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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互联网

作者:程凯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8-05 22:15:54

摘要:“行政化手段与互联网精神相悖,会限制数字金融发挥其核心创新优势,因此政府主导的行政手段不能给互联网金融企业设置过高的门槛,否则就会限制其发展……对数字金融的发展,既不能自由放任,也不能一味打压,而是应该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大力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加减互联网

程凯

    股市涨涨跌跌,当然了,以跌为主,牛市里最强的互联网+概念也歇了,互联网+里最强的概念互联网金融的股价也似无边落木萧萧下了。不过,我们可以不关心股价,但是不可以不关心互联网金融,因为在未来的日子里,这是必然会继续改变我们生活的东西。

    最近阿里巴巴的事情比较热,就在8月4日晚上,阿里巴巴正式迎接了一位“白求恩”,高盛前副主席麦克·埃文斯将担任阿里巴巴集团的总裁兼执行董事,全面负责国际化业务。根据阿里方面的说法,针对阿里正在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埃文斯具备在全球成功开拓业务的经营能力,由此,阿里巴巴的全球商业生态体系战略将进入全新阶段。

    阿里是一家纯互联网企业,所以它要做的不是+互联网,而是真正的互联网+甚至互联网++。招来埃文斯,做大全球商业体系,这是阿里作为一家本土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开放战略,与全世界做生意,不仅要把中国的商品卖到全世界,还要把全世界的商品卖到中国来。

    开放,加法,是这件事情的本质。互联网本来就是超越地域的、节约交易成本的,阿里变成全球的阿里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但是,有一件事我们不能忘记了,与全球做生意的成本,不仅是物理上的,还有金融上的;所以,阿里的这件事要真正做成功,恐怕还需要人民币的国际化,至少还需要移动支付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开花结果,移动支付的加法,貌似一小步,其实是交易的一大步。

    可就这个移动支付的加法,也并不是一件轻松得来的事情。

    7月18日,央行等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创新和监管,是任何事物尤其是金融业发展的一对解不开的结。且不说,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大数据的世界里,把本来天生就是混业经营的各个业态区分开来一一监管是不是符合未来的趋势,接下来的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就已经让大家大跌眼镜了。

    其中的第二十八条成为了焦点:“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这是不是说,如果我要在京东商城上买一部6000元的苹果手机准备用微信支付时,或者说我要在天猫店里买同样一部6000元的苹果手机准备用支付宝支付时,只能通过微信支付或者支付宝支付5000元,本来我只拿着我的手机就能轻松搞定的事情,现在为了那剩下的1000元尾款,我得找到一个网银,拿出一个很不方便的密钥,打开我很少打开的笔记本电脑,插上这个小东西,然后必须使用我很久都不再使用了的那个很不方便的微软的IE浏览器,然后打开网上银行软件,越过各种不兼容问题,越过下载各种控件的层层障碍,最后我才能把这部苹果手机买到手。如果是这样,传统的实体商店真要笑了,因为还不如上店里直接刷卡买手机呢。

    针对种种的不便,一位国内财经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的专家笑称,“不集齐5个‘你是你’的证据,就没法玩微信红包了”。最近,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联合西南财大互联网金融中心撰写了一份《中国数字金融发展报告》,其中一段建议就非常到位:

    “行政化手段与互联网精神相悖,会限制数字金融发挥其核心创新优势,因此政府主导的行政手段不能给互联网金融企业设置过高的门槛,否则就会限制其发展……对数字金融的发展,既不能自由放任,也不能一味打压,而是应该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大力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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