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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的历史新机遇

作者:商灏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6-26 20:52:43

摘要:深圳改革的历史新机遇

 

本报评论员 商 灏

中国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或许是因为规律的必然与时间的巧合,面对当今国内外环境重大变化的时刻,正需要审时度势,把握历史机遇,加大改革力度,实行新的改革配套尝试和举措,实现国家发展的新的自我超越。
    人们已经看到,继上海建设金融航运“双中心”方案获得批准实施之后,《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也获得了批准实施。而从已经公布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可以看出,深圳正在进行的综合配套改革,除了主要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即所谓的“行政三分制”改革之外,还将推动深港地区形成全球性的物流、贸易、创新、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四大中心。同时,深圳方面还有望获得“四个先行先试”的授权。围绕深港两地金融合作的方向,本次改革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九大改革创新方向。
    深圳的发展正处于一个转折关口。“深港联动”将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核心定位,决定了深圳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行政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意味着深圳“特区”为天下之先的“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的特征将被继续强化。
    许多具体而细致的改革规划,让人们对深圳的发展充满期待。而其如何能以空前的勇气与智慧,涉足中国改革的深水区并取得成功,从而成为一个改革范本,或将深刻影响中国的未来。
    深圳经济发展与香港联动意义独特。深圳将以此逐步告别传统制造业,推进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深圳的金融与物流产业迅速发展。就此而言,“深港联动”正是未来深圳经济嬗变的核心要义。
    深圳曾在政务公开透明方面学习香港,最早学习了香港高效的行政管理模式,并在发展之初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现在推动深圳的行政管理模式“四个先行先试”,最终极有可能对整个内地行政管理体制带来巨大的历史性变革。
    站在全局的角度看,深圳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确需要谨慎推进,深圳作为“先行先试”的特区,也应有可能发挥出先导作用。能否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行政体制改革空间,其中包括区域性的立法权力,包括人大、公民、媒体的行政监督权等等,需要一个全新的体制性尝试,需要对作为试点的深圳全面开放权限,借此实现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质性突破。而对于行政机构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等问题,也需要尝试建立起实践中充分的制度构建空间。
    由此观而推论,深圳的经济和金融市场将从深港联动中获得长足发展,深圳行政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具有非凡的改革突破意义。回望30年改革开放历程,深圳的地位彰然,如果深圳再次抓住机遇,如果深圳真的能够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典范,深圳将再次超越自己。
    但深圳当前的改革或只是站到了新关口而已。
    那些当年改革创业奋发有为的中坚力量,如今大多正享受着改革的成果,如今他们是否还有当初的决心和勇气?是否不会成为改革的阻力?
    人们应该记得6年前中编办在深圳这样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地方所做的“行政三分制”试点,曾一度由于各种阻力而黯然收场,而这正是中国整体行政体制改革艰难的一个缩影。
    毫无疑问,行政体制改革所直接涉及的,是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权力重新分配,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行政体制的改革因为会触及到根本性的利益,更需要改革大环境的配套。如果缺少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大环境的配套,一些地方试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出现停滞或者反弹的现象就是必然的。
    行政体制改革要攻克艰难,需要政府在整体上以持续的强力,推动利益重新分配与改变传统权力文化观念,也需要涉及的官员和部门从大局出发自觉与自律。而建设一个精简、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今后改革的方向,更是人民的期待。
    深圳的本次改革因为有了中央大部制改革思路的有力支持,外部条件可谓顺畅。来自中央坚定不移的改革举措推动,让过去利益纠缠不清、问题错综复杂的机构撤并、人员分流有了较好的解决契机。在地方政府层面难以协调和“搞定”的很多问题,如果有了中央的示范和要求,因为大势所趋,必然获得更多现实而可能的突破口。
    经过中央批准的“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特别是其中“六区四市”和“四个先行先试”,已将深圳的功能定位、改革空间和改革权限拓展到尽其想象的程度。期待着深圳的改革者们能够继续前辈那种锐意进取的精神和勇气,不为一己之得失和现实利益关系羁绊,坚定不移地创造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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