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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垫底 中法、新光渴望股东“补血”

作者:萧晓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2-09 18:21:11

摘要:截至2月8日,晒出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寿险公司有80家,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垫底,成为保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

偿付能力垫底     中法、新光渴望股东“补血”

  ■萧晓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成为保监会核心监管指标,能否扩大业务加快发展要看它了。据华夏新财富君统计,截至2月8日,晒出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寿险公司有80家,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垫底,成为保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

  “小保险公司主要靠股东增资,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以加快发展步伐,一旦股东增资出现问题,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华南某寿险公司管理人士认为,中小保险公司获得股东强有力支持、并在竞争的夹缝中求生存十分重要,一旦偿付能力不达标,经营和业务都会受到限制,业绩更是受到大的影响。

  几家欢喜几家愁

  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

  日前,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赵宇龙透露,保监会准备进一步强化监管,依靠金融的审慎监管,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风险防控中的核心和龙头作用;补齐短板,深入推进保险偿付方面的二期建设,从四方面完善保险行业的监管规则,更好防控资本市场的未来风险。

  从去年四季度偿付能务报告来看,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不但无法够着行业平均数,而且离达标红线也是遥不可及。2017年四季度,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035.94%,较第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又进一步大幅度下降。自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其风险综合评级均为D级。

  经营上又如何呢?中法人寿四季度保险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1300.79万元。上半年其保险业务收入还有18万元,四季度雪上加霜业务全部停滞,已经没有任何业务收入来源。

  新光海航人寿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446.49%。2017年以来,新光海航人寿的该项指标逐季下滑,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是-205.20%、-393.56%、-428.43%和-446.49%。

  与行业相比,他们的差距有多大?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2017年全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2%。

  那么距离偿付能力达标“红线”有多远?按照此前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这三个指标必须同时达标,否则就视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偿付能力不达标会受到哪些监管?保监会将根据不达标程度以及风险成因,采取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限制业务范围、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责令调整资产结构或交易对手,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向股东分红。

  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负值,显然将受到上述种种严格监管限制,使业务开展受限,业绩受到大的影响。

  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每季度还将对其偿付能力数据进行重点非现场核查。也就是说,对于逼近监管红线的保险公司,监管层也将进行重点关注与核查。

  根据四季度披露的报告来看,有一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有8家低于130%逼近120%,如弘康人寿、百年人寿、瑞泰人寿、吉祥人寿等。

  珠江人寿2017年四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82.8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三季度的138.32%跌至133.32%,下跌5个百分点。这两项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已经达标。不过,在风险综合评级方面,其2017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并在8月收到一份监管函,要求在公司治理、“三会一层”运作方面进行整改和完善。所以,即使偿付能力指标达标,风险评级不达标,同样也会受到严格监管。

  渴望股东“补血”

  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其在最新披露的报告中表示,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公司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

  中法人寿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出现了流动性问题,其在报告中如此描述:公司2017年4月下旬陷入流动性枯竭,为应对流动性危机,公司努力协调股东借款,已采取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多项应急措施暂缓风险暴露,截至2017年四季度末,公司已向股东借款1.31亿元,日常运营均靠股东借款维持。

  借款度日的中法人寿,其注册资本为2亿元,股东名单中有3家机构,鸿商集团持有50%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人济九鼎持股25%,法国国家人寿持有25%。

  中法人寿股东增资多次努力未果,根据其最新发布的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变更股东公告显示,增资引进两位新股东广西长久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长久汽车拟出资4.29亿元,持股28.57%成为第二大股东;宁德时代出资2.99亿元持股19.9%将成为第三大股东。而原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会被大幅度稀释,除鸿商集团依然保持第一大股东位置,其他两位股东排位已被挤到最后。

  中法人寿增资目前已经有了着落,但是新光海航人寿的增资却仍然没有下落。1月26日,其在披露的报告中称,保监会已对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暂停增设分公司;监管约谈,要求2015年7月底之前股东双方提出偿付能力改善方案;责令公司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除了股东没有及时增资造成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出现问题,还有就是公司前几年大量销售短期产品,现在陆续到期兑付,而监管对短期投资理财类产品销售进行限制,后续产品兑付承接不上,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在上述华南某寿险公司管理人士看来,部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降,存在业务结构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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