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证券正文

分层方案正式发布 新三板创新进行时

作者:王兆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25 23:08:53

摘要:通过不同分层导向进一步激活市场,赋予好企业晋升机制,未来新三板的制度红利或优先在创新层企业试点。

分层方案正式发布 新三板创新进行时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千呼万唤始出来。

11月24日,全国股转系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目前将挂牌公司分成创新层和基础层,创新层则分出三类标准,挂牌公司满足一类标准即可进入创新层,通过分层,股转公司将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

市场在第一时间给予了该方案高度关注和解读。在业内人士看来,分层细则落地,无疑将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分层利于优中选优,差异化分层给予投资者更好的导向,利于优胜劣汰。通过不同分层导向进一步激活市场,赋予好企业晋升机制,未来新三板的制度红利或优先在创新层企业试点。

新三板的中国“纳斯达克”之路又前进了一步。

分层关注流动性

方案显示,此次挂牌公司分层的总体思路为“多层次,分步走”。起步阶段将挂牌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创新层公司优先进行制度创新的试点,基础层公司继续适用现有的制度安排。

创新层有三个分层标准:

其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其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其三: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同时,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指出,挂牌公司分层的本质是挂牌公司风险的分层管理,其实现方式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

据介绍,创新层市场将以提高市场效率为核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先进行融资制度、交易制度的创新试点。同时,在监管方面,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适度提高要求。

民生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经理管清友认为,分层标准低于传闻,超市场预期,更多新三板挂牌企业有望进入创新层。他表示,在此前传闻标准中并未有流动性的明确要求,而征求意见稿对成交和融资有明确准入要求,进入创新层的股票就需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而非备受指摘的“僵尸股”,投资者认可度将成为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核心指标。这有助于鼓励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参与做市交易,提升市场流动性。

管清友指出,分层后,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将改变当前参差不齐的现状,做到“因地制宜”。在差异化安排下,各个发展时期的企业将在所属的层次上稳定下来,而以往估值体系“一刀切”的情况也将随之改变。

据民生证券按照2013至2014年年报进行测算,发现有近200家公司符合创新层准入标准,不过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本年的加速成长,若以2014年年报和2015年中报作为最新年度基期,经过合并计算后我们发现,共有近450家公司符合创新层的准入标准。预计在挂牌公司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明年分层正式落地前,诸多公司将向着创新层的目标“奔一奔”,600家创新层公司不是问题。

将创新进行到底

分层不是目的,事实上,分层之后的新三板发展则关系着市场每个主体的切身利益。

在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看来,分层标准提供了市场化进入和退出的弹性机制。细则将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为挂牌公司预留一定的时间窗口,优化公司财务和运营体系。和创业板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相比,创新层作为独立主体的市场定位显得更高一筹,为新三板标的转板做了充分衔接,也将为创业板贡献优质标的池。

管清友则认为,未来融资、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改革有望率先在创新层企业展开试点。

隋强指出,未来将依法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制定发布“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挂牌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风险评判,在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可以主动申请终止股票挂牌。明确强制摘牌标准,完善终止挂牌的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机制、相关责任主体问责机制和赔偿机制。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将在证监会的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推进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工作。

隋强强调,市场分层的实施及差异化制度的逐步实现,也将推动市场流动性改善和价格发现效率的提高。未来,新三板将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积极稳步推进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和投资规模,丰富投资者类型;适应挂牌公司差异化较大的特点,坚持并完善多元化交易机制。增加价格稳定机制,促进市场公开转让价格的有效性,预防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和操作失误导致的“乌龙指”事件。

同时,建立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和非交易过户制度;改善并大力发展做市转让方式;建立转让意向发布平台,为投资者更便捷地发布转让意向寻找交易对手,开展询价和谈判提供支持,促进更便利地达成交易。目前,全国股转公司正在进行数据测算和制度评估,下一步将修订“股票转让细则”及配套指引,开展交易支持平台的改造工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