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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新发行期限超1年同业存单影响不大 监管有望进一步加强

作者:吴丽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8-31 20:54:59

摘要:8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对此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及机构研究人士均认为,此举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

不得新发行期限超1年同业存单影响不大 监管有望进一步加强

《华夏时报》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8月31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取消2年和3年期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此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及机构研究人士均认为,此举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则分析认为,本次新规意味着这部分银行未来新发行的同业存单将必然纳入考核;更重要的其实是近期监管措施的层次推进所释放的信号。他预计未来监管将继续加强,同业存单的非理性扩张将成过去时。

对同业存单市场影响不大

孙国峰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模拟测算显示,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1年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不大。”他指出,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均相对较少。从发行量看,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为372亿元,仅占同业存单发行总量的0.4%。从余额看,截至今年6月末,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余额为1115亿元,仅占同业存单余额总量的1.4%。同时,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存量同业存单的正常到期兑付也不会产生影响。

对此,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也分析表示,不得新发行期限超1年同业存单新规影响有限。他指出,截至今年7月,存量同业存单中1年及以内期限的占比高达99.3%,因此取消2年期和3年期对同业存单市场短期几乎没有影响;流动性方面,9月同业存单到期量创历史新高,总金额超2万亿,随后10月和11月到期量也都在1万亿以上。限制新发同业存单期限不会对到期的同业存单的滚动产生影响,而目前监管还暂未从需求端限制同存投资,机构配置热情仍较高,总体来说资金面压力可控。

他同时认为,央行新规将使同业存单市场更规范有序。他分析,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是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中“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有利于引导同业存单回归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本质职能,也是配合监管对同业链条风险进行化解。同时,本次放开并鼓励1年期及以内期限的同业存单采用以Shibo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定价,也是利率市场化大环境的要求,有利于同业市场更好反映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

存单监管有望进一步加强

同业存单于2013年12月正式推出,具有透明度高、流动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本质上是发行同业负债的一个工具,市场运行过程中体现为中小银行的负债工具,中小银行通过同业存单这个负债工具资金从大银行手中“搬运”到自己手中,满足了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需要,也有利于提高同业业务整体透明度和规范程度。

在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快速扩张的大背景下,同业存单市场发展相对较快。2014年其市场存量从零起步,至今存量已经超过8万亿。从月度扩张速度(月净增量)来看,加速期大概是从2015年7月份开始的,月净增量规模开始超越2000亿元,其中2016年月净增规模平均为2700亿元/月,2017年至今月净增规模为2400亿元/月,从月增角度来看,2017年比前期月增量略有放缓,但是并不明显。

2016年以来,金融强监管及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同业存单也引起快速发展引起广泛关注,其快速扩张及巨额存量也被认为是当前金融领域的一个风险点,并不断传出监管部门将加强同业存单监管。此前央行通过2季度货币政策运行报告公布,明年一季度开始将总资产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的1年期以内的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

李慧勇分析认为,未来同业存单监管有望进一步加强,此前央行要求明年一季度将总资产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的1年期以内的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本次新规意味着这部分银行未来新发行的同业存单将必然纳入考核;更重要的其实是近期监管措施的层次推进所释放的信号。预计未来监管将继续加强,一方面将进一步覆盖目前未纳入的银行,另一方面将从需求端进行管控,例如货基新规和将投资同业存单也纳入广义信贷。从这一点来说,同业存单的非理性扩张将成过去时。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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