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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产业爆发,IP金融静水深流

作者:金巍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5-27 22:47:10

摘要:内容产业“IP热”的持续,资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用“追逐”、“热捧”来形容资本对IP的热情。目前,一种基于IP产业的产业金融和资本市场形态正在形成,即IP产业金融(简称IP金融,IP Finance),我们需要冷静面对这一新兴的产业业态。

​​文创产业爆发,IP金融静水深流

金巍

2014年,“IP热”开始,业界用IP特指那些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原有作品,可能是小说,也可能是游戏。IP热直接导致了2015年成为IP囤积年,从今年那些被认为来源于IP的作品看,这些IP原型包括小说(网络小说为主)、话剧、动画、网游、综艺节目、歌曲、散文等,总体上属于内容产业,以影视行业为主。

内容产业“IP热”的持续,资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用“追逐”、“热捧”来形容资本对IP的热情。目前,一种基于IP产业的产业金融和资本市场形态正在形成,即IP产业金融(简称IP金融,IP Finance),我们需要冷静面对这一新兴的产业业态。

IP是具有产品体系 开发潜质的优质版权

要研究IP产业和IP金融,首先要明晰IP的概念,界定其范畴。当前,因为现有IP概念的模糊性,所以IP产业的边界也是模糊的。美国以版权产业(Copyright Industry)定义文化创意及内容产业,联合国对版权产业也有明确定义,我国也有版权产业方面的统计。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们说的IP最接近版权,但为什么业界大谈IP而不是版权?

版权是治理导向或法治导向的概念,而从一开始,中国人对IP的阐释就不是法律意义的版权,而是市场导向的,是具有开发价值的原有作品,甚至包括超出版权范围的一些符号。从近两年来的产业实践看,综合各方观点,IP的基本内涵可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IP是基于内容的,IP产业是内容产业的一部分。IP本质还是一种版权,是著作权及相关邻接权,从产业实践中当事方签署的法律文件表现出其归属性。既然IP是版权,一般是附带内容的,无论原有内容是否再利用。

第二,IP是基于市场导向的,是一种优质版权。这种市场导向要求版权有超乎一般的价值,是互联网时代和粉丝经济催生的产物,所以不是所有的版权都能成为IP,这是IP与版权的重要区别。是否优质,IP要经过至少一轮的市场检验,有专家认为IP要经过两轮的市场检验。例如《芈月传》热播,原著小说被追认为是IP。当前,人们对IP主要基于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如果不是经过市场检验的,就需有符合逻辑的估值模型和科学的市场评价手段来判断。

第三,IP是基于产品体系的,有持续价值累积的潜质。IP与传统的文学版权购买和版权经纪不同,因为在这个体系中,任何一个节点(作品形态)都可能成为IP。同时一个优质的版权不仅取决于价值,还取决于是否具有持续多类型开发的潜质。一部IP电影,不仅可以生产同类同名续集,还要能够开发其他类型内容产品,还包括衍生品。

基于以上IP的概念分析,笔者认为IP产业既是内容产业的一部分,也是版权产业的一部分,或者说,IP产业是以优质版权为核心的内容产业。从当前产业发展的速度看,基于IP产业的金融业态正在形成,而用通行的“版权金融”这个概念显然也不完全适合。但我们还无法用其他概念来描述这一特殊的文化资本业态,所以暂且用IP产业金融来表述它。

IP产业金融或可推动版权 金融和内容产业快速成熟

从大金融角度上,如果要在某种形态或产业名称上加个“金融”,那它必须具有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和较严谨的资本市场运转机制,IP产业金融如果存在,也必须符合产业金融的基本特征。

虽然从以上产业金融特性看,目前IP金融还难成一种成熟业态,不过已经开始呈现了某些产业金融的特征。而IP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版权金融,若能围绕IP形成一种投融资业态和资本运营体系,是具有阶段性特定意义的。它可能突破传统印象中版权金融等同于版权交易的束缚,或可能成为版权金融和内容产业成熟起来的突破点。

首先,在当前的内容产业中,IP是基于市场的价值判断,而且多数IP有一定的互联网基因,是基于消费者(或“粉丝”)的需求判断,更容易吸引资本的热情,围绕IP进行资本运作更具前景。例如在影视市场上,2015年已经出现了几部现象级的基于IP的影视作品,如《花千骨》、《琅琊榜》,都是在大热的网络文学基础上开发的。而今年开始,原来囤积的IP开始爆发了,据说今年可能有200多部作品要面世,其中主要作品形式就是电视、电影和网剧。

其次,IP的系统性开发串联了整个内容产业,增强了文化消费市场的活跃度,如《武林外传》从电视剧开始,开发了电影、游戏等产品,还介入图书发行,将内容产业多领域整合起来。这种系统性和活跃性可以激发资本的热情,并主动创新金融服务,推出更有效的金融产品。

IP和IP产业 需强化资本市场契合度

金融视角下,IP不能仅仅是资源,也必须是一种资产和资本。IP金融如果是一种形态,必须是基于资本市场契合度的,也就是需要符合金融的逻辑。一方面要能够实现金融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要符合产业特点及设计独特的产业金融方案。

第一,金融的一般逻辑是“跨期进行稀缺资源配置”,所以金融的功能不仅是融资,还有信用、风险、增值等功能都需要实现。IP以版权形式通过估值成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可作为货币市场的抵押物,是信用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作为金融化的版权,IP的保值增值功能已经得到市场认同。回归IP的本质、强化版权属性、科学估值、合法保护,才能发挥IP作为无形资产和金融化资产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

第二,产业金融的逻辑在于产业特性产生新的金融模式。IP是基于市场导向和产品体系的特点,使IP金融有别于版权金融。资本市场参与者不仅以金融中介方式,而且有更丰富的资本方案介入到产业之中。社会资本的参与度在这个市场可以更加活跃,在资本市场层次建设上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IP项目比一般创意项目更适合众筹,尤其是产品众筹在IP产业中具有天然契合度,能将融资与市场开发、检验、决策等功能巧妙结合,应充分利用。

第三,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为IP金融发展保驾护航并注入新的活力。IP的价值性促使相关者更加重视版权保护,而版权的权属明晰是这一产业金融的基础。但传统的版权保护体系显然力不能逮,而且也无法充分发挥IP的价值,与其等待自上而下的变革,不如发挥金融科技和市场的力量对版权保护进行革命。值得一提的是,区块链技术或能为版权生成、保护和交易提供新的路径。我们希望尽快建立一个“IP产业与版权区块链实验室”,深入探索版权领域的新金融模式。

(作者为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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