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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强调防房地产风险,严禁违规资金流入

作者:刘诗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21 11:05:31

摘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中央强调防房地产风险,严禁违规资金流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房地产领域的金融风险将成为明年监管的重点。

据新华社报道,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记者梳理发现,相比2016年的表述,本次会议对于金融风险的表述更加细化,尤其是强调了房地产领域的风险。事实上相关布局早已开始,11月份住建部就已经联合央行等部门出台了规范购房融资、加强反洗钱和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等政策方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预计到2018年,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各类风险把控会趋严,这或会影响部分房企的融资。

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

从政策角度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防范房地产风险早有端倪。11月住建部出台的两份重要文件,都与加强金融管理,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有关。

11月6日,住建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强调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要求各地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11月21日,住建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部分省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部署近期房地产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加强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从以上表述来看,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打击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并且在明年相关政策会进一步加强。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实际情况看,类似风险防控和此前中央表述的“灰犀牛”风险是类似的。从房地产市场来看,无论是开发贷款还是个人按揭贷款,都需要做好此类风险的防范。

租房市场风险提前防范

严跃进指出,在2018年积极发展租赁市场的情况下,各类租赁市场的金融贷款风险也是需要防范的。

据住建部统计,目前我国约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到2030年国内的租房群体数量有望达到2.7亿人,一二线城市成为“主战场”,租赁占比分别将达到30%和20%。如此大的“蛋糕”,引得多路金融机构纷纷进驻租房市场。

10月30日,中信银行与碧桂园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中信银行未来三年将在长租住宅领域提供300亿元保障性基金,满足碧桂园在长租住宅领域金融需求;11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发布个人住房租赁贷款“按居贷”,主要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贷款额度期限最长10年,额度最高为100万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很多企业与银行开始介入租赁市场,提供了信贷工具、押金信用与租赁房源升级。这种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并不能改变租赁市场供需。特别是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虽然是针对部分开发商提供的长租房源,但租赁消费是属于时间消费,居住是基本生存需求,如果租房都选择贷款,不仅仅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也不利于房地产的理性消费。

最重要的是,这种贷款容易被投机者利用,变相成为楼市“加杠杆”的工具。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铁建理想家的自持租赁房要求租金一次性付10年,押金一次性付20年,根据市场价100平米,5000元租金计算,一次性缴纳的金额大约180万。与此同时,深圳也爆出中兴通讯人才公寓价格涉嫌以租代售,单价由原来的3000元涨到2.5万元,租期36年。据悉,上述企业也都受到当地住建部门的约谈,要求自查和整改。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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