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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地产乱象调查 开发商抢建江景房迫使雾凇大桥改规划

作者: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10-12 19:57:38

摘要:《华夏时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注下,吉林市税务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近期公安机关也参与其中,乱象背后的真相呼之欲出。

吉林市地产乱象调查 开发商抢建江景房迫使雾凇大桥改规划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锋 吉林、北京报道

松花江畔住,雾凇美如画。买到江景房、本指望迎来幸福生活的王先生,至今仍在为当初的购房决定而后悔,交钱4年多后,他仍未拿到所在小区“雾凇东郡”的房屋产权证。

“雾凇东郡”由吉林市华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华隆公司”)所建,由于项目土地存在纠纷,一直被人举报。“没有任何手续就建设,建完后再对土地进行假评估、假收储,涉嫌偷逃巨额税款……”举报信说,项目涉嫌众多违法违规是购房者迟迟无法办证的原因。

《华夏时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注下,吉林市税务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近期公安机关也参与其中,乱象背后的真相呼之欲出。

江景房未批先建

“雾凇东郡”项目位于吉林市雾凇大桥东侧,站在小区楼上,美丽的松花江尽收眼底,为名副其实的江景房。

“这块土地原来是我们单位使用,后来被华隆公司拿走,2013年6月前建成了11栋高楼并对外销售。”举报人江城公司职工侯智宏(化名)表示。

侯智宏所指的单位名为吉林市江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城公司”),该公司是国有企业吉林市江城造纸厂于上世纪90年代初政策性关闭、分流安置后,剩余的百余名职工在政府组织下成立的生产自救型企业,这些分流职工均为江城公司股东。政府有关文件指出,上述土地变现的收益用于人员安置补偿。也就是说,这块土地是江城公司上百名职工股东的生活来源和安置补偿的命脉。

2011年8月,江城公司与华隆公司签订所谓土地置换协议,后者承诺为江城公司职工股东提供价值4500万元的现金及房屋资产进行置换,以换取对该地块的开发。

江城公司职工提供的照片资料等材料显示,该项目于2011年底开始建设,到2013年6月基本建成。而《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华隆公司直到2014年才通过一次土地招拍挂程序完成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合同编号为“吉市经(2014)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华隆公司与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26日。也就是说,在项目基本建成后,开发商才获得土地使用权。

合同内容显示,华隆公司以4154万元的价格获得33773平方米的土地。参与举报的江城公司多位职工说,所谓的招拍挂程序都是假的,房子都建完了,其他人谁去参与竞拍?“据我们了解,因华隆公司开工在前,办证在后,他们建设的两年时间里,没有任何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

知名地产专家、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表示,土地证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施工手续的基础,没有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批准手续,是无法办理其他开发手续和证件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城职工举报的材料中,还有“雾凇大桥”原规划因该项目抢建而被迫发生变更的情形。记者获得的2010年“雾凇大桥”规划图显示,大桥东西两侧均规划建设“人字形”弧形匝道,但因华隆公司后来开发了“雾凇东郡”,大桥东侧不得不改为直通下坡道路,与垂直的滨江东路形成“丁字形”路口。据悉,因大桥的异常设计,近年来此处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当地群众一直质疑,为何公共设施离奇向开发商让路?

收储背后的假招拍挂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给华隆公司办理土地手续,吉林市土地收储中心采取了收储的方式。而按照收储程序,应该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江城公司补偿款。2013年7月25日的收储合同显示,补偿款的金额为1044万元。

江城公司维权职工称,补偿需要有评估报告做依据,相关评估公司的报告显然是假的。因为当时项目已经建成,评估根本无法如实进行。

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补偿1044万元的依据是2013年2月吉林恒星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市正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其中一份报告注明采用的是“重置成本法”,而在附表中,评估资产为“构筑物”和“林木”两项。在维权职工看来,彼时土地状况早已变更,根本没有林木,这显然是杜撰。

近日,江城公司维权职工又在打官司过程中掌握了新的材料,发现收储中心一份“内部交接单”上确定的收储成本费用为2344万元,比收储合同上注明的金额高出1300万元,两份文件形成的时间仅相隔4天。

“我们公司股东只收到了1044万元,剩余的钱我们怀疑存在利益输送。”维权职工称,在举报过程中,土地收储中心负责人改口称多出来的1300万元是利息,但遭到质疑:怎么可能4天时间就产生1300万元的利息呢?

“此案有很多匪夷所思的表现,比如净地招拍挂,明明建起了满地的高楼,竟然以净地挂牌。造假之大胆,令人大开眼界。”江城公司维权职工委托律师王振宇还指出,有关材料显示,该项目2014年初取得土地后,开发商才去补办规划、建设施工许可、银行贷款手续等,直到当年底才办妥当,而此时距项目开工已经过去了3年多。

完成手续补办的同时,华隆公司以土地来自于政府的招拍挂而非江城公司为由,不再履行原先约定向江城公司支付4500万对价资产的置换协议,这直接侵犯了江城公司职工的权益,由此引发持续的投诉、控告,华隆公司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便被不断曝光。

涉嫌逃税正被调查

备受诟病的,还有雾凇东郡的税费问题。而这,也影响了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的进度。

表演性质的招拍挂程序,让华隆公司以底价4100余万元摘牌。而周边松花江边的土地,相同面积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价值早已过亿。这意味着,假挂牌导致巨额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流失。

除此之外,华隆公司还涉嫌采取不开发票、只开收据的手段隐瞒销售收入,以及虚增成本,将不属于项目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列入拆迁成本等方式偷逃税费,被举报到税务机关。

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的一份书面答复显示:吉林市原地税稽查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为了彻底查清案件,针对华隆公司的检查时段由原来的3年变更为8年。仅调取的原始凭证就有40多箱。专案组人员从最初的2人扩大到20多人。

而《华夏时报》记者从吉林市一位政府官员处获知,由于案情重大,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也介入对华隆公司的调查中。

一位接近当地税务机关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地税务人士评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此案或成为吉林市有史以来最大偷税案”。

记者日前联系吉林市国土资源局采访,相关负责人要求联系该市宣传部门,而后者则一直未对此事予以回应。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责任编辑:秦岭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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