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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新政规范国有股减持国资委将维稳进行到底

作者:王兆寰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03 22:19:01

摘要:再出新政规范国有股减持国资委将维稳进行到底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国资委3日正式对外公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三个文件的发布,对国有股东如何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准确、完整,维护好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提出了原则要求,并做出了相关规定,旨在推动国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转,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使股权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沪指突破3000点整数关口,国资委再次出手规范国有股无疑是将“维稳进行到底”。
    据介绍,《若干意见》主要从国有股东如何履行好社会责任以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如何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推进企业整体上市及上市公司重组,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及如何保持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实际控制力,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对国有股东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和要求。
    其中,国有股东要坚持守法诚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
    同时,《若干意见》还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超过规定比例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
    《资产重组通知》、《发行证券通知》则根据《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基本原则,重点对目前在资本市场上受到关注的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上市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行为,从决策和批准程序、上报材料、信息披露要求、有关各方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恒泰证券分析师孙旭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个文件对国有股的减持、重组、转换债的规范和维护市场稳定有积极作用,而鼓励公司分红,有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其中,《资产重组通知》从程序和要求方面对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进行了规范,即文件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组议案前,设定了一个预审核程序。
    《发行证券通知》则对国有股东发行证券从国有资产监管层面也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股份的定价选取了三个参考基准日,每股股份的价格应不低于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前30个交易日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中的高者。
    对此,孙旭东分析指出,三个文件是对国有股规范文件的完善,其中,对于可交换债股价的规定,对于防止国有资产贱卖有较大作用。同时,还将加快国有上市公司随后的有计划重组及资产注入。
    中原证券研发中心经理刘舒对本报记者直言:对国有股减持的规范肯定是一则利好,目前在3000点点位,市场逐渐向好的情况下,大小非减持的动力更强。
    不过,对于该消息应客观看待,对于二级市场的具体影响应结合趋势来看,目前市场处于加速上升阶段,对市场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看到,即使市场有大小非的减持也不会改变趋势。同样,在市场下跌之时,仍不会改变下跌趋势。
    不过,在记者采访中,一些市场人士则持相反态度,认为该消息具有偏利空的因素,不排除为未来大小非减持找到一些依据,同时,对于鼓励分红背景下,为一些国有企业再融资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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