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正文

构建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路上(下) 靠深层改革缩小不合理分配关系

作者:苏海南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6-26 23:21:03

摘要:针对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十三五”期间我们应确立调整目标,研究相关措施。

构建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路上(下) 靠深层改革缩小不合理分配关系


    针对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十三五”期间我们应确立调整目标,研究相关措施。

2020年收入分配格局的

调整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按照2014年我国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分别增长35.7%和47%为基数测算,从2015年至2020年的六年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需再分别年均实际增长6.7%和5.3%,综合加权计算年均需实际增长6.3%左右才能达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要以同期GDP年均增长6.6%为条件。鉴于2015年我国GDP增速可能为7%以下,今后五年压力较大。在此背景下,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调整就显得更为重要。为此,可设立提高两个比重、降低基尼系数和缩小四方面差距的非约束性指标(详见链接图表),通过改革朝此方向努力。

    通过该表分析,用五年多时间使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分别提高3%和3.6%应该是可行的;到2020年底,使基尼系数降低0.047有一定难度,但基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应努力朝此目标靠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地区平均工资差距和行业平均工资差距缩小目标的确立留有余地,五年多时间只分别安排缩小0.25、0.23和0.66倍,比“十二五”期间相关差距分别缩小0.48、0.08和0.85 有高有低,比较接近,应该能够完成;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分别安排缩小0.43和0.44,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幅度小于“十二五”期间缩小幅度,应该容易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幅度较多大于“十二五”期间缩小幅度,这是特意安排的解决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目标,虽有难度,但有必要。

    国企高管薪酬与城镇职工平均薪酬差距缩小到8倍以内应该是能够做到的。以上设定的合理分配比例不是差距越小越好,本着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它应该在相应时段有一个不宜小于的下限,否则就会回到平均主义老路上去。

    综上,如“十三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达不到6.6%,只要两个比重有所提高,基尼系数特别是四大差距将明显缩小,收入分配格局有明显改善,居民收入虽未完全实现翻番,应该也是可以接受的。由此可见,缩小不合理分配关系、构建合理的收入和财产分配格局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社会意义。

持续“提低控高扩中”

    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是:到2020年以绝大多数居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并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为总愿景,进一步深化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改革,同时改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改变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持续“提低、控高、扩中”,逐步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比例,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主要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深化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改革。

    首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关系。在继续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的基础上,一是建议全国人大以制度明确规定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民生支出(社保和就业支出)占比下限分别为6%和12%,并逐步适时提高。当年实际未支出完的部分直接纳入社会保障基金,弥补历史所欠空账。二是建议全国人大以制度明确规定公共财政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上限,并逐年下降,同时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公共部门机构和科学核定全国公共部门人员编制等,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三是继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继续研究并制定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帮扶其生存、发展。四是完善个人所得税、细致研究制定房产税、遗产税等,并适时出台,为强化对居民财产分配关系的调节提供法律支撑。五是健全中央监控地方政府超出国家制定公务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收入的机制,防止地方政府擅自使用财政资金对公务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合理提高两个比重,促进协调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分配关系。 

    其次,进一步健全完善薪酬分配、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启动低收入群体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政策研究,表明政府对此群体权益保障的公正公平态度。此政策需由发改委、财政、税务、人社、工信、商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共同列出若干扶持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减轻税费负担、大企业带中小企业、员工素质提升的政策,在此基础上确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

    二是结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其他企业高管薪酬监管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代表研究或政府任命派出高管薪酬水平核定政策,实行名义薪酬和实得薪酬办法,即名义薪酬按公司其他非国有股东高管水平确定,其权益归国有股东所有;国有股东可另定稍高于国企高管的实得薪酬发给该代表或高管。另外,研究制定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监管办法,核心是强化小股东监督权。建议通过修订《公司法》或其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方案要提交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股东网上审议表决确定,从而杜绝上市公司高管实际自定薪酬的现象,防止其高薪对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形成冲击。

三是切实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及其他相关改革。包括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整体方案框架需早定,不宜出现公立医院单独定政策改革工资制度等现象,应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大框架内统筹协调、分门别类推进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同城同待遇需有必要前提条件,即同城的高工资水平应控制在全国各地公务员合理工资水平区间之内。四是继续健全社保体系、扩大覆盖面、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并协调平衡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两边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差距;研究如何扶持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包括采取继续减轻企业税负、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等多项措施,引导支持大多数企业能够逐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利于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相平衡。五是继续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平衡城乡居民的社保待遇水平。通过以上措施逐步缩小不合理的薪酬、社保待遇差距。

再者,加强对财产分配关系的调节。一是加强对居民收入和财产的监测及税收调节。在官员中率先推行个人收入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这既是党和政府一直在研究完善的政策,同时也有大量港澳台及他国相关有益经验可参考借鉴。可考虑先在省市县人大任命的官员中试行,然后逐步推开到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其后逐步在全体居民中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强化征收个人所得税,有效调节部分居民的高收入和高财产。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监管。重点管好土地出让金、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收益、国有单位房屋出租出售、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和城市停车位收费,目前这五方面管理均不严,“跑冒滴漏”很多,老百姓反映意见很大,也是财产分配不公的主要来源。建议都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分别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比如对国有单位房屋出租收入,可采取各国有单位内专项列账,单位可留不超过20%的出租收入,用于出租房屋管理开支,其余80%应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国库;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应清理停收,暂停不了的要将收入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城市停车位收费也应清理并规范管理,二者不能变成相关部门自行支配的收入。 

主要措施的另一方面是推进深层次改革,在治本上下更多功夫。

一是改革不合理的生产关系。包括加快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有序竞争的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深化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打破垄断,为协调平衡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企业的收入分配权奠定基础;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媒体、网络等多方面监督功能,促进落实公平分配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面建立社会诚信制度,扭转“一切向钱看”等错误思想认识,为规范分配秩序创造有利的思想认识环境。

    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社会可分配财富能够持续有效增长;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调整城乡结构,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合理安排区域经济布局,协调平衡城乡、区域、产业、行业经济发展,为提高两个比重、降低基尼系数和缩小四方面收入差距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

(作者为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