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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供给侧改革看专车监管

作者:傅蔚冈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1-20 23:31:02

摘要:11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个《征求意见稿》可能是到目前为止公众意见最为分裂,同时也是公众讨论最为激烈的法律草案。

从供给侧改革看专车监管

11月10日,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这个《征求意见稿》可能是到目前为止公众意见最为分裂,同时也是公众讨论最为激烈的法律草案。

说它激烈是因为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公众充分对其进行讨论,甚至每一天都有关于专车的报道和评论。说其分裂则是因为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意见截然不同:支持者认为该方案极尽完美,认为这将会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而反对者则认为,由于仍然用监管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思维监管网络约租车,使得该《征求意见稿》存在重大缺陷,严重阻碍网络约租车新型业态的发展。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尽管出租车被视为是各个城市的窗口性行业,但是在绝大多数城市里这个行业留给公众的印象并不好。在我看来,这个行业最为重要的弊病是严苛的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使得出租车的供给受到极大限制,最终影响了广大乘客的出行品质。

为什么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会使得服务品质下降?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数量管制让出租车供不应求,因此绝大多数的司机都没有激励去提供高水准服务。而价格管制则让出租车司机在上下班高峰期不愿意出现在城市里最需要汽车的区域,从而导致打车难。

专车为什么会受欢迎?很多人将其归因为是成本更低的私家车介入导致的不当竞争。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是却经不住推敲。一个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在专车出现之前,很多城市就存在着大量黑车,也就是私家车,但是这个城市的出行体验并未因为黑车的大量存在而变好,相反,很多人宁愿等待服务态度不佳的出租车也不愿意进入黑车。因为黑车不安全、服务也并不比出租车好。

为什么出租车和黑车都做不到的事,专车就能做到?这一切都要归因于移动互联网介入产生的核聚变。第一,支付手段的变化使得平台有可能来评估司机的服务。通过移动支付,车费不再直接支付给司机,而是进入平台账户,司机和现金隔绝。所以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更有品质。第二是可供反馈的服务评价体系。以往通过电话投诉的机制往往因为信息成本问题而难以实现,但现在可视化的服务水准则直接可供司机参考。第三,基于地理位置的搜寻,乘客能够更快地发现周边的车辆,而司机也能更快地找到乘客,极大减少了供需之间的交易成本。

也正是如此,很多将专车的竞争优势称之为是私家车进入所带来的不公平竞争导致,我认为这是极端错误。一个可供佐证的事实是,在专车出现之前,各个市场都存在着数量众多的黑车市场,他们的成本更低,但出租车行业从来没有为此担惊受怕过。只有专车的出现,才彻底让出租车行业感受到了威胁。更为重要的是,与传统的出租车相比,专车还极大拓展了交易半径,让打车这个传统上看起来是属于地方性的活动变成了全国性甚至全球性事务。到目前为止,滴滴在全国近200个城市提供服务,UBER在全球超过350个城市投入运营。而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出租车公司能够在这么多城市投入运营,而且能提供较为均质的服务。

专车给社会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这不仅仅体现在有更多的乘客享受了专车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就在几天前,中文互联网数据咨询中心的数据显示,七成专车司机(也就是兼职司机)每月可额外获取2000元以下的收入,有效缓解了经济下行期减薪的痛苦;同时车辆共享经济促成包括司机在内的各就业岗位增长,仅以滴滴专车为例,它就创造了近90万个就业岗位。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专车的增量并未导致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收入的锐减——当然,原有出租车牌照价值的贬值则是属于另外一个问题。

专车的快速发展充分说明了市场的魅力,也给供应侧结构改革做了一个生动的脚注。就在近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中国升级的消费需求在现有供给体系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毫无疑问,现有不合理的出租车管制制度抑制了中国居民出行市场的消费升级需求,而专车则是从技术角度上突破了现有出租车管理制度的制约,实现了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同时还引领了居民在出行市场上的消费升级。

那么,什么是好的监管制度?如果从供给侧结构改革来看,就是要降低制度的交易成本,就像徐林说的,“当前企业成本偏高,交易性成本、各种税费、融资成本、社会保障成本偏高,交易性成本偏高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制度性的”,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做事会更容易,有利于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供给质量与效率、改善供给结构。”

如果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我们会发现交通运输部的《征求意见稿》问题多多,它并未将专车视为是一个在技术与生产组织方式上迥异于传统巡游出租车的行业,而是以旧有“三证”(即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为基础对专车行业进行监管。毫无疑问,如果该方案得以实施,那么本来蓬勃兴起的专车就会遭受毁灭性打压,专车的供给受到影响,那么已经实现的消费升级就会戛然而止。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消费需求并不会因此转移到出租车上,也不是通过发展预约出租车就能实现。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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