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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减刑为有期徒刑25年 吴永正称更关心罪与非罪

作者:徐超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3-23 13:25:34

摘要:步出法庭的吴英父亲吴永正,对于减刑案并没有发表过多看法,他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不关心刑期的问题,只关心罪与非罪的问题。”

吴英减刑为有期徒刑25年 吴永正称更关心罪与非罪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3月2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而本报于1月26日曾以《吴英减刑到窗口期 最晚或在62岁前走出监狱》为题做出报道。

步出法庭的吴英父亲吴永正,对于减刑案并没有发表过多看法,他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不关心刑期的问题,只关心罪与非罪的问题。”

无期减为有期徒刑25年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作出(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吴英案一直受到外界的高度关注,去年传出吴英将被减刑的消息。吴永正之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如果服刑人员在狱中表现好,没有重新犯罪,按照司法程序可以减刑。

当时关于吴英会减刑到多少年,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伟、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减为有期徒刑22年至25年。

今天浙江省高院的判决基本符合了律师的判断。法院对外发布的公告显示,鉴于罪犯吴英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十年。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各方意见。经审理查明:吴英在减为无期徒刑后,能服从管教,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无违规扣分;认真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期间共获得9个表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罪犯吴英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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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父更关心罪与非罪

对于今天的减刑开庭审理,吴永正表达了不满。他称作为公开开庭,但法院之前根本就没有通知到家属,其本人也是有网民得到消息后再通知到他,时间已经是开庭前一天的下午,因此其本人匆匆从东阳连夜赶到杭州,而律师因为事起临时无法赶来。“按照法律程序,去年5月22日就该启动改判程序,但拖到现在,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拖那么久?”吴永正说。

吴永正在庭上见到了吴英,吴英看起来气色还不错,但是全程不允许交流。

根据法院的减刑判决,吴英还需要再服刑25年。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刑法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是有期徒刑,看守所关押的时间也是积累的。无期改有期的话,从减刑裁决日算起,如后面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服刑表现好还可以再减。吴英生于1981年,今年37岁,也就是说最迟62岁出狱。

不过,吴英家人向记者哀叹,现在的刑期并不把之前的拘留羁押期算在里面。

今年1月26日,最高法还就吴英起诉东阳市政府一事,举行立案再审听证会。一直以来,吴永正坚称,吴英的资产大于债务,“即便还清债务,本色集团和吴英仍是亿万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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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减刑到窗口期 最晚或在62岁前走出监狱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你好像喝酒了啊?”

“我这是借酒消愁啊。”

1月26日下午两点半,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庭视频接访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下派的其中一位女法官,正在和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以及代理人蔺文财对话。在看似家常般的聊天背后,是吴英案出现的新情况——最高院立案庭派人前往浙江省高院,就吴英起诉东阳市政府一事,举行立案再审听证会。

另外,吴英2014年被减刑为无期徒刑后,已服刑3年,又到减刑窗口期。国内多名刑事律师表示,吴英有望被减刑至有期徒刑,今年37岁的吴英最晚或在62岁前走出监狱。

法官疑惑资产为何不处置

吴英因集资诈骗而被判处死刑后,该案受到国内媒体持续关注,2012年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最终吴英由死刑被改判为死缓。不过,终审判决多年后,其资产至今未能实际处理,相关债权人亦至今未获得偿还,资产、印鉴、账目等,被指至今未能随案移交。更有湖北荆门相关资产未出现在判决中,遭到相关部门干预并试图处置。

2007年1月10日,东阳市政府发布《东阳市关于本色集团有关事宜的公告》,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负责本色集团及相关公司的资产清算、财务审计、债权债务登记等工作。

2013年,东阳市公安局曾向代理人蔺文财作出《信访回复》称:“2012年12月份,你向东阳市公安局信访要求取得本色集团的行政章和营业执照等,经本局请示东阳市政府、金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现在东阳市政府正在与法院协调中。”吴永正表示,此后事件就再无音讯。

吴英及她的本色集团认为,东阳市政府在某些行政行为上存在违法,导致本色集团的印鉴、账目等至今未返还,更引发后续诸多问题。本色集团以东阳市政府违法查封其财产而提出控告,但起诉东阳市政府一案,经金华市中级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两级法院裁定,均不予立案。现在最高院派人到杭州和吴英的家属以及代理人见面,被视为是重大进展。

一直以来,吴永正坚称,吴英的资产大于债务,“即便还清债务,本色集团和吴英仍是亿万身家。”而吴英案的一个奇怪点在于,案件审结后,资产始终没有被处置,既没有被没收,也没有归还债权人。“判决书说吴英债务3.8亿,到底是不是资不抵债,把本色集团的账目公开,把资产处置完结,不就清楚了?”听证会上,吴永正把他认定的吴英的资产做了一本账目,交给听证的法官,他也反复向法官陈述和强调这一点。法官也重点问及了资产,并感到疑惑,资产怎么这么久还不处置?这让现场的吴永正颇为激动,本来喝了酒已经泛红的脸色,一下子涨得赤红。

“看得出来,法官下来之前也是心里有数的,不然不会跟我说这个话。”事后吴永正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又到减刑窗口期

生于1981年的东阳人吴英,原系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被称为“亿万富姐”,后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决。从2007年吴英案发,到终审判决,再到监狱服刑,吴英已经身陷囹圄11年,当年才26岁的少女,也在监狱中慢慢变成了37岁的中年妇女。

2013年开始,吴英向浙江省高院进行刑事申诉,但一直未获任何回应。最近,曾传出吴英将被减刑的消息。吴永正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如果服刑人员在狱中表现好,没有重新犯罪,按照司法程序可以减刑。

吴永正表示,监狱方面大约一两个月前把减刑报告交到浙江省高院,目前尚不清楚结果。“吴英这段时间精神状态还好,就是着急,常问怎么法院还没收到减刑报告,她既怕法院拖延了,又怕监狱跟她说空话。”吴永正说。

2012年5月21日,吴英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2014年7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朱建伟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雁峰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减为有期徒刑22年至25年。

“如果吴英再获减刑,至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张雁峰说,这意味着,吴英有望在62岁前走出监狱。

在下午一个小时左右的听证会结束后,吴永正的心情显得好了不少,他认为案子会突然有变化,最高院派人下来,可能和新近最高院一系列政策出台有关。比如2017年8月最高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又比如2018年1月1日公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通知》。

说起本色集团的资产迟迟得不到处置,吴永正认为,这与东阳市政府和东阳市公安局的错误查封资产的行为有关,现在处理起来很麻烦。吴永正说,自从吴英入狱后,债权人从来没找过自己,因为债权人心里清楚,资产在谁的手上,所以他也没和债权人有过太多的接触。

鉴于吴英案一直以来引发的巨大关注,吴永正认为,没人再敢暗箱操作处置吴英的资产了,因为“全国人民都盯着”。现在最高法举行再审听证,他认为事态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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