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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非吸受害者艰难自救 奔袭千里护资产

作者: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9-18 23:06:17

摘要:当3000万元涉案资产面临流失之时,是敦促公安机关交涉,还是债权人亲自上阵保护?鄂尔多斯石和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50多名受害者选择了后者。

鄂尔多斯非吸受害者艰难自救 奔袭千里护资产

《华夏时报》记者陈锋攀枝花报道 当3000万元涉案资产面临流失之时,是敦促公安机关交涉,还是债权人亲自上阵保护?鄂尔多斯石和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50多名受害者选择了后者。

自筹路费、查询资产、走访法院、举报法官……李成和他的同伴们奔走千里,在四川攀枝花发起了一场资产保卫战。

“今天法院方面的态度终于有所改变,我们看到了一点曙光。”16日晚,鄂尔多斯维权者代表李成向《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cc)记者表示。

多位受害者感叹,本该依法律程序正常移交的案件,却需要受害人付出千般努力。而艰难维权的背后,是非吸类案件资产处置的黑洞。

奔袭千里护资产

全民放贷之下,那些曾痛快享受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者,转眼间成为悲剧主角。李成、温珊、苏芹等150多人,便是石和平、石小平非吸案的受害者。石案涉案资金19.3亿元,案发时尚有6.9亿元欠债未还。2014年3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下称东胜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

与绝大多数高利贷案受害者一样,李成等人最为关心的并非是对非吸犯罪嫌疑人的追责,而是收回自己的本金。据了解,目前石案可供处置的资产很少,与6.9亿元债务相差甚远。

9月13日,李成和另外两名代表温珊、苏芹从鄂尔多斯飞赴四川攀枝花。他们得知,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启动执行程序,将对石和平涉案资产进行处置。

依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鄂市公安机关曾多次致函攀枝花中院,要求中止执行并移交案件,但对方仍一意孤行,并违法启动执行程序。”李成说,在公安机关对此无可奈何之下,150多名受害者商议后决定亲自上阵维权。

与法院交涉

记者取得的4份鄂市公安机关与攀枝花中院的来往函件,证实了上述说法。

2014年5月14日,东胜公安分局致函攀中院称,该局已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石和平、石小平进行立案侦查,希望后者依法停止涉及两人及其公司所有财产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并移送案件。

当年7月29日,攀市中院复函称,张树智、王连峰二人诉蒙泰农业开发公司(石和平为法定代表人,下称蒙泰公司)的经济纠纷,虽然关涉石和平,但与石在鄂尔多斯的非吸案无关,拒绝对方的中止及移送的要求。

为此,东胜公安分局于8月12日再次函告攀市中院指出,蒙泰公司是石和平和张树智合伙投资的公司,石和平用于注册公司和投资的钱属于非吸案涉案赃款,应依法追缴。另外,两名原告张树智、王连峰均为石和平的债权人,与非吸案债权人享有平等分配涉案资产的权利,攀市中院应依法中止执行,并将案件移交。

对于公安机关的交涉,攀市中院迟迟不作反应,此事引起150多名受害者的不满。2014年10月10日,攀市中院再次回复东胜公安分局,改称“你局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如案件间确有关联,需要协助配合,请及时与我院接洽”,但并未理会中止或移交的要求,此事就此搁置。

不过,令人蹊跷的是,即便经过众多交涉,攀市中院仍在今年6月启动了执行程序。

为何不执行“两高一部”的意见?15日,多名受害者向攀市中院负责此案执行工作的曾世玲法官提出质疑,后者以“我没看到东胜公安分局的第二份函件”作为回应。对于“法院收到函件且已回函为何会没看到”的问题,她以“可能法院不同部门间沟通存在问题”作答。

而据东胜公安分局一位民警表示,在2015年春节前,就有民警前往攀枝花中院交涉。“法院法官说不知情,不符合事实。”他说。

随后,李成、温珊等受害者要求面见法院领导,但未成功,后向法院纪检进行了举报。

3000万涉案资产大争夺

工商资料显示,蒙泰公司于2009年成立,注册资金220万元,其中石和平占股95%,张树智占股5%。公司成立后收购了一家企业及大量土地,为此,二人分别支付了1800万元、300万元收购款。

幸运的是,在完成上述收购后不久,攀枝花市政府决定征收蒙泰公司土地。经协商,收购价为4500万元。石和平在案发前拿走1500万元,剩余3000万元案发前尚未支付。

2013年初,张树智与另一位放贷人王连峰向法院提出诉讼,以石和平应支付借款本息为由,要求蒙泰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据石案的多位受害人陈述,在这两起案件起诉前,石和平的资金链已经断裂,并停止支付本息。张、王二人在攀枝花起诉,目的是抢夺政府尚未支付的3000万元土地补偿款。

记者获得的案件材料显示,张、王将蒙泰公司列为被告,在于两人宣称握有蒙泰公司的担保承诺书。而这也是法院立案的基础。不过,石和平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表示,并不存在蒙泰公司为借款担保一事,担保承诺书为张、王二人伪造,公章由作为小股东的张树智擅自盖上。而蒙泰公司分管公章的负责人也作证称,自己从未在此担保承诺书上盖章。

“因为石和平已经无力还钱,而蒙泰公司还有3000万元补偿款,这是蒙泰被扯上的原因。”李成说,案件或存在人为操作。

9月15日下午,一则消息令李成等人备受打击。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综合股负责人陈女士告诉他,2014年1月,蒙泰公司按攀枝花中院的要求,向中院账户支付了600万元土地补偿款。据称,此款由法院转给张树智。

这意味着,留给石和平案150位受害人的待分割资产,实际减少了600万元。这令李成等人非常气恼,当天中午,他们在第二次约见曾世玲时,对方再三向他们确认,涉案资产已经采取了冻结措施,蒙泰公司资产没有被执行一分钱。

对此,李成等人仍表示怀疑,于是16日第三次找到曾世玲,但曾坚称并不知情。

不过,面对连续3天到法院交涉且进行举报的维权代表,曾世玲主动让他们通知东胜公安分局去函。“法院现在有中止执行、移交案件的意思。而在此之前,她一直说要经合议庭讨论。”法院态度的变化令李成等人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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