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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保险公司布局“以房养老” 参与型B类产品推出暂无时间表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8-10 20:42:04

摘要: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一份关于老年人住房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此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多家保险公司布局“以房养老” 参与型B类产品推出暂无时间表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8月9日,中国“以房养老”首倡者、原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则消息:即日起,以房养老试点扩至全国。

其依据便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一份《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此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7月1日,“以房养老”保险4年试点结束,该《通知》的发布距离试点结束时间刚满月。

“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很开心,毕竟已经花费了十几年的心血,如今,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终于由试点推向全国,说明试点基本成功。”孟晓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希望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同时,抓紧推出参与型的B类产品。

同时,作为一个用来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的产品,孟晓苏毫不避讳地认为,“以房养老”将成为老人规避房地产税、遗产税的避税工具。

多家保险公司有望跟进

2003年,孟晓苏把反向抵押的“以房养老”产品报送给了当时的总理温家宝,他当天就批示给了原保监会和原建设部的两位主要负责人。10年之后,也就是2013年,国务院重新发文推进“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第二年,试点终于启动。

4年的试点中,从最初的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扩大到所有的省会城市,如今,又扩大到全国。

不过,自“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试点资格,但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同时,“幸福房来保”A款产品也是市面上唯一一款在售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就此问题,记者曾采访过其中的部分保险公司,除了需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角度考量外,担心更多的则是风险,明确地说,是担心房价下跌,因此选择观望态度。

保险公司选择观望,从需求端来看,试点的进展似乎也比其他保险产品缓慢。记者从幸福人寿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底,“以房养老”保险启动客户134户191人,承保94户132人。

4年来,这个被称为小众的补充养老方式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不过,尽管推广这一养老方式路漫漫,但随着政策支持路径的日益明晰以及人们对养老需求的不断增大,“以房养老”保险这一模式前景依然可期。同时,随着试点的全面放开,部分大型险企也向这个产品伸出了橄榄枝。

“以房养老是中央的要求,我们作为保险机构,肯定会积极落实这个问题,具体到产品层面,我们会根据银保监会要求设计产品,逐步推动产品上市。”某大型保险集团研究人员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点期间之所以没有参与该产品,是因为原保监会的试点范围较小,就职的保险公司不在这个试点范围之内,后续,他们将会先易后难地逐步推进相关产品。

据记者了解,除了上述保险公司外,多家布局养老领域的险企均表示会有涉及。

而就在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表示,要求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房地产税、遗产税的避税工具

就目前来看,“以房养老”保险的受益群体还是小众,但其未来规模不应小觑。

“试点期间,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和一个产品,同时,这款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保’A类产品是按照所有的房屋增值都归老人,一次性定了给付金以后,终身不再变动,优点就是所有增值不会被保险公司分走,但是增值以后老人也拿不着更多的钱。即便我在计算公式中已经加入了一个15%—20%的增值系数,但那只是针对未来三五年的房屋增值的一个预期,从试点4年的数据来看,北上广深的房价几乎都涨了50%左右,远远突破了这个增值系数。”孟晓苏建议,加快推出参与型的B类产品,也就是说,房屋一旦增值,老人每月所得的起付金就会随之增高,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从增值的部分分得一部分额外收益。

不过,在非参与型的A类产品中,老人参与时还需要购买相应的延期年金,这一年金在最初设计时,主要是防止房子不增值以及长寿风险给保险公司带去的损失,不过,产品设计中隐含的15%-20%的增值系数已经使得老人到手的给付金有所增加,且已覆盖了这部分延期年金保费。即便如此,孟晓苏依然希望B类产品一旦推出,可以停掉这部分延期年金的缴纳,老人减少这部分支出,保险公司减少这部分收益,将其转化为保险公司和老人共同分享房屋的增值部分。

根据“幸福房来保”的保险费率表计算,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险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一年约3万元)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万元左右。

那么,参与型的B类产品研发进展如何?何时可以推出?是否有时间表?

就此,幸福人寿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正在研发中,具体时间表尚无定论。同时,“以房养老”即便在全面推开,公司也会根据经营和管理的规划,选择经济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推进。

据记者了解,“以房养老”全面推开后,主要群体依然是失独以及无子女的家庭。

“我国失独家庭以及无子女家庭的占比约是10%多一些,粗略计算,13亿多的人口大约就是5亿多个家庭,10%的概率就是5000万个家庭,但其中有多少是老人还需要调研,保守估计,怎么也得有上万个家庭,保险公司和全社会都应该关注这个群体,这些家庭老人的房产身后大部分都是送给亲戚或者社会,但是,活着时候的生活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孟晓苏表示,用现有的房子把现有的生活安顿好,从而提高老人自身的生活质量,这将是个趋势。

同时,孟晓苏毫不避讳地表示,就目前来看,老人每月所得的给付金不用缴税已经是明确的,如今,房地产税还没出台,所以不是很清楚具体规定,但是,房地产税本身就是倾向弱势群体的设计,不管是免征还是先征后退,对这种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式养老保险都是利好。同时,针对遗产税而言,老人的房产所产生的价值在有生之年慢慢领光,领到的钱还可以贴补给儿女,涉及的遗产税部分会越来越少。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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