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宏观正文

国土部出台12条新规 钢铁、煤矿业用地、用矿审批叫停

作者:杨仕省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4-14 10:24:29

摘要: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部门,国土资源部围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三个方面,制定出12条助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的新政。

国土部出台12条新规 钢铁、煤矿业用地、用矿审批叫停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cc)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为了落实化解产能过剩,国土部出台了12条新规。

《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部门,国土资源部围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三个方面,制定出12条助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的新政。

“为确保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落到实处,国土部目前已全面暂停受理钢铁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用矿审批。”4月13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透露。

国土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等基本国策的同时,稳中求进,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全力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国土资源的质量和效率。

这位相关人士说,国土部为此研究制定出台12条新规,着重从“严格”和“支持”两个方面助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格,即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即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等支持钢铁煤炭行业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

“企业兼并重组或者退出之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原有的土地如何处理,这12条规定就对每一种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窦敬丽说。

另据记者了解,为落实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目录,国土部还及时修订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目录内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禁止供地。对新建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从2016年起,3年内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薄志平解释说,这一措施是为了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更大的产能过剩。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