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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677.9亿 绿色项目定义有望统一

作者:朱丹丹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8-09 19:23:29

摘要:8月9日,东方金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回顾与下半年展望》(简称“报告”)显示,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4只,发行规模677.9亿元,发行数量、规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8%和28%。

东方金诚: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677.9亿 绿色项目定义有望统一

华夏时报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这两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猛。

8月9日,东方金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回顾与下半年展望》(简称“报告”)显示,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4只,发行规模677.9亿元,发行数量、规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8%和28%。

“2017年上半年绿债市场延续了2016年的良好发展势头,发行数量和规模持续大幅增长,发行主体进一步多样化,创新产品不断涌现,政策监管制度日趋完善。”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指出。

他们还进一步预计,2017年下半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上半年继续加速走高。

上述团队亦指出,未来有望形成统一绿色项目定义标准,引导资金投向,避免绿色债券的监管套利。而且绿色债券及环境信息披露将进一步规范。

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677.9亿元

8月9日,《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4只,发行规模677.9亿元,发行数量、规模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8%和28%。

“2017年上半年,随着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发行主体更加丰富,产品创新不断出现,首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首单绿色熊猫债、首单非公开可续期公司债等新品种均于上半年成功发行。”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表示。

比如早在今年4月,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金额为21亿元,优先档评级均为AAA,基础资产全部为绿色资产,其中6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环境改善等绿色项目,这是全国首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

谈及下半年,上述团队进一步称,“随着近期资金面紧张局面的缓解,预计2017年下半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上半年继续加速走高。”一方面,绿色债券发行得到监管方和地方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市场规范上,各类别绿色债券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规范了绿色债券的发行等。另一方面,随着绿色金融概念的普及和推广,各参与者对绿色债券的认识和理解有所深化。

据东方金诚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获批但尚未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共46家,对应债券发行额度为1114.93亿元,市场尚有较大发行空间。

同时,上述报告还指出,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场所和主要类型,79%的绿色债券采用了第三方绿色认证。

而《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细分债券类别来看,2017年上半年绿色金融债发行加速。

数据显示, 2017年上半年,绿色金融债发行加速,共发行20只,规模达516亿元,与2016年同期的4只490亿相比,发行量快速增长。

“绿色金融债在发行数量、规模、平均单只发行规模等方面都是最高,为主要债券发行类型。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债发行人中数量占比60%,为主要发行人主体类型。”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指出。

不过,2016年具有融资优势的绿色债券占比为65.9%(27/41),2017年上半年该指标为38.1%(8/21),下降27.8pp,降幅较大。其中,主要是绿色金融债券具有融资优势占比较低(仅20%),较2016年下降43.2pp。

对于下降原因,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亦分析指出,一方面,发行人类型上,2017年上半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主体主要为地方城市商业银行(数量占比60.0%,但有融资优势占比仅33.3%),虽然整体信用等级较高,但相比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2016年数量占比42.1%,有融资优势占比87.5%),其在绿色信贷的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环境风险识别方面,实践和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被验证,这或是影响相对普通债券绿色债券识别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政策性银行发行的绿色债券相比同期可比的其他政策性银行债券,发行成本优势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绿色因素为本身风险较低的政策性银行债券带来的边际风险下降较小,也反映了将环境因素纳入债券定价的机制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

绿色债券及环境信息披露将进一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信息不对称是阻碍绿色投资的制约因素之一。

“加强绿色债券及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将环境信息纳入联合惩戒评价体系是促进环境外部性内生化的重要方式。”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表示,而现有绿色债券市场上,已发行绿色债券的定期信息披露、绿色认证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内容参差不齐,可比性差,为投资者和市场良性循环带来的作用较为有限,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中附带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M.16表)和《绿色评估报告信息披露表》(GP表)的配套表格,对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应补充披露的内容和绿色评估报告提出了最低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信息披露,提高了不同绿色债券之间信息的可比性,规范市场发展。

近期,环保部、证监会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也是监管方推动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一个印证。

“未来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绿色债券发行前后的规范性信息披露框架制度势在必行。”东方金诚绿色金融团队分析指出。

至于绿色投资工具方面,上述《报告》提出,2017年上半年来,各类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和研究成果密集发布,应用领域包括银行、保险、资产管理类及上市公司各类别,这类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的研究有助于投资机构对“绿色”因素的识别及其对发行人在风险管理和偿债能力影响评估、分析能力的提升。同时,环境相关的绿色股票指数、环境治理指数等工具的推出也为投资人选取绿色投资标的提供了便利性条件,引导投资“绿色转型”。

此外,目前,绿色债券类别中,绿色企业债绿色定义参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其余债券类别绿色定义参照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二者对绿色定义存在差异,为市场参与者带来投融资的困惑。

对此,东方金诚的报告中指出,据悉,各监管方整合全国统一的绿色债券目录工作已在进展中,未来有望形成统一绿色项目定义标准,引导资金投向,避免绿色债券的监管套利。此外,在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对外开发的环境下,国际范围适用的绿色金融标准和标记机制也有待建立和完善。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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