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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只信托产品被困新三板 如何退出成难题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6-02 18:38:25

摘要:随着2015年年中资本市场断崖式暴跌,新三板也发生“巨震”,加之新三板流动性差,使得众多信托产品被困“围城”。

多只信托产品被困新三板 如何退出成难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2015年可谓是新三板“野蛮生长”的一年。新三板市场一度掀起“暴涨暴利”的神话,也引来多家信托公司入市。尤其是中建投信托在2015年年初推出首只新三板信托产品——“中建投·新三板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鼎锋资产)”之后,更是快马加鞭连续推出多款新三板集合信托产品。截至目前,中建投信托处于存续状态的产品至少有8只。

新三板信托产品投资范围主要集中于新三板市场的各类产品,包括新三板已挂牌企业发行的存量股票、定向增发、并购、优先股、可转债,新三板拟挂牌企业股权等。虽然投向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但不论是新三板产品的发行速度和数量规模,还是投资收益都与资本市场的波动紧密相连。

随着2015年年中资本市场断崖式暴跌,新三板也发生“巨震”,加之新三板流动性差,使得众多信托产品被困“围城”。

流动性难题

据Wind数据显示,自2015年起,共有16家信托公司推出52款新三板信托产品,到了2016年6月份以后,再无信托计划冠以“新三板信托”之名发行。信托公司在新三板“淘金”之路被掐断。

一位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现在信托计划投资新三板基本没有了,以后或许还有投资空间,估计到时候再启动。”

“现在新三板政策不及预期。2014年新三板开始扩容,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经过两三年的发展,新三板企业规模突破万家。在2015年高峰时,就连股转系统也鼓励券商申报,对挂牌企业的审核不够严,导致很多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挂牌,造成了现在的‘堰塞湖’。”一位新三板投资人士表示。

在他看来,本来要进行的集中竞价交易也因为A股市场的异常波动停止了,为了提高市场流动性的做市交易也沦为了鸡肋,每家券商不是去对企业进行价值判断,而仅仅靠比谁拿的价格更低去为企业进行做市交易,导致很多做市企业并不真正具备价值投资。且当初进行制度设计时,对机构投资者的退出通道机制的设计也过于粗糙。导致很多机构的投资无法顺畅退出,大宗交易通道迟迟不能打通。

本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在52款新三板信托产品中,仅有8只产品终止,还有44只信托产品处于存续状态,其中就包括中建投信托的8款产品。

此外,由誉全资本担任投资顾问的外贸信托“万思艾瑞斯1号新三板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现身包括智立医学、了望股份、乾元泽孚、万绿生态、中源股份、力合节能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前十大股东,真可谓“炒股炒成大股东”。

从存续期来看,信托计划期限3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1年。也就是说,这些新三板信托产品几乎都将面临到期结算问题。

一位信托业人士认为:“新三板的流动性差会影响这些信托产品的退出,尤其是两年到期的。一般合同有缓冲条款,但是它和二级股票停牌不同,只要它降价还是有市场流动性的,但信托公司一般不愿意,所以合同层面即使有缓冲也存在压力。”

事实上,由于“500万元”的准入门槛较高,参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有限,新三板的流动性差由来已久。

数据显示,2017年一季度,在新三板挂牌3个月以上的10090家企业中,6637家未发生交易,占比65.78%;占比13.4%的企业3个月内交易不到5日。每天都有交易的企业只有93家,占比仅为0.9%。

退出机制待解

但就短期来说,若是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问题无法解决,未来一段时期,仍在运行中的新三板信托计划将面临退出困难的问题。

一位券商投行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投资新三板最主要的风险还是流动性的问题,现在整个市场不好,新三板也难独翻身,还是要看企业本身是不是好企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市场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盈利能力强、增长快等三套标准的企业入选创新层。根据制度安排,分层推出以后,创新层企业将有望在逐步推行实施双创债融资、促进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面享受进一步的政策红利。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新三板共有11244家挂牌公司。近日,新三板公布了2017年创新层正式名单,共计有1329家企业入围。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几大领域。

重庆信托认为随着注册制、深港通、新三板新政等一系列资本市场制度红利的释放,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打开,通过拓宽与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合作,信托公司在定增、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细分业务领域具有发展前景。

此外,四川信托也较早地把对资本市场布局定位为公司的重要战略之一。目前,四川信托还在运行中的新三板产品包括盛世景1号新三板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4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双创债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转股条款”的设置。“转股条款”让双创债本质上成为了“可转债”。如果债转股在创新层企业中大面积推开,不仅可以为这些信托计划退出提供标准化渠道,还可以为中小创业企业打开便捷的融资大门。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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