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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信托拟募集22.92亿 不接受金融机构投资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9-07 15:32:26

摘要:增资方案显示,英大信托本次增资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一名,新增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5%。投资人须以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英大信托拟募集22.92亿  不接受金融机构投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挂出一则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增资项目。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2.92亿元,项目发布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

增资方案显示,英大信托本次增资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一名,新增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5%。投资人须以现金出资。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对于此次募集资金的用途,英大信托表示,主要将运用充实实收资本,扩大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以迅速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

具体来看,主要是通过自有资金规模的增强,有效支持信托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自有资金运作规模;在法规允许的投资领域进行投资,重点拟投向金融股权、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同时充分利用新股东的资源扩大投资领域;监管政策出台后,出资设立信托专业子公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推动公司业务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英大信托明确表示,本次增资不接受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服务机构的投资申请,不接受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投资申请。且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联合体、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同时也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据了解,英大信托对投资方的资格条件提出了诸多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信托公司的出资人资格的相关规定下,意向投资方还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10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亿元;2016年度净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

此外,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次增资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

英大信托表示,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若合格意向投资方投资申请满足增资达成条件且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后,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最终投资方资格经北京银监局审核通过后,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从英大信托对投资方的要求来看,希望投资方在电力、电网、清洁能源等行业所拥有的资源优势以及对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源支持。且优先考虑国有企业,或者是有过业务合作经历或资本合作经历的,资产实力雄厚、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与融资方战略发展具备协同性、互补性的意向投资方。

事实上,英大信托的最终控制方就是电力巨头之一的国家电网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英大信托成立于1987年3月,目前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22亿元,共有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单位。前三名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4.55%、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5.21%、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38%。

英大信托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8.54亿元,所有者权益58.27亿元。营业收入5.24亿元,净利润3.41亿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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