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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如何构建国际仲裁新体系?

作者:马晓霖 李靖云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4-13 16:31:35

摘要:“一带一路”相关的协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引起许多贸易和跨境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在此种复杂的情况下,商业利益如何得到保证,既是一个法律维护的问题,又是一个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问题。

马晓霖 李靖云

投资就会有契约,契约就涉及到法律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文化差异大,有些国家国内的政治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较差,加上利益诉求多元化等现实因素,及各国法律体系和实践的不同,“一带一路”相关的协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引起许多贸易和跨境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在此种复杂的情况下,商业利益如何得到保证,既是一个法律维护的问题,又是一个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问题。宁夏卫视《解码一带一路》栏目主编马晓霖专访了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中国管理合伙人、国际商会仲裁院委员陶景洲。

中国律师界 要努力走国际化道路

马晓霖:您从事法律工作几十年来,见证了中国法律服务体系从引入到走出去的完整过程。就现状而言,您认为中国的法律服务水平在影响力、市场份额等方面在世界处于什么水平?

陶景洲:应该说在世界法律市场,还是美国和英国占有垄断的地位,尽管德国、日本都是很发达的工业国家,但它们在海外的法律服务份额很小。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应该说过去几年发展很快,但是从服务本国的法律市场到服务世界的法律市场,这中间有本质的区别。

马晓霖: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超过30万名律师中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不到3000名,能够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不到50名,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更是凤毛麟角。客观地讲,中国的律师队伍在非诉讼业务方面应该是有一定能力的,而且发展得也很快;但是在诉讼业务中,经验和能力都比较弱,那您觉得我们还存在哪些短板?

陶景洲:这个和中国的法律教育有关。中国的法律教育主要还是一个理论性的教育,而不是职业教育。不像英美国家的法律教育,就是培养你怎么去打官司,实际操作型很强。一个法律事件出来后,英美法学院就教你怎么分析,怎么在法庭上进行相应的辩护这些内容。而我们中国律师在法学院接受这方面的培训不够;另外国际上打官司主要是用英语,英语不是咱们的母语,所以到国际法庭上交叉盘问证人,这方面的训练也是不够的。其实律师就是熟练工种,做得多了你就会了,将来再慢慢通过磨炼,通过和外国律师事务所一起合作,帮助中国企业处理相应的纠纷,慢慢中国律师就学会了。所以我想未来5年、10年,中国的律师在国际诉讼或者仲裁领域,应该会进步更大。

“一带一路”上 仲裁更具有实用价值

马晓霖:您长期从事国际商务法律业务,经验丰富,能否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概括介绍一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的现状和特点?

陶景洲:“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有三大法律体系:普通法体系、大陆法体系和伊斯兰法系。法律情况很复杂。而且这些国家的法治发展水平也很不一样:有些是很不错的法治国家,有些是法治比较欠缺的国家,还有些可能还不能称为法治国家;有些和中国有一些条约上的安排,双边有投资保护协定,有些参加了国际上比较重要的条约,有些则没有。应该说“一带一路”沿线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环境,需要我们中国企业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制情况,包括他们和我们国家不同的法律关系、他们对条约的遵守情况等方面加以了解,以便做出不同的甄别对待,这样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才不会掉入合同或者法律的陷阱。

马晓霖:由于涉及多元的文化和背景,各国政府、企业之间出现争端在所难免。如果寻找争端解决的方式,仲裁或许是最佳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不同国家发展的程度不同,他们对法律、对规则在认识上也是不同的。您认为这是否会影响到商务仲裁?

陶景洲:仲裁是解决我们在投资国纠纷的最好办法。国际仲裁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咱们签的合同里面可以约定不适用当地国的法律,不在当地国仲裁,可以选择在第三国仲裁,选择适用第三国的法律。比如我们在哈萨克斯坦签订的合同,可以规定到伦敦仲裁或香港仲裁,这样便于独立公正地处理案子。而且在伦敦做出来的裁决,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都可以被承认和执行。这就和你在当地国打官司是完全不一样的,当地国的判决可能不能拿到其他国家执行,除非它有双边司法判决协定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所以特别是在那些法制不太健全的国家,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仲裁,一定不要落在当地法院手里。

未来我们在“一带一路”国家,一定要在他们的合同中规定一个有效的仲裁条款,同时要看这个国家的仲裁是特别友善的,还是特别敌对的。我想这需要专业律师给我们中国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马晓霖:那么我们中国现在是第一贸易大国,法律服务的需求量非常大,可我们的仲裁服务基本上还是靠引进境外的仲裁机构。未来我们有没有可能发展一批我们本土的受国际认可的仲裁机制?

陶景洲:过去十几年来我一直呼吁,希望中国能够成为一个国际仲裁的中心,或者至少是地区仲裁的中心。如果你真正建立了一个好的仲裁中心,全世界的人都来到中国仲裁,就拉动了对中国律师的需求,提高了我们法官对仲裁的审查能力,还增加了中国配套服务的市场,比如说酒店、航空、翻译、专家、餐饮等等。伦敦到处都是律师所,他们对国际仲裁的辩护水平是一流的,大家都愿意选择到那儿去做仲裁,而且他们各种各样的设施也很方便。如果说我们进一步提高仲裁的司法环境,对仲裁员和外国律师的限制逐步减少,我想根据现在中国在谈判中的地位,完全可以说服外国公司到中国来仲裁。

马晓霖:在您看来,伴随“一带一路”项目的推进,这些年我们在仲裁方面有哪些明显的瓶颈?从顶层设计和国家法律修改层面我们还需要做出什么样的努力?

陶景洲:我们中国仲裁发展的瓶颈,就是需要修改《仲裁法》。比如说在仲裁过程中,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规定仲裁庭可以决定采取证据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命令,另一方必须执行。但是在中国,仲裁庭无权发布相应的命令,你要想做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必须把你的申请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再转交给当地的法院,然后由法院做出裁决。既然仲裁庭可以做出最终的裁决,为什么中间的安排反而不让做呢?这中间的环节多了一些。未来要增加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要减少司法的进入,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仲裁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解码“一带一路”》是宁夏卫视创办的一档高端访谈节目,节目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核心内容,就“一带一路”建设中所涉及的热点尤其是经济与贸易投资热点问题,与世界各国、不同行业的嘉宾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各种讯息的组合、不同观点的交锋,为人们呈现全球化背景下最真实、客观、全面的“一带一路”图景。作者马晓霖为博联社总裁、国际问题专家、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解码“一带一路”》栏目主编兼主持人;李靖云为《解码“一带一路”》栏目执行主编,资深媒体人。)(主编商灏 编辑严葭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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