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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美国税改虹吸效应,中国是简单减税还是打出“组合拳”?

作者:冯俏彬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05 21:42:55

摘要:当地时间12月2日凌晨1时50分,美国参议院以51票赞成、49票反对通过了税收改革法案,再次猛烈地搅动了全球经济这一池春水。

应对美国税改虹吸效应,中国是简单减税还是打出“组合拳”?

当地时间12月1日北京时间12月2日,美国参议院以51比49通过税改法案,这将是31年来国会首次修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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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俏彬

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从来不缺乏看点。继特朗普总统访华并与中国签署了经贸史上最大一笔合同之后,当地时间12月2日凌晨1时50分,美国参议院以51票赞成、49票反对通过了税收改革法案,再次猛烈地搅动了全球经济这一池春水。

税改溢出效应巨大

与此前通过的众议院版本的税改相比,参议院版本的税改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企业所得税从35%大幅降至20%,而且是永久性的。尽管特朗普随后表示,这一结果还需要进行弥合,最后结果可能是22%,也可能是20%,但无论如何,20%已刷新了美国自1939年以来企业所得税的新低,而且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税率。另外,税改方案同时将跨国公司海外留存收益的税率下调到14%,另外还有一系列约束美国国内企业向海外转移利润的规定。所有这些,都为刚刚有所回暖的世界经济平添了一丝寒意和紧张。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当今这样一个紧密联系的全球化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出于自身主权所进行的经济政策调整,都难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溢出效应。美国大幅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必然对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产生某种“虹吸”效应,不仅美国的跨国企业在海外的巨额利润可能回到美国本土(这同步构成所在国的资本流出),而且其它国家的资本也完全可能因为美国本土的低税,再加上美国本身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创新力强等等因素,更加倾向于在美国进行投资。比如,以前热衷于中国市场的富士康已赴美投资办厂,甚至我国的一些制造业如福耀玻璃等近年来也加大了在美国的投资。

优化营商环境很关键

美国减税,中国怎么办?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是,我们也应当同样大规模减税。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够全面的。相对于减税本身,其实各方面真正关心的问题是,美国税改会不会引发或者说加剧我国制造业外流速度,进而造成我国产业空心化、就业岗位大量丢失?对中国而言,制造业可谓是国之根本,其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历程,大力发展制造业正是我国从农业国华丽转身成为工业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已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服务业成为具有广阔成长性的朝阳产业。但即使如此,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必须建立在制造业发展、分化、裂变的基础之上。没有制造业为基础,服务业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对于我国而言,留住、加强、发展制造业仍然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要义。

因此,我们直正要做的事,应当全面优化我国营商环境,进而稳固制造业这一国之根本。必须承认,本届政府始终力推的“放、管、服”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可圈可点,社会对此有目共睹。但是正如我此前一再指出的那样,所有这些致力于“降成本”的努力,只要向前推进一段时间,都会遭遇某种体制机制的硬障碍,进而一再提示人们“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营改增为例,财税部门明明白白的账本表明,两年来已为社会减税约1.1万亿元。但与此同时企业和社会却普遍反映“没感觉”、“获得感不强”。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改革不到位,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下降而支出责任不减,不得不采取别的方式加大征收力度所致。坦率地讲,与国外相比,我国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方式、手段、力度是全世界罕见的。仅就税收而言,尽管名义税率较高,但实际执行过程由于存在着各类优惠、减免、返还等,因此企业的实际负担并不高,尤其是对于那些 国际知名的制造巨头而言,历来是各级政府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的“香饽饽”。但问题也正在这个地方,所有这些优惠、减免,均分散于各种文件、协议之中,并没有上升为相对统一明确的法律条文,需要企业与各级政府、各业官员之间进行一轮又一轮的磋商谈判,其间的交易成本极高。更糟糕的是,即使协议谈成,后续落地可能还面临因官员调动、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各类不确定性。换言之,缺乏稳定、明确、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才中国营商环境的最大软肋,也是制造业外流的重要原因。

短期和长期应对方略

综上所述,针对美国税改可能引发的全球性减税竞争,我认为可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来沉稳应对。短期而言,可考虑适当降低我国企业所得税率的名义税率。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25%,但由于广泛存在的税收优惠、减免、补贴等,企业实际承担的所得税并不高。据世界银行”Paying tax 2017”报告的测算,我国企业的总税率(68%)虽远高于美国(44%),但其中所得税部分仅10.8%,低于美国的28.1%。因此即使全球减税浪潮来袭,我国也不必照搬美、英、欧盟的做法,直接削减企业所得税率。一个更现实可行的方法是:全面、深入梳理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优惠政策,将此前仅适用一些行业、一些地区,甚至一些产业园区的政策中具有普遍价值的方面,上升到法规层面,正式进入《企业所得税法》。以此基本拉平我国与其它国家之间名义税率水平,在全球减税竞争中不落人后。

长期而言,则是坚定信念,将十八届三中会全以来的财税改革深化下去,走完后半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取切实行动,力争2020年全面实现税收法定。日前,国务院已正式启动了增值税立法,其它税种的立法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二是认真、彻底地整顿税外各类收费,如进一步正税清费,渐进式推进行政零收费,同时完善使用者付费项目的公共定价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将具有“租”性质的收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另外还需要与价格改革同步整并政府性基金;三是加快社保全国统筹的步伐,适时推动社保由“费”改“税”。我们的研究表明,在经历了多年的停滞之后,社保费改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时间窗口正在打开;四是加快推进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其重点在于相对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以一种更加综合而非只有地方税的方式,健全地方收入体系。

总之,面对美国税改,我们无需自乱阵脚,而应当“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一方面审时度势、适时调整相关策略,另一方面加紧做好自己的事,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个“牛鼻子”,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夯实经济增长的制度基础。(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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