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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股市大震荡的透视与反思(下)

作者:贾康 苏京春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10-16 23:24:16

摘要:股票流通市场的基本作用是为了有利于实体企业在其中筹措长期资金,以优化资源流动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改革深水区的“攻坚克难”以支撑实体经济企业的健康成长、持续发展,才是我国股票市场呈现长期利好的根本之所在。

本轮股市大震荡的透视与反思(下)

四点建议

  1.达成长期慢牛的根本之策:以实质性改革支撑成长性与培育健康化市场、活力型企业

   股票流通市场的基本作用是为了有利于实体企业在其中筹措长期资金,以优化资源流动配置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改革深水区的“攻坚克难”以支撑实体经济企业的健康成长、持续发展,才是我国股票市场呈现长期利好的根本之所在。没有基本面的“经济牛”和实质性的“改革牛”,仅靠所谓“政策牛”、“资金牛”、“消息牛”等等,势必都是短期的支持和易于泡沫化的因素。在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攻坚克难、经济结构调整要经受阵痛、对外战略调整积极启动方兴未艾的复杂时期,本轮“股灾”所经历的前段短期快牛(“疯牛”和“癫猴”),并非是为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所需要和所能正常承受的。总结与反思中,一方面亟须扭转在看待股市时先入为主的“支持走牛而使百姓满意”这种本末倒置的思维倾向,另一方面亟须实质性地抓住抓好改革攻坚克难、解放生产力而助益实体经济和股市成长性这个“牛鼻子”,从而可以市场的力量为主培育健康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等实实在在的进步,达成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稳固经济增长的根本,从而才能够在长期时间视界内、在股票市场上生成长期慢牛的健康表现。

   2.清除结构错配的根源:化解市场安排中的机制性纠结扭曲

   我国资本市场和股票市场体制运行与结构格局中是存在纠结扭曲的,诸如对债市、股市融资和再融资过强的行政“一刀切”式管制,尽管在初衷上确有安全、稳定等积极意图,但会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实体企业往往不易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机会,股市也不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我稳定和自我调节。与此同时,一方面资本市场层级、种类、产品仍较单一,大体量的资金流主要在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两大领域之间流动;另一方面,随着资本价格不断推高,不论明沟暗渠,“借壳”与否,实际上资金都不易较低成本地真正到达实体经济部分。为清除这种结构错配,需在大格局上化解机制纠结扭曲,于问题导向下针对性地增加有效制度供给,而不是仅仅侧重于流动性的总量调节与一般性的面上鼓励。在理顺资本市场体系与结构(包括债市)和企业上市机制等制度建设前提下,辅以货币政策等的合理配合,才能如愿达成合意结果。

   3.对冲市场主体非理性的关键:政府理性地发挥引导作用和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作用,优化改造“分业监管”框架

   若从人性趋利角度来看,股市所具有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特征,显然对一部分投资和市场主体充满吸引力,往往成为动物精神、理性预期失灵等主导下群体非理性行为的集中地,一定意义上也属必然。对冲这种非理性的关键,就在于积极管理引导相关人群的预期、培育健康的投资心理,通过管理部门的积极引导使投资者行为尽可能理性化。从暴富狂想与非理性选择、塔西佗陷阱(实与民粹情绪相伴相生)等因素的激荡来看,我们在长期视角中应更注重引导股民形成正确的财富观,适当减轻民众投机心理,除了正确的舆论导向、知识普及、风险警示宣传等市场预期管理之外,通过资本市场的改革为资金构建更好的容纳场所,使长线健康投资成为可能,也需正确总结经验优化政府监管、调控体系来清除监管错配。我国“一行三会”的分工监管如何优化改造,已是此次动荡之后反思中的应有命题。

   4.政府发力重点和应急举措需尊重市场逻辑,优化游戏规则

   如华生教授指出,从西方股市几百年历史来看,早已形成以市盈率、市净率、换手率作为衡量股市泡沫尺度的一般模式,如忽视通盘权衡判断,将股市简单作为一个短期眼界下能否让老百姓赚钱的场所来理解,极易陷入“一厢情愿”,而与市场规律南辕北辙。政府的职责主要应定位于尊重市场,依法监管,让市场的配置功能正常发挥而能够总体上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于规则合理公正的前提下监管到位,便可使投资者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会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奈救市”局面出现的可能性。当然,股市无万全之策,假如不得已之下强力救市的事态再次出现,救市中政府发力的重点和基本立场,仍应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规则和法治契约,这时盯着指数救市,当然情有可原,但非常时期“救市”的决策思维,其实不应是某个指数水平或只是以权重股的操作速“达标”,而应是市场功能得以维持的底线。所以,应借助合理的综合性分析,在操作中聚焦于市场不至失效的界限,而求系统性“维稳”的结果。

   在此,关联两个敏感词的认识很有必要提及,一是关于“恶意做空”:投资者做多做空皆为利益驱使,在准确认定到底某一动作是“恶意”还是“善意”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国际实践中即使对索罗斯式“金融大鳄”们的兴风作浪,也无以罪名认定成功而藉此予以惩处的先例。监管部门的思维逻辑与核心概念,还是应当回归“违规与否”的命题,依法打击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二是关于“阴谋”:应当说监管部门之外的其他入市者“暗中策划”式的股市操作决策及相关操作要领,必以“商业秘密”形式普遍存在,与其于“股灾”发生后将其归之于这些主体的“阴谋”使然,不如直接诉诸于管理部门的违规调查(以示严格市场规则)并同时检讨市场规则的漏洞与欠缺(以求“亡羊补牢”)。动辄按照运动式粉碎敌对势力的思维方式摆出姿态或处理股市波动问题,并不符合塑造监管理性、体现监管水平的市场经济时代要求。索罗斯兴风作浪后的名言是援引谚语“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管理部门的市场建设在开放条件下,惟有选择“制度自强”:政府发力的重点始终要放在以制度、规则、手段的合理化封堵可能的漏洞和缝隙之上。

(作者贾康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苏京春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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