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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能源实控人遭证监会调查 公开增持行为涉嫌违法

作者:徐超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11-30 15:15:04

摘要:11月29日晚间,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蒋锡培、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蒋华君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前期公开增持本公司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进行调查。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11月29日晚间,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慧能源”,600869)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蒋锡培、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蒋华君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60895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60674号),因前期公开增持本公司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进行调查。

从目前已公开的部分信息来看,涉及到智慧能源高管公开增持行为的最近信息,是今年9月6日公告,公司董事长蒋承志于9月2日通过交易系统竞价买入方式,以均价约9.23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共计50.3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2%,增持总金额为464.84万元。同时,公司董事长蒋承志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增持价格不低于9元/股、不超过15元/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包括本次增持股份)。

蒋华君今年1月份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增持智慧能源股票102925股,成交均价6.98元。此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后收益所得被智慧能源董事会收回。

智慧能源信披方面出现严重违规,遭上交所公开谴责。今年3月2日智慧能源发布2015年度业绩预告的时候称,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1.11%。公司年度业绩增长比例远超《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50%的披露要求,属于重大股价敏感信息。智慧能源本应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进行业绩预告,但公司迟至2015年3月2日才进行预告,逾期1个月有余。

另外,智慧能源股票价格在2016年2月24-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智慧能源在前述业绩预告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即2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其在未作业绩预告且股票交易已发生异动的情况下,仍未如实核查并对外披露业绩大幅增长的事实,导致相隔仅2个交易日的两则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反差,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违规情节严重。上交所为此公开谴责智慧能源及其时任财务总监兼董秘万俊,通报批评时任董事长蒋锡培、总经理蒋华君、独董兼审计委召集人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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