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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法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外汇局通报23起典型案件罚款8235万 涉及交通等8家银行

作者:孙梦 朱丹丹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8-31 20:36:24

摘要: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8月31日,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对23起典型外汇违规案件做出通报,其中涉及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8家银行,9家公司机构。

实习记者 孙梦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汇局”)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

8月31日,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对23起典型外汇违规案件做出通报,其中涉及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等8家银行,9家公司机构,6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件。涉及罚没总金额达8235.14万元人民币。

对此,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关于外汇违规案,以前也有,不过最近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大。许多银行在近几年的合规意识和合规经营状况在不断转好,但是现在国家对于外汇违规案的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只要符合处罚的条件,就会进行处罚。当然,今年4月份以来,人民币汇率走落,资本流出的压力较大,这些案件被披露之后,能起到警示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23起典型外汇违规案件中,被罚最多的是浙江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共罚没1418万元人民币。

根据外汇局通告显示,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夏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4188.45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18万元人民币。

本报记者亦发现,在6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件中,有4起皆因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多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有两起是因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被罚。

另外,这次外汇违规案的通告涉及到8家银行,共罚没3227.76万元人民币。其中,民生银行被罚最多,达1349.07万元。

此外,平安银行被罚200万元、浙商银行被罚192万元、中国银行被罚62.86万元、交通银行被罚1140.3万元、工商银行共被罚153.81万元、招商银行被罚129.7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罚的银行中,平安银行与浙商银行因为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皆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分别

被罚1349.07万元、1140.3万元、103.81万元。

其中,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被罚,而工商银行也因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被另罚50万元。

此外,在被罚的8家公司中,大部分是因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发票,对外付汇,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比如,2015年9月,大连哥伦比亚谷物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发票,对外付汇3355.88万美元,被罚1071.27万元人民币。

赵庆明谈到:“在未来,国家对于外汇违规案的处罚力度会保持一个高压的态势。

因为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一些违规的方式进行逃、套汇,在人民币贬值压力的作用下,尤其还存在贬值预期,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总会想办法将资金换成外汇转移出去。在未来,相应的违规案件绝对不会减少,国家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罚力度也会不断增大。”

同时,外汇局通告称,2018年以来,外汇局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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