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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修订完成 将首度公布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

作者:杨仕省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6-21 11:04:08

摘要:近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已修订完成的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很快对外发布。新版负面清单包括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张,后者开放的力度更大,涉及金融、汽车、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

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修订完成 将首度公布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资进入、优化投资环境的政策。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已修订完成的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很快对外发布。新版负面清单包括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张,后者开放的力度更大,涉及金融、汽车、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

对比此前,新版负面清单最大的亮点便是,除了公布2018年及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一改以往“一次一放”的开放模式,极大的增强了开放的可预期性。

记者梳理发现,近5年来,中国已两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限制性措施缩减65%,审批时间缩短80%以上。

去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通过这个清单,外资市场准入规定一目了然。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不得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2017年版清单有63项限制,比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减少了30项。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日前介绍,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最重要的是“缩减”二字。在缩减负面清单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对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行进一步协同,形成一张统一的、简化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制造业全面开放

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把制造业开放作为一项重点,引发关注。

根据2017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统计,在制造业31个大类、179个中类和609个小类中,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已有22个大类、167个中类和585个小类,分别占71%、93.3%和96.1%。

“扩大开放的方向很明确,下一步就是要实现全面开放中国的制造业”。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近日公开表示,实现制造业全面开放,还需要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增强开放可预期性。

以汽车、船舶等行业为例,汽车行业将分类型实行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而船舶行业、飞机制造业均需要在2018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除上述领域外,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放宽外资限制。这将给外资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今年以来,我国高技术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势头。从商务部统计数据看,前5月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100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占比达29.1%。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33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9%。

我国制造业吸收外资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加。根据中国美国商会最新发布的会员调查报告,三分之一以上美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将增加10%以上,这反映了外资中国投资环境的信心。

全面落实负面清单

6月1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继2017年国发5号文和39号文之后,国务院在一年多来发布的第三个吸引外资的文件,足见其重视程度。

该《通知》称,在市场准入、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区域布局、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六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

“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是《通知》的头项任务。”国家发改委在解读其《通知》时要求,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不过,据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近日在发布会上透露,可能会出现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不及时的问题,也有地文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外国投资者反映会受到一些未列在负面清单内的、专门针对外资的限制。

例如,在金融业方面,此前中国对境外投资者身份有不少限制,今后有望建立并完善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

《通知》要求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为此,中国会修订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积极推进铁矿石等期货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

除此之外,《通知》涉及电信、文化、农业、采矿等多个敏感领域的对外开放。《通知》提出,中国将取消或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电信、文化、旅游等领域对外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方面,将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在促进投资方面,中国将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此外,将落实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研究调整优化认定标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在华研发力度;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领域。

围绕着技术转让等产业政策,美欧等经济体对中国颇有误解与争执。为此,《通知》称,中国将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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