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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违反收单业务规定 通联支付再遭罚6万元

作者:朱丹丹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4-09 21:42:33

摘要: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支付”)安徽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

屡次违反收单业务规定 通联支付再遭罚6万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冉学东 北京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支付”)安徽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是中国万向控股、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综合性支付服务企业。综合支付业务主要包括基于POS终端的线下支付、基于互联网的线上支付、基于电话callcenter的语音支付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年来,通联支付可谓屡次收到央行罚单。比如2017年9月,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通联支付黑龙江分公司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以2万元罚款等等。

不过,最严重的一次处罚则是在2016年,彼时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33755.34元,并处以罚款11101266.02元(合计1413.5021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通联支付副总裁陈玉明、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惠民、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张庆秋、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维萍、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波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罚款。

而在处罚公布的第二天,通联支付在官方网站进行回应称,已召开总裁办公会,将根据央行检查认定书的内容,并在前一段已经开展整改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部署在全辖范围内开展进一步的整改规范工作。此外,面对此次处罚,将引以为戒,今后要带头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各项监管要求。

不少业内人士亦坦言,监管趋严加大第三方支付机构盈利难度,规模经济效应突显,市场将淘汰同质化问题严重的小企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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