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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甘肃省委省政府多人被问责

作者:马维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7-20 21:22:24

摘要: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通报显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

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甘肃省委省政府多人被问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这可能是央视《新闻联播》节目第一次播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某一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通报显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

经党中央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成甘肃省委和省政府向党中央作出深刻检查,时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反思、汲取教训。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等分别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称,这次公开通报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深刻表明党中央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

省委省政府做检查

公元前121年夏,汉武帝命霍去病率军出击河西地区,经过激烈战斗,歼敌3万余人,打通了丝绸之路。自此,祁连山及河西走廊地区归属中国,匈奴人则只能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着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2000多年来,祁连山一直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早在1988年,国家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在中央有关部门督促下,甘肃省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况没有明显改善。

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中央督查组就此开展专项督查,通过调查核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主要有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以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等。

例如,当地在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强度开发水电项目,共建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由于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通报显示,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为严肃法纪,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党中央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具体包括:责成甘肃省委和省政府向党中央作出深刻检查,时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反思、汲取教训;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在甘肃省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相关程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7名现任或时任主要负责同志,由甘肃省委和省政府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通报指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省政府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

其实,早在2015年9月,环保部、国家林业局就曾经公开约谈张掖市人民政府、甘肃省林业厅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并就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通报。但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生态修复和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截至2016年底,仍有72处生产设施未按要求清理到位。

今年1月,央视又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了报道,调查显示,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最主要的水源黑河上架起了近10座水电站,并对法律规定放生态水的要求置若罔闻。而在离祁连山保护区的边缘不足两公里的地方,就有一家叫做巨龙铁合金的工业企业完全直排,未经任何处理的烟气直接飘进保护区。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今年4月13日,督察组向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内容显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保护区内已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2014年国务院批准调整保护区划界后,省国土资源厅仍然违法违规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大规模无序采探矿活动,造成祁连山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地表塌陷等问题突出;肃南县凯博煤炭公司马蹄煤矿位于缓冲区和实验区,2008年投产以来共形成煤炭堆场10余处,近2平方公里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肃南县青羊铁矿于2014年5月获得省国土资源厅延续探矿权后,在实验区内进行探矿活动,破坏植被面积3.34公顷。

通报也指出,甘肃省委和省政府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真抓真管、一抓到底。例如,2016年5月,甘肃省曾经组织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督查,但未查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形成督查报告后就不了了之。

在立法层面,甘肃省委和省政府也在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

此外,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从主管部门到保护区管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名存实亡。例如,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修正《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过程中,明知相关规定不符合中央要求和国家法律,但没有从严把关,致使该条例一路绿灯予以通过。

而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中,也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的情况。通报显示,从2013年至2016年,甘肃省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基本没有问过责。承担整改任务较重的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虽然开了会议、发了文件,但抓落实不够。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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