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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股仅十余家 信托业引海外资本降门槛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4-13 22:01:10

摘要: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信托业平均年化综合报酬率为0.42%,较2016年末的0.73%下降0.31个百分点,较2017年三季度的0.44%下降0.02个百分点。这一指标意味着,信托业主动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

外资参股仅十余家 信托业引海外资本降门槛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冉学东 北京报道

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其中信托业向外资扩大开放的具体措施将于今年年底推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引入外资不仅能为国内信托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还将为信托业务版图增添新的活力。

信托业向外资扩大开放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了中国决定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其中涉及金融服务业的内容包括: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今年,将推出几项有标志意义的举措。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根据习主席所说的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4月11日,刚刚履新近1个月的央行行长易纲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时明确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其中,在2018年底以前推出的措施中,包括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易纲称,目前,各部门正在抓紧修改法律法规相关程序,将在上述时间节点前落地实施。为促进金融业开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央行还将做好配套措施,在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

一位资深信托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业对外资开放是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下的具体措施。其实信托业内的增资扩股潮早已开始,引入外资既可以增强自身实力,更可以引进先进管理经验(毕竟信托起源于英国)。外资的引入,有助于拓展海外市场(对外投资增长很快),也有利于引入海外资本。总之,将为信托业务版图增添新的活力。”

主动管理规模或迎高增长

日前,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2017年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突破26万亿元大关,达26.25万亿元,同比增长29.81%。2017年信托业实现经营收入1190.69亿元,同比增加6.67%;实现利润总额824.11亿元,同比上升6.78%。

著名信托专家孙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外,信托资产规模与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是并驾齐驱的,各占半壁江山。美国一个小型信托公司的管理资产规模就达到几千亿美元,一个大型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能达到几万亿美元。也就是说,美国一家大型信托公司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就与国内整个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相当。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国信托业发展空间还十分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信托业平均年化综合报酬率为0.42%,较2016年末的0.73%下降0.31个百分点,较2017年三季度的0.44%下降0.02个百分点。这一指标意味着,信托业主动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

孙飞表示:“近年来,我国信托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报酬率较低的通道业务规模膨胀,而高报酬率的主动管理业务却提升缓慢。但通道业务只能带来规模上的高速增长,并不能为信托公司带来多大的利润,能为信托公司带来高利润的恰恰是主动管理类产品。”

他认为,外资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产品创新能力不仅能推动信托主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还能推动我国信托业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

另一位江浙系信托公司内部人士亦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外先进经验还是很值得学习的,信托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国外,是先有委托人,再去找资产,是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而国内信托公司是先找资产,再发产品募集资金,是资产端主导。两者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在受访时均坦言,今年信托业务开展很困难,房地产、平台业务都受到严格的限制,资金也十分难募集。

而信托行业严格监管的来临,始于两份文件的下发。2017年11月17日,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2017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55号文)。

其中,55号文的监管直指信托通道业务,先是对信托通道业务明确界定,再对业务进行明确规范,要求穿透监管,杜绝暗保、抽屉协议、协助资产出表等乱象,最后明确资金投向,切断非标资金违规流入实体的通道。

孙飞指出,随着通道业务发展逐步受限,信托公司传统依赖的通道业务规模竞争已经难以为继,信托业的粗放增长时代基本结束。

上述资深信托经理说道:“目前来看,信托业最大的困难与出路都是转型。一直以来,信托业都在强调回归本源,但在金融创新和大资管时代下,转型之路走得并不顺利。当前,国内外展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是信托转型的困难,更是动力和机遇。”

外资入股信托十年浮沉

事实上,距离首家外资入股我国信托公司至今已逾十年。

2007年,北京信托实施股权重组,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人——威益投资,这也是继信托一法两规(即《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实施后,外资成功入股我国信托公司第一例。

随后,不到5年的时间,先后有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入股兴业信托、巴克莱银行入股新华信托、苏格兰皇家银行入股苏州信托、摩根士丹利入股杭州工商信托、摩根大通入股百瑞信托等11家外资机构入股我国信托公司。

2007年8月下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机构入股信托不得超过20%,这也是目前外资机构持股我国信托公司没有超过19.99%的主要原因。

同时,《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外资绝对控股信托不得超过1家。虽然,银监会在2015年6月放开了外资持股的要求,但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外资机构逐步寻求退出国内信托公司。

2015年6月,因新华信托增资引进3家股东,巴克莱银行的持股比例由19.5%稀释至5.57%;2015年8月,威益投资因未同步参与北京信托增资,持股比例下降;2015年10月,麦格理资本将所持华澳信托19.99%股份转让给重庆财信企业集团;2015年底,摩根士丹利将所持全部杭州工商信托11.05%股份转让给绿地金控,转让前因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由19.9%稀释至11.05%。2016年4月,苏格兰皇家银行将持有苏州信托19.99%股权转让给苏州银行。同年,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将所持8.4167%兴业信托股权转让给福建省能源集团;2017年,中航资本对中航信托增资18亿,华侨银行未参与出资,持股比例由19.99%降至17.27%等。

不过,大部分外资撤离的信托公司在经营与业绩等方面都不甚乐观。新华信托于2014年底被指出其集合信托业务存在“严重风险”,信托风险资产已经超过净资产,监管部门勒令其暂停所有集合信托业务。随后新华信托开始集中精力处置风险项目,筹划增资等,由于大部分业务无法继续,只能靠利润微薄的通道业务创收,新华信托2015年净利润跌幅达到62.65%。2015年华澳信托净利润1.27亿元,同比下降16.7%,这也是继201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33.04%以来的又一次下滑。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持股比例的限制,外资只能参股,很难控股,这就相当于财务投资者,一旦收益率下降,外资减持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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