的保险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对于我们的重度残疾人是可以参照的,重度残疾人要争取的是社会津贴,它更加适度普惠,且节约成本。现在重度残疾人两项津贴标准太低,应该基本上覆盖所需要的照护费用,这样才能将他们从困难中解脱出来,整个家庭不至于陷入贫困。所以,我们要瞄准一个制度——重度残疾人的社会津贴。

长期照护需要成本,尤其是人工成本,这意味着需要大量资金来覆盖支出。“十二五” 以来,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老年服务问题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了第32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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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关信平:

促进积极的残疾人社会政策

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系统的社会政策作为保障,不仅国家和社会要对残疾人事务高度重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要,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还要有完善的社会政策作为支撑。具体做法上,政策领域采取全面性与优先选择相结合;扶助对象采取普惠性与特惠性相结合;扶助水平采取托底性与适宜水平相结合;管理上采取统一的负责机构和分门别类的实施部门相结合。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社会政策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的残疾人社会政策体系,分别在残疾人基本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方面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保障。

残疾人事业仍需纵深推进,从保障生活、消除障碍、提升能力三方面进一步促进“积极的残疾人”社会政策,即以提升残疾人能力为目标,而不是仅仅一般性地提供福利。这需要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国家、市场、家庭、-社会之间的责任关系,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建立更加普惠的残疾人社会政策。针对残疾人的各种障碍,以消除障碍为目标,如消除行动障碍、消除制度障碍、消除学习障碍、消除社会文化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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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杨立雄:

中国残疾人事业任重道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历经40年取得诸多成就。首先树立起新的残疾人理念,社会的理念转变巨大,从最初的误解到如今的客观看待,关爱看待;其次正在形成新的残疾人政策模式,社会政策从居养性政策到发展性政策,经济政策从劳动福利型到福利劳动型;此外残疾人事业决策进一步精准和科学,建立了残疾人权利保护体系。从残疾人口结构发生根本性改变来看,体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坚持不懈的努力与成果。

当前残疾人事业亦面临许多挑战,第一残疾人事业的组织体系面临突破,20世纪90年代,政府部门的残疾人职能逐步归之于残联,如今政府职能正在回归,残联与政府的职能有待加强协调性;第二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有待变革,这归咎于多重因素,例如越来越多的利益和权利诉求、越来越多的利益团体、强烈的参与意识等。

“不平衡”与“不充分”仍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之中的问题。其中不平衡体现在地区、部门以及项目之间,不充分是由于残疾人需求的多样性、个性化以及服务供给短缺和单一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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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侯伊莎:

深圳残疾人工作在改革开放中蝶变

深圳残疾人工作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特别是1989年深圳市残联成立之后,随着深圳改革开放的深入,深圳残疾人工作完成一次次蝶变。

深圳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残联组织,创新了残疾人工作社会化治理体系。深圳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建立了以《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核心的残疾人法制政策体系,形成了“普惠+特惠”的政策保障机制,建成了与特区发展相适应的残疾人福利保障体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福利”“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深圳打造“四个一工程”,不断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培育发展了各类残疾人服务主体,建立了门类齐全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满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辅助器具、托养、文化体育等各类服务基本需求。

深圳明确了“六个转型”发展目标,一是从重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向同时重残疾预防转型,二是从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向为所有残疾人包括因老致残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差异化服务转型,三是从重残疾生命关怀向同时重残疾人禀赋特长发展转型,四是从对深圳户籍残疾人福利救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救助转型,五是从重发展残疾人事业向推动残疾人事业和产业并重发展和互动发展转型,六是从由残联主办残疾人工作向由残联通过政策杠杆撬动行政、社会和市场力量形成残疾人工作合力转型。

深圳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具体行动,一是城市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二是城市无障碍重点项目创建行动,三是城市生活无障碍行动,四是城市出行无障碍行动,五是城市信息交流无障碍行动,六是城市无障碍文化培育行动,七是城市无障碍督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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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周林刚:

所有残疾人纳入社保实现“老有所养”

我们要不断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倾斜性配置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转变粗放式的临时困难救助模式。虽然有限的资金救助可以满足残障人士的临时生活需求,但无法有效慰藉残障人士的精神需求,因此要以专业化方式实施临时救助;二是加大残障就业保障金在社会保险补贴方面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将所有残障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使广大残障人士“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三是从广大残障人士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残障群体需要的特殊性,加大倾斜性配置社会福利体系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平衡残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就业服务、辅具服务和权益保障服务,以消除残障歧视。

残障歧视问题既是社会文化问题,更是社会保障的实践问题,因此必须从操作层面上构建多主体参与的残障社会福利体系。以政策完善为切入点,构建多元化的残障歧视消除机制,保障残障人士的基本权益,提升残障人士尊严感和幸福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领更多专业助残机构走入社区和家庭,以专业手法服务于广大残障人士,推进残障社区融入。构建反残障歧视的法律体系,推动“反残障歧视法”出台。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消除残障歧视,并为残障人士提供个性化的新媒体应用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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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何文炯:

改革开放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

何文炯教授在总结点评时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波澜壮阔,我国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我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普遍改善,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正在逐步落实;得益于改革开放,政府为残疾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渐增加、水平逐步提高,全社会对于残疾人给予越来越多的关心、理解和尊重。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几位专家发言与观点,从各自的视角回顾了四十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全面进步,同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客观地分析了经济社会文化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提出了深化改革、促进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路径和具体的措施。让我们看到了学者们满腔的热忱和理性的思考。我注意到其中几个关键词:良知、理念、法治和机制,还有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劳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更先进的理念、更完备的法治,更有效的机制,更热烈的爱心和更扎实的工作,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使他们能够有基本的尊严和应有的发展机会,让残疾朋友们能够与全国人民一起走进新时代,使他们能够有效地融入社会,共同建设现代化国家,共同奔向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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