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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

作者:杨仕省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3-28 18:15:17

摘要:迟福林表示,对中国来说,面对收入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现状,未来5—10年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仅要保持6%以上的经济增长,明显提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而且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加大利益关系调整力度,使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从2013年的25%左右提高到50%以上,实现规模倍增。

迟福林: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海口报道

“去年以来,经济全球化‘黑天鹅’事件频发,全球化逆潮涌动,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其中,因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减少催生的民粹主义、保护主义是重要因素。”3月27日下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在这个特定背景下,迟福林认为,研讨经济全球化与中等收入群体,以求解“中等收入群体焦虑”这个世界性重大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迟福林在其演讲中说,对中国来说,面对收入差距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现状,未来5——10年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仅要保持6%以上的经济增长,明显提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而且要抓住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加大利益关系调整力度,使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从2013年的25%左右提高到50%以上,实现规模倍增。

就此,如何以调整财产利益关系为重点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 在迟福林看来,经济转型升级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带来历史性机遇。

“要把这个机遇转变成为现实,关键是要尽快以财产权为重点调整利益关系。”迟福林指出,城乡居民的财富存量不断增长,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有所扩大的重要因素;但如果财产权处理不好,将导致中等收入群体的波动性增大,并由此拉大贫富差距。

在此次演讲中,迟福林提出了三点建议:

1. 扭转实体经济的结构性失衡,防止虚拟经济和房地产异常波动引发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下降。当前,股票和房产已经成为相当部分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财富载体,例如,中等收入群体大部分财富配置在房产上,部分中等收入群体还拥有证券资产。

2. 加快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使部分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客观讲,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最大空间在农村,最大掣肘在于农民土地财产权未得到落实。为什么中等收入群体中的农民比重严重偏低,主要原因是其财产性收入占比太低。

3.提升产权保护的制度化与法治化水平,稳定中等收入群体的制度预期。当前,城镇居民普遍关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问题。“前不久,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到期土地‘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迟福林称,但这需要在法律上尽快明确下来,以稳定社会预期。

不过,迟福林指出,当下的问题在于,当前制约中等收入群体成长的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并由此成为中低收入者向上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因此,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要以城乡结构、教育结构和税收结构变革为重点,通过结构性改革破解中等收入群体倍增面临的结构性矛盾。

“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可以说,这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迟福林表示。

责任编辑:王晓慧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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