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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花国酒或服务于“一带一路”千年大计 “梅花与牡丹”堪称国花其商标法律地位确立

作者:商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5-19 16:33:22

摘要: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一向视梅花与牡丹为花中珍品,堪称国花。“梅花与牡丹”注册商标确立知识产权地位具有传播传统酒文化的重要意义。

国花国酒或服务于“一带一路”千年大计 “梅花与牡丹”堪称国花其商标法律地位确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新近发布《第15936706号“梅花与牡丹”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称,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准予“梅花与牡丹”酒类注册商标。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一向视梅花与牡丹为花中珍品,堪称国花。“梅花与牡丹”注册商标确立知识产权地位具有传播传统酒文化的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总则第三条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商标持有人将可以合法使用“梅花与牡丹”酒类商标,而其许可使用范围,由于其“堪称国花”的特质,将会非常独特。据了解,几个中国白酒品牌厂商,已在考虑申请首批许可使用“梅花与牡丹”注册商标。

值得关注的是,5月17日,国际社会普遍盛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刚落下帷幕,由中关村梅花与牡丹文化创意基金会以及中关村华夏经济学研究发展基金会、华夏时报等机构组织,还有多位学界、金融界、传媒界人士共同发起的“一带一路”梅花与牡丹创意产业与城市论坛正式成立,并进行了“体验博物馆”开馆仪式。

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成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姚余栋表示,中国在汉代开辟了丝绸之路,在唐代把经济繁荣与文化昌盛通过丝绸之路拓展到了全球许多地方。而融汇了汉代的坚毅、大唐的开放包容,即所谓汉风唐韵,及其传承至今的“丝路精神”,如何更形象的传达给世界?能否更美好的呈现给世人?“梅花与牡丹”或是一种可能的选择。我们看到,丝路上,“一带一路”开放的平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不同宗教,还有不同产业与城市创意,以花为喻,或能够相对超脱。梅花与牡丹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精神的一种象征,同时也可能为全球共同接受。

因此,姚余栋提出,能否以“梅花与牡丹”为形象化代表,帮助推动“一带一路”形成一种文化互通、民心相通、文明互鉴的开放、融和的大同之势?他并表示,希望新成立的这个论坛,服务于“一带一路”千年之约、千年大计,服务于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

梅花与牡丹文化创意基金会理事长、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王永利说,“一带一路”梅花与牡丹创意产业与城市论坛“体验博物馆”,其所阐述的思想文化内涵,对正确认识历史与未来,对推动中国和世界的文明发展,都应有重要贡献。

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认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主席提出要成立一系列执行机构,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梅花与牡丹创意产业与城市论坛及其体验博物馆的成立,很接地气,对这个项目,我们很有信心。这类民间组织机构,能与国家层面的策略执行机构对接最好,将会更多发挥作用。

发起单位之一国际大学创新联盟的秘书长兼投资公司董事孙万松说,这个博物馆将以东西方文化要素的保存、交流与互动为主旨,努力成为展示文化多元性、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平台,探索促进文化产品“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试验田。另一方面,博物馆也致力于打造成为服务于青年文化创业和创新的“孵化器”,有效聚集丰富的创意资源,致力于习主席指出的,“为互联网时代的各国青年打造创业空间、创业工厂,成就未来一代的青春梦想”。孙万松还说,实际上,作为博物馆的主要参与者之一,IUIA已经在海内外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合作尝试。

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熊澄宇表示,中国已经把“一带一路”从愿景变为行动,而且这个行动有历史传承、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我们在进行创新未来的事业,期待这个平台为“一带一路”,为创意产业和城市发展做更多的实事,无愧于梅花与牡丹这一民族文化精神的象征。

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金巍表示,“一带一路”将向世界传扬我们中国人梅花与牡丹精神文化特质。陆上丝绸之路是梅花之路,需要坚韧不拔的精神,海上丝绸之路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牡丹之路,需要一种情怀和理想。我们执着于梅花与牡丹精神,只为这一精神持久绽放。(编辑 严葭淇 主编 商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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