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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率高企,接连遭甩卖 村镇银行成长的烦恼

作者:王仲琦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7-13 19:11:58

摘要:村镇银行试点之初,监管部门就探索主发起行制度,主发起行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15%(此前为不得低于20%)。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实现对新设村镇银行进行全面管理,主办行多数都会控股51%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自主经营,造成村镇银行缺乏活力,甚至发展缓慢。

不良率高企,接连遭甩卖 村镇银行成长的烦恼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仲琦 冉学东北京报道

近日,建设银行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拟转让其持有的27家村镇银行股权,这27家村镇银行的挂牌底价合计约15.65亿元。建设银行2017年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建设银行主发起设立了27家村镇银行,建行共出资13.78亿元。如果此次交易顺利完成,则意味着建行彻底退出村镇银行业务。

公开信息显示,村镇银行不是第一次遭到甩卖。近年,先后有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农商行和渣打银行等出清了所持有的村镇银行股权。

“村镇银行与大型国有银行自身的业务定位不能形成呼应。”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另外,村镇银行都分散在各地,造成运营成本、管理成本较高,是近年主发起银行退出村镇银行的重要原因。”

经过10年的发展,村镇银行在数量和覆盖范围上已经初具规模,但由于风险管理不足、盈利增长受限和不良贷款高企等原因,也面临诸多信用风险。如何帮助村镇银行由“量”向“质”转变,是监管部门和主发起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屡遭甩卖

2006年底,原银监会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2007年一季度,村镇银行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区)的农村地区首批试点。国内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县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2月8日获批准开业,同年12月13日,经原银监会批准,国内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

经过10年的发展,目前村镇银行已初具规模。

银保监会信息披露,截至2017年末,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47个县(市、旗),县域覆盖率达68%;全国758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所辖县市中,有416个(占比55%)县市已设立或已备案规划拟设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坚持专注“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近六成资产为贷款,近九成负债为存款,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当地;持续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

如今,城镇银行正迎来成长之痛。

公开资料显示,退出村镇银行的并不仅仅是建设银行。2017年4月末,国家开发银行转让其持有的15家村镇银行股权,中国银行及富登金控作为联合收购方,以10.87亿元摘牌。2016年1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以9291.8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云南大理渝农商村镇银行36%的股权。一个月之后,大理渝农商村镇银行36%的股权再次出现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而转让价格下调至8455.54万元。

此外,2016年10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渣打银行将持有的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4000万股股权,全部转让给包商银行。转让后,包商银行持有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100%股权。

不良率高企

从2006年原银监会放宽准入至今,村镇银行虽发展势头良好,但仍面临诸多信用风险问题,

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一份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显示,目前村镇银行在中西部地区占比65%,大多数村镇银行的市场集中在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人均收入较低,村镇银行盈利增长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互联网金融机构快速扩张,挤压村镇银行原本薄弱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制约其放贷能力。虽然个别银行通过收购、并购建立起村镇银行体系,但仍然面临亏损问题。

例如重庆农商行自2010年开始搭建村镇银行体系,目前已在云南、福建、江苏、广西、四川等省份共设有12家渝农商品牌的村镇银行,2017年该行耗资3.7亿元,共9次增持福建福安渝农商村镇银行等8家村镇银行股权。但在2017年前三季度,12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出现亏损,全部村镇银行盈亏相抵后累计亏损5931.52万元。

报告披露,截至2017年12月末,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566亿元,同比增长51.8%;不良贷款率为3.16%,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分别高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1.63个百分点、1.45个百分点和1.64个百分点。村镇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增速显著高于金融机构平均值。此外,村镇银行的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相邻村镇,贷款方向集中在三农和中小企业,客户分散程度较低,当相邻村镇经济发展遭受较大影响时,贷款质量较易受影响。

而从监管标准上看,村镇银行机构数量多、分布广,地区差异明显,经营模式差异较大,降低了监管效率。支农助农的政策特征又使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有所区别,但也不是完全的政策银行,这大大增加了有效监管的难度。因此,现有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运用的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管得过严、处罚较多,造成村镇银行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主发起行制度“双刃剑”

村镇银行试点之初,监管部门就探索主发起行制度,主发起行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15%(此前为不得低于20%)。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实现对新设村镇银行进行全面管理,主办行多数都会控股51%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自主经营,造成村镇银行缺乏活力,甚至发展缓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陈经伟认为,目前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是主发起行一股独大,存在过度干预村镇银行的人事管理和经营活动的问题。个别主发起行绝对控股的村镇银行,不但高管人员由主发起行人员兼任,而且主发起行直接参与村镇银行贷款审批,导致村镇银行更像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首席研究员王勇则指出,主发起行制度是村镇银行特有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安排,从制度设立的初衷看,主发起行的一个任务是在村镇银行起步阶段,要从管理制度、系统搭建、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对村镇银行进行帮助,克服村镇银行经验不足的问题;另一个任务是在稳定运行阶段,要持续进行战略和风险监控,确保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不偏、不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并且根据需要持续提供中后台服务。从实践情况看,该项制度对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操作中的难点主要在于如何把握好履行主发起行管理职责与维护村镇银行独立性的关系。

那么,如何才能让主发起行制度扬长避短呢?陈经伟建议,在未来可以通过“村镇银行管理总部”和“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制度设计,弱化主发起行股权控制公司治理职能,强化其“专业化银行管理机构”和“品牌”功能定位。同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新组建若干家专业银行管理公司或者“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对目前我国上千家村镇银行进行全方位和高档化的管理服务,逐步推动中国村镇银行机构的市场化委托-代理模式。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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