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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仍严峻 投融资类中介、互联网金融、房地产领域案件高发

作者:冯樱子 金微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4-24 10:00:25

摘要: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至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保持双降趋势。

非法集资总体形势仍严峻 投融资类中介、互联网金融、房地产领域案件高发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冯樱子 金微 北京报道

4月23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商务部、证监会等11部委及监管单位,对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情况等进行了介绍。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至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保持双降趋势。

但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

从发案行业领域来看,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

此外,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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