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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再添新丁”,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也将纳入其中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7-28 12:15:42

摘要: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又有新进展,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的地区数量和资金总额再次增加。

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再添新丁”,城乡居民养老基金也将纳入其中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又有新进展,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的地区数量和资金总额再次增加。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该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情况时披露,截至6月底,全国有8个省区市已与社保基金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100亿元。

卢爱红介绍,目前,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安徽等8个省区市已经与社保基金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100亿元。其中,1721.5亿元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剩余其他资金将按照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

“截至3月底,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的省份是7个,委托投资资金规模是3600亿元,这次披露的数字有增加。”7月28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养老金统一托管有两大作用,一是保值增值,二是向全国统筹过渡。就目前来看,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零星而分散,省政府归集难度大,地市县托管积极性有待提高。

就此,卢爱红表示,“还有一些省份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人社部下一步将抓好合同签约工作,对各省区市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委托投资的重点地区,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此外,卢爱红还表示,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外,人社部将研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的工作,这也就意味着除职工基本养老金将进行投资运营外,城乡居民的养老基金也将进行投资运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关系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卢爱红表示,人社部下一步将研究开发投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投资绩效管理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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