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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皮:送佛送到西 ——评最高院银行卡审理意见二则

作者:水皮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6-29 23:07:05

摘要:罚息和利息,表面上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就是一回事。

水皮:送佛送到西 ——评最高院银行卡审理意见二则

水皮

罚息和利息,表面上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就是一回事。

比如在用信用卡透支消费之后。

一般的消费者搞不清楚信用卡是怎么挣钱的,银行既借钱给你又有一个月的免息期,那么银行靠什么挣钱呢?

年费是一种。

分期付款的付费是一种。

刷卡在商户消费的回佣是一种。

利息是一种。

但是,这里的利息指的是选择了最低还款额方式之后,没有偿还清楚部分计的利息,一般年化不会超过18%,虽然比一般贷款高出好多倍,但在24%-36%之内,属于合理合法的范围。

在中国,大多数银行并不采用这种计息的方式,他们使用的是一种叫做全额计息的方式,即只要过了时间,哪怕你还剩下一分钱,那么也要跟你按全部借贷透支额来计息,时间也不是从免息期之后开始,而是从借款日开始,如此计息的数字远超18%,而且以月计是复利,带有明显的惩罚性质,不少不明就里的信用卡使用者因为粗心大意而产生疏漏,从感情上难以接受这种计息方式,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霸王条款”,但是实际上,换位思考,不如此,无意故意拖延不还的资金又如何控制得住,正是因为消费者对此有敬畏之心,所以罚息才不便于成为信用卡的主要收入来源。

凡事有利就有弊。

有人认为合理的,就有人认为不合理。

中国信用卡的发展是迅速的,尤其是2017年1月份,原来的银监会放宽管制,让各大银行自主免息周期和付费之后,中国人均信用卡达到0.44张,比上年度增加0.05张,而这是建立在前期0.08张增速基础上的,仅增量就达6000多万张,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的违约率是3年增长了8倍,半年不还钱的金额已经达到771亿,目前来看,势头尚未减弱,在这种背景下,高法出台关于信用卡诉讼官司的判罚意见格外引人注目。焦点是两条,一条是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一条是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赞成的人说这是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反对的则警告这会助长违约潮不可抑制,而且会形成套现空间,毕竟18%的利息对于目前社会的平均融资成本而言不算离谱。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高法的条例当然有影响,没影响干吗做如此的判例。水皮认为罚息也好,利息也好,关键是银行对客户是否履行了告知和提醒义务,如果有这个前提,那么应该说银行有发行产品计息的自由,消费者也有明白消费自由选择的权利,都是市场主体,都是完全行为责任人,都要讲究一个契约精神,有意思的是银保监会并没有要求银行一刀切照此办理,而法院的判例则是民不举官不究么,两种尺度的存在毕竟暴露的就是行政和司法的分歧,也加大执法难度。此事不关国计则涉民生,有关部门不妨好好沟通,送佛送到西,做人做到家,为银行去污名,为民生谋福祉,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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