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证券正文

欣泰电气上演“末日秀” 彻底告别A股

作者:刘思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8-25 18:27:25

摘要: 作为国内首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上市公司和第一家被退市的创业板企业,欣泰电气留给世人的教训极为深刻。

欣泰电气上演“末日秀”     彻底告别A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8月25日,欣泰电气(300372.SZ)正式告别A股。在经过最后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之后,其股价最终被定格在了1.48元。

作为国内首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上市公司和第一家被退市的创业板企业,欣泰电气留给世人的教训极为深刻。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就意味着欣泰电气退市后,不可能再重新上市,唯一的出路就是破产清算。

资金的最后搏杀

欣泰电气从上市到退市,只有不到4年时间。

2014年1月27日,在兴业证券的保荐下,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登陆创业板。

因欣泰电气触及深交所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深交所于2017年6月23日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深交所表示,欣泰电气的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在此情形下,欣泰电气的市场信誉遭受重创。记者注意到,欣泰电气在被勒令退市的同时,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每况愈下。

欣泰电气发布的2017年度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今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净利润为-3956.32万元至-2924.2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365.62万元大幅增亏。

而对于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之一,欣泰电气称,公司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尤其是2016年6月1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后,公司自2016年6月2日起每5天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频繁的风险提示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做出的处罚决定对公司的市场信誉造成负面影响,致使订单减少。

然而,在索赔人员增多,客户减少的情况下,进入到退市整理期的欣泰电气股价表现却是出人意料。交易数据显示,欣泰电气进入退市整理期之后,其股价在8月3日跌到了历史最低价1.25元,但随后公司股价出现稳步上涨状态,期间一度达到1.72元。截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欣泰电气股价收于1.48元。

实际上,在一年前欣泰电气迎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日易之际,其股价就以涨停终结停牌前的交易。在那段期间,欣泰电气一共迎来了2个涨停,15个跌停,也打破了市场预期。

记者发现,在欣泰电气去年8月23日停牌前,其股价基本处于窄幅震荡状态,但在停牌前4个交易日内换手率开始增高,连续3天换手率在10%以上,去年8月22日更是高达21.36%,资金自救迹象明显。而彼时买入的投资者,犹如在刀口舔血。

从去年8月22日交易数据来看,当天买入欣泰电气前5名均是营业部席位,从购入主体来看,全天交易额的超八成均由散户接盘。

实际上,自2017年7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以来,涌入欣泰电气的大量抄底盘也同样让人匪夷所思。根据欣泰电气近期龙虎榜数据显示,绝大部分机构买入多于卖出,只有极个别机构实现了卖出多于买入。

需要注意的是,在欣泰电气进入退市整理交易期后,主动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因为根据兴业证券先行赔付基金的赔付范围,退市整理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先行赔付的对象,产生的投资损失不会得到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而深交所在前不久也曾发布了《关于做好欣泰电气退市整理期股票风险警示、加强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员针对“欣泰电气”2017年7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做好投资者教育及风险警示、交易权限管理等相关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交易。

在虚假繁荣的背后,各路资金到底存在着怎样的逻辑?银泰证券分析师徐春晖对记者表示,前期有一些博傻机构参与其中,想借以短线套利,但随着欣泰电气的退市逐渐推进,市场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日益清晰,这种情况下,欣泰电气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也随之变差,博傻机构想全身而退变得非常困难,但其总归要想办法规避损失,因此,他们就运用各种手段在其中博傻,诱惑不知情的股民参与其中,以赢得逃离的机会。

东莞证券分析师潘绍昌也分析认为,资金炒作主要还是引诱市场资金进入,诱多的嫌疑比较大,部分资金在借机逃离。因为欣泰电气退市原因是欺诈发行,根据深交所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机会。再者,欣泰电气此前公告表示,公司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类似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等承诺都根本无法履行。提醒投资者不可盲目跟风。

索赔时间紧迫

8月1日,欣泰电气在互动平台上表示,目前公司维持经营步履艰难,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交易所规则开展工作,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已经成立赔付基金,给广大投资者一定的赔付。

目前从投保基金公司获悉,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已于8月3日将赔付金额划付至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专项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第一阶段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数据显示,截至7月28日15时,完成有效申报、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1524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4.49%,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赔付金额为2.37亿元,占应赔付总金额的99.18%。

据了解,现在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早期买入,具备索赔资格;第二类是近期低价买入,目前持股尚有盈余的投资者;还有一类投资者,持股成本不低,还没有索赔的资格。

不过,根据兴业证券此前公布的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方案,退市整理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不会得到先行赔付基金的赔偿。

在此情况下,中小股民也加快了诉讼步伐。据了解,今年以来,欣泰电气诉证监会一案在北京等地的法院陆续开庭审理。目前,首批状告欣泰电气、兴业证券的股民,已收到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

一位欣泰电气的投资者在同花顺互动平台上表示:“我们的律师团队近日直接去立案的沈阳中院与法官进行了沟通。目前,沈阳中院希望我们先和代理欣泰的律师沟通调解方案,他们有调解愿望。同时,虽然早已立案,但预计进展不会快,或在今年年底开庭审理。”

对于是否有意调解,该投资者表示:“法官了解的兴业证券先行赔付约1.5亿元,我们已另行诉讼,把欣泰和兴业列为共同被告,与兴业无调解可能。”

不过,一位业内律师表示:“法院认为两年内没有提出主张的投资者适用两年时效,故还未主张索赔的投资者要抓紧时间了。”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现有的赔付方案只是对保荐人和大股东有利。此前A股市场两起先行赔付的案例,都没有将系统风险考虑在内,这样计算的话投资者能多拿到三分之一的赔偿。

“对于不接受先行赔付或者对金额不满意的投资者,法院大门永远向股民敞开。”宋一欣表示。

编辑:严晖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