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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公布 成品油价上调箭在弦上

作者:王冰凝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08 21:51:00

摘要:《新办法》公布 成品油价上调箭在弦上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冰凝 北京报道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这是政府首次公布成品油价格核算方法,但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为了防止石油投机未将该定价方法完全透明化;但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适当管理。
    对此,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及业内分析人士分析认为,按照新办法,近日政府上调油价如箭在弦。
    上述负责人同时称,目前消费者购买的汽、柴油零售价格中不仅包括原油的购进成本,而且还包括国内运输费、炼厂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流通费用,以及增值税、城建教育费附加和消费税。其中,定额征收的消费税主要是为了替代今年开始取消的养路费等六费,以及逐步有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办法则进一步明确利润率的核算方法,称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按照上述负责人的说法,今年1月15日国家再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油价与当时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水平是一致的,实际已经降到位。3月25日,根据国际市场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国家适当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可见,我国成品油价格水平与国际市场油价基本是衔接的。
    一业内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以后都会按照石油价格新办法正常调整。3月25日油价上调时,3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米纳斯、迪拜和布伦特平均油价为45.72美元,但3月25日至5月7日米纳斯、迪拜、布伦特DTD平均油价达到51.86美元,变化率达13.4%,以此计算,近日国内成品油价格箭在弦上。
    中石化相关负责人也称,按照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目前国际油价较此前的低点已达到了连续22天日均涨幅超过4%的幅度,最近极有可能进一步上调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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