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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假公章套走真楼案”追踪:酒店即将拍卖受害企业紧急申请缓执

作者:夏申茶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11 13:29:59

摘要:据记者了解,4月12日,桂林市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将对一尺水公司项下酒店资产进行第二次拍卖。此前,2016年11月,该项资产进行过一轮拍卖,但因无人参拍而流产。随着新一轮资产拍卖程序的推动,一尺水公司资产争夺战烽烟再起。

广西桂林“假公章套走真楼案”追踪:酒店即将拍卖受害企业紧急申请缓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申茶 北京报道

广西一尺水公司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收到买家丁磊先行支付的5000余万元款项后,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后者。令人意外的是,丁磊凭借这一身份,通过伪造公章的方式,订立两宗借款合同,从第三人王杰手中获得1亿元借款。因丁磊未能及时还清借款,王杰通过诉讼方式确定债权,并对一尺水公司名下价值数亿的五星级酒店进行强制执行。由此,产生了“假公章借款1亿套走真楼”的荒诞借款案(见《华夏时报》4月7日相关报道)。

据记者了解,4月12日,桂林市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将对一尺水公司项下酒店资产进行第二次拍卖。此前,2016年11月,该项资产进行过一轮拍卖,但因无人参拍而流产。

随着新一轮资产拍卖程序的推动,一尺水公司资产争夺战烽烟再起。自称遭遇司法腐败面临巨大损失的一尺水公司,接连对主审法官、执行法官、评估机构进行举报或控告,试图延迟执行。而负责执行工作的桂林市中院法官罗润民,则对一尺水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沛农启动强制程序,梁目前四处躲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我看来,这起案件存在重大瑕疵,进而结出一堆畸形恶果,未能达成和谐司法、息诉止争的目的。”中国建设与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内知名律师王令说。

质疑司法不公

《华夏时报》获得的案卷显示,2011年11月,一尺水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可高集团与丁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38亿元的价格转让全部股权。协议还约定了分三次缴纳股权转让款的时间,不过,丁磊在支付5000余万元后,一直未能结清余款。

就在等待丁磊付款过程中,一尺水公司接到法院保全资产的通知。原来,在2012年9月,第三人王杰以丁磊、一尺水公司等借款1亿元未予归还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并同步进行资产保全,锁定这一重要的实物资产。

记者注意到,在这起纠纷衍生出的众多诉讼的司法文件中记载,一尺水公司曾指控丁磊与王杰存在串通,通过所谓借款、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以夺走“猎物”——一尺水公司的酒店资产。不过,法院以上述指控无事实依据不予采信。

记者掌握的司法案卷呈现,在丁磊完成5000余万元股权款支付后,其要求担任一尺水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沛农表示同意,并授权其对外融资,筹集资金支付剩余款项。但梁称,在相关材料中,约定丁磊不得使用公司公章。

一切超出梁沛农的估计。2012年7月31日、8月29日,丁磊与王杰等人签订总额为1亿元的借款协议,确定借款人为一尺水公司、广西红树林投资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但收款方为丁磊和广西红树林投资公司帐户。据称,丁磊为广西红树林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公安机关及法院确定的事实是,上述全部借款进入丁磊控制下的公司帐户或其指定的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出借方王杰担任股东的担保公司“广西汇荣”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而一尺水公司向“广西汇荣”提供反担保。经南宁市公安机关鉴定,上述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上的一尺水公司公章均系伪造。

而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出款项用于收购一家名为“广西维尼龙”公司。这与梁沛农、丁磊约定借款用于支付一尺水公司股权余款的条款相悖。“从这些操作来看,丁磊存在恶意抵押公司资产,套取借款的行为。”梁指出,丁磊上述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等做出的法律产咨询意见对此予以认同:虽然丁磊为一尺水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其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目的不是为了公司利益,且私刻印章,不属于法定代表人的执行职务行为,均非一尺水公司意思表示,对一尺水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丁磊涉嫌伪造公章擅自订立借款合同、反担保合同后,一尺水公司通告丁磊,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经南宁中院确定,该股权转让协议解除,丁磊因未按约支付股权款而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2000万元违约金。

不过,令梁沛农意外的是,王杰以善意第三人身份起诉追偿债权的民事诉讼,却“暗渡陈仓”,获桂林市中院立案并胜诉。而记者获得的一审判决中记载,“一尺水公司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而做出了不利于一尺水公司的缺席判决。

一尺水公司法律顾问蔺文财向记者表示,广西桂林市中院承办法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未能参加诉讼,酿成不利后果。对此,他们已实名举报承办法官,但一直没有结果。

广西自治区高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随后王杰申请强制执行,一尺水公司酒店资产被法院进行强制拍卖。据介绍,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确认,该酒店资产估值2.76亿元,而一尺水公司雇请的评估公司给出的结果是4.5亿元。

对于法院的判决,梁沛农不服。他表示,从整个事件来看,丁磊只支付了5000余万元,却通过伪造公章、擅自借款、反担保、配合借款人起诉的方式,将一尺水公司价值数亿的资产套牢,这分明是一起精心设计、操纵司法、劫夺民企的冤假错案。

尴尬的强制执行

在输掉借款纠纷案、一尺水公司资产面临强执的背景下,梁沛农亦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反制:一尺水公司控股股东起诉丁磊,并获得法院支持,判决丁磊应向一尺水公司承担1亿元赔偿及利息损失2085万元。

在一尺水公司法律顾问蔺文财看来,从逻辑上来看,丁磊向王杰借款1亿,王杰要求反担保方一尺水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将后者的酒店资产拍卖处置。而一尺水公司代偿后有追偿权,但问题的关键是,丁磊已经将资产转移,即便一尺水公司方面赢得了官司,却拿不回损失,相反,自己名下的酒店资产落于他人之手,形成事实上的巨额损失。

“如果我答应代偿,理应承担代偿责任,但事实上,我对两笔借款均不知情,也不可能同意。”梁沛农称,丁磊伪造公章将钱套走,却让一尺水公司承担责任的案件,是彻头彻尾的假案。他承认,这是他抵制执行的主要原因。

桂林中院执行法官罗润民表示,为了阻止酒店资产被强制执行,梁沛农采取了各种办法对抗。如将酒店转租他人经营、更换一尺水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接收法院执行及拍卖等书面通知、拒不接受法院执行传唤等。

今年1月,罗润民还带领执行人员、手铐前往南宁市梁沛农控制的公司拘提,引发争议。梁将罗携带手铐直闯公司的照片在网上曝光,并指控罗违法执行、滥用职权,引发关注,桂林市中院随后被迫辟谣,称上述行为是正常执法。不过,辟谣内容未以书面盖章文件呈现。

“如果梁沛农没有将执行标的复杂化,这个案件早就解决了。”4月6日,罗润民对一尺水法律顾问蔺文财说,从结果上来看,梁的行为虽然还没有构成拒执罪,但事实上已经达到拘留的条件。

罗还表示,梁沛农如果对判决有异议,有其他救济途径,应依法维权。而作为执行法官,他是根据终审判决依法执行。“两会前我们暂停了此案,两会之后马上重新推动了。”罗说。

对于罗润民的执行工作,梁沛农指“存在大量违法行为”。他向记者提供了一组证据,指控其过往存在明显违法情形。相关材料显示,罗曾在2004年7月使用桂林市中院已经作废的公章,向有关企业下发民事裁定,将北京某公司的房产执行给他人。

对于此事,记者多次拨打罗润民电话,但一直无法接通。桂林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向阳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

4月7日,一尺水公司以桂林中院委托的两个评估公司没有经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登记,鉴定机构不合法,涉嫌违法评估为由,向柳州市有关法院提起告诉,并以此为由要求桂林中院暂缓拍卖。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王晓慧   主编: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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